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yoyoboy1 (就是这样~)》之铭言:
: 刚刚开车听警广, 政府现在为了增进国道车道使用效率
: 交通部鼓励小客车以最高速限行驶于内车道
: 就是说如果车流允许, 请以最高速行驶于内车道
: 不要超完车就切走离开, 这样反而造成车道效率使用不彰
: 所以以后内车道 = 最高速限车道 ≠ 超车道
: 政府这次算不算给之前大家争论的月经题解答了呢~?
太像谣言了,不然就是断章取义
请提出证据,谢谢。
政府所有的回复都有个前提"小型车于不堵塞行车之状况下"
赌塞简单讲就是后面有车,前面没车啦!
你是不是故意忽略了什么啊?
http://www.hpb.gov.tw/files/80-1000-1097,c1.php?Lang=zh-tw
一、依据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规则第8条1项3款规定:“内侧车道为超车道。但
小型车于不堵塞行车之状况下,得以该路段容许之最高速限行驶于内侧车道。”,先予叙
明。
二、依上开法规规定,小客车以最高速限行驶于内车道,并无三分钟、三公里内必须变换
回中线(中内)车道之限制,在不堵塞行车之状况下,小型车可以最高速限行驶于内侧车道
行驶;且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规定,国道上违规并无以三分钟、三公里作为判定依据
之处罚规定。
三、以上资讯供您参考,如果您还有疑问,可迳与本局承办人交通科警务员林楷维连络,
连络电话02-29094111转2199,对于您关心交通警政,谨致谢忱,并感谢您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