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上今日有篇菜单文之回文引发数位使用者有违反板规,站规,以及个资法的可能
在此提醒使用者
1. 个资法第20条 有关个人资料之利用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I0050021&FLNO=20
蒐集当事人公开之个人资讯虽不违法 (个资法19)
然而有机会触犯个资法第20条有关对个人资料之利用的条文
请各位板友注意
2. 站规禁止未经同意公开私信
本站站规明确规定禁止在未经同意下公开与他人之私信
虽然板规未明订罚则,
如有触犯站规者,会依板规最后一条由版主判断处置。
3. 转载文章需经文章作者同意
本站站规明确规定转载需经过原作者同意。未经同意者经原作者检举亦会遭受处分。
请各位使用者将对使用他人公开之个人资料要谨慎处理,
另外在站上与板上请详阅并遵守站规与板规。
原文已删,但基于可能引发之法律问题,本文已收录至精华区的板主工作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