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chunters123 (pp表接受。和感谢,“今)》之铭言:
: 原文连结:苹果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80213/1297669/
: 原文内容:
: 【防治魔人】不可再匿名检举 深夜违停等小违规将免罚
: 民众检举交通违规案件暴增,让警方疲于奔命,其中又有不少难以查证违规,未来将不可
: 再匿名检举,交通部将修法解决浮滥检举情况,为确保检举事实真实性,规划明订检举人
: 须具名且提供身分证供警方或监理单位查证,必要时可通知检举人到案说明,若不到案或
: 不具名,将不予受理;另外深夜红线停车等微罪,经劝导后可免罚,但因检举案无法实施
: 劝导,修法也放宽可不予劝导就免罚,微罪检举案将可直接免罚,最快4月底前上路。
: 民众透过行车纪录器或手机拍照录影检举案越来越多,更产出不少“检举达人”恶意检举
: ,让民怨连连,警方也疲于奔命,去年底高雄一名正妹护理师因要上小夜班,为了自身安
: 全,将机车临停在医院旁边巷弄红线上,被检举达人盯上,3月内收到14张罚单,缴了
: 8400元罚款。
: 但现行规定许多微罪经劝导后可免罚,譬如深夜违规停车、车牌污秽、红灯未及时停车导
: 致车身超过停止线但前轮未进入、乱按喇叭、未依标志减速慢行等,警方可经劝导程序后
: 免罚车主,希望微罪用劝导代替举发,推动微罪不罚,但却因民众检举导致警方没有劝导
: 空间,让检举凌驾在警方执法权上,也造成民怨不断。
: 交通部昨预告修正“违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统一裁罚基准及处理细则”,明订交通违规案
: 件情为轻微以不举发为适当者,有客观事实无法执行劝导程序,将可免经劝导程序就免罚
: 。
: 另外现行《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已明订检举案件须为7天内违规行为,统一裁罚基准
: 及处理细则除修正呼应母法规定,检举违规行为超过7天的案件将可不予受理外,增订检
: 举人应具名并提供身分证字号,供公路监理单位或警方查证,若有必要时,得通知检举人
: 到案说明,若民众匿名检举,经通知补正检举具名资料或到案说明应配合办理,若不具名
: 或不到案说明,将可不受理检举。
: 交通部表示,该规定主要是为确保检举资料正确,防止乱检举案件,检举人应对检举事实
: 负责,该法规预计预告14天,若公告期间没有意见,最快4月底可以上路。
: 心得/说明:
: 看样子以后,开车要更小心点了
标线是死的, 用路人是活的
就路面边线来说,有没画线的(随你停) 红线 (全时段禁止停车或临停)
黄线 (可临停,早7晚8禁止停车)
那就以道路资源有效利用的前提下,是不是发现少了什么??
对,就是少了一种标线: 白天禁止临停禁止停车,但晚上(或深夜) 可以停车的
以往为了省事就直接画了红线
但很多路段会搞的莫名其妙, 比如说基隆路下桥后往和平路那段
路段很多黄线,但这里白天车流非常大,临停会严重阻碍车流
但这里晚上12点以后因为道路够宽(3线道) 黄线看起来就很合理
台北市的公共汽车专用道,0-6点也有开放其他车辆行驶
但公共汽车停等区就没特别规定时段外可停车,这点也是比较奇怪的地方
这次这个微罪不罚的做法,个人感觉用意就是在这
请别拿那些全时段都严重违规的例子来说..什么停消防栓啦, 路口10公尺内停车
这种检举我想还是会开罚的.也不会是所谓的"微罪"
报告完毕.
理性讨论,谢谢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