楼主:
conden (君子无故玉不去身)
2018-05-24 11:04:18※ 引述《oooo (法性本寂随缘转)》之铭言:
: 应该这样分
: 之前的照旧
: 但是要增加车祸处理费
: 就是双方修车费总额的一成
: 比方说
: 双方修车总额100万,一成就是10万
: 双方要各拿5万出来
: 再按肇事责任分配.
: 否则浪费别人时间,也不用赔偿,太不合理.
没有浪费大家时间却不用赔偿的道理啦
其实是台湾的警察太乡愿
很多时候明明没有人受伤的小车祸,警察到场后也不先开张妨碍交通的罚单
开始处理车祸时也不先叫车主把车辆移到路边,所以后方的道路使用人只好慢慢等
台湾警察是很辛苦没错啦,只是在处理很多事情时真的比较乡愿怕事
这一点让人很不欣赏
双方车主妨碍交通罚单先开下去就对了
至于这两张罚单是哪个车主要买单就是他们俩之间的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