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个资利用及私信公开、转载文章

楼主: bluedolphin ( GENAU)   2016-10-06 01:37:32
板上今日有篇菜单文之回文引发数位使用者有违反板规,站规,以及个资法的可能
在此提醒使用者
1. 个资法第20条 有关个人资料之利用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I0050021&FLNO=20
蒐集当事人公开之个人资讯虽不违法 (个资法19)
然而有机会触犯个资法第20条有关对个人资料之利用的条文
请各位板友注意
2. 站规禁止未经同意公开私信
本站站规明确规定禁止在未经同意下公开与他人之私信
虽然板规未明订罚则,
如有触犯站规者,会依板规最后一条由版主判断处置。
3. 转载文章需经文章作者同意
本站站规明确规定转载需经过原作者同意。未经同意者经原作者检举亦会遭受处分。
请各位使用者将对使用他人公开之个人资料要谨慎处理,
另外在站上与板上请详阅并遵守站规与板规。
原文已删,但基于可能引发之法律问题,本文已收录至精华区的板主工作区。
作者: STi2011 (鸟王达)   2016-10-06 01:38:00
说个笑话 版龟4
楼主: bluedolphin ( GENAU)   2016-10-06 01:38:00
查无修改推文的纪录
作者: STi2011 (鸟王达)   2016-10-06 01:40:00
作者: devil4227 (shenlone价的......价价 )   2016-10-06 01:41:00
今天用手机在车版都发不了文章...其他版没问题,囧
楼主: bluedolphin ( GENAU)   2016-10-06 01:42:00
该文除删除纪录外无编辑纪录 应是电脑上之错误用手机发文请小心误发造成违反板规一或未分类之情形
作者: firelin (小林)   2016-10-06 06:37:00
可以永久水桶!!
作者: yanli2 ( Yan™)   2016-10-06 07:22:00
公正的版主 公正的板规4
作者: Barolo (Barolo)   2016-10-06 08:27:00
楼是哩马齁糗 你检举了没? 没检举版上文章这么多推文更多板主要怎么知道哪篇文章的推文被偷删了? 只会喊板规4有啥用? 还是你连文章代码或数字怎么看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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