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yaochan ( )》之铭言:
: 有图有真相,身为专业乡民先给一个推。
: 小弟提出一些意见,
: 第一,车门被尬爆的时候当事人有没有在车上。
人没受伤!单纯财损就简单了
: 第二,当事人是否能提出车子为生财工具的证明。
上法院要请求代步费,你可以要求租车证明,其他保养厂认为该车合理修缮天数
: 第三也是推文有提到的,法院判当然是以原厂为主,
: 并且换车门没什么折旧的问题。
就是有折旧问题,你车用了十年,撞坏要赔全新的!?不需折旧吗?
假设A的手机当初买新的2万,用了两年,B弄坏了,A要求B赔两万合理吗?
工资跟烤漆 法院不会算折旧
但是如果是零件部份就会折旧,可以用很恐怖的千分之369折旧法
10年车,零件假设40000,不用想就知道零件剩4000元价值。
当然也可以协调个金额,毕竟跑法院真的很累。
: 又不是换个十年的车门给你,怎么会有折旧的问题?
: 第四,你全责,加上原厂报价单,
: 调解的结果最后虽然可能不会到被害人的金额,
: 但绝对不会是你提出的金额。
: 小弟的浅见,仅供参考。
: ※ 引述《cobbietw (收购家具0970449440)》之铭言:
: : 对方为05年马自达6 2.3S 我方误触停车塔开关击落车门,人没事。
: : 1,对方报价74000,我方报价23000,金额协调无共识,70000底价,无议价空间。
: : 2,我方出材料,对方出工,钱我付。还是不肯。直说法院见!
: : 3,传短信告知法院判决确定会很久,是否透过调解委员会...对方还是不肯,执意上法院
: : 。
: : 4,对方说会求偿代步车与精神赔偿。
: : 5,对方已经自行送修。
: : 5,爬不到相关判例,求解答。
: : 关于金额赔偿或损坏复原已有答案!明显对方不利,不明白为何执意透过诉讼裁判!
: : 错在我方,也诚意解决,但是一片车门70000!
: : 我想知道#
: : 1,如果我方三天可复原,是否代步车赔偿金额为3日,还是依照对方车场修复时间?
: : 2,除了修复车损、租用代步车、精神赔偿外,对方还有可能主张什么?
: : 击落照:
: : http://i.imgur.com/NfBz78l.jpg
作者:
PPDTMK (PEACE)
2016-06-07 22:02:00所以以后撞你车我可以用1/10新车门价赔你吗车门来是新的 对方全责 那9/10门费 谁出
作者:
cystal (专业代PO)
2016-06-07 22:03:00房子住了十年 去帮你家敲个大洞 赔个1/10修缮费如何
作者:
kikiqqp (喵食罐头)
2016-06-07 22:03:00人没受伤是一点,还有人有没有在车上或正在下车,有就不用谈了啦
作者: Taidalmc (歹大欸罗恩希) 2016-06-07 22:04:00
这篇根本误导 车主请求恢复原状谁管你折旧 去跟原厂说?
100%对方过失前提下如果要求原厂恢复原状报价 原厂报四万 这样事主还可以按折旧比例赔偿? 那其余差额谁付
作者:
kikiqqp (喵食罐头)
2016-06-07 22:05:00那房子比喻不太正确。不过建议原PO不要只看自己想看的,折旧有公式永远不是你说了算
作者:
PPDTMK (PEACE)
2016-06-07 22:06:00劲战车一台买7万,你骑了十年我撞坏,赔你7千好吗
作者:
kikiqqp (喵食罐头)
2016-06-07 22:07:00况且有无敌星星等你撞到赔惨就晓得。看到古董车要闪
作者:
yaochan ( )
2016-06-07 22:07:00我的第一点针对精神赔偿的合理性,你在车上有东西尬下来没中到你是你运气好还是肇事者时机抓得好?第二点针对修缮期间车主是否因生财工具不能使用而有更多财损问题。第三点我懒得讲了。
PPDTMK 你那台劲战 我撞坏要我赔,我赔残值阿
作者:
cystal (专业代PO)
2016-06-07 22:08:00神A开了十年 我也不撞坏了啦 直接1/10车价收你车 如何
作者:
ohyakmu (yaya..ohya)
2016-06-07 22:09:00道义上要全赔,可是台湾法律就不这样判啊~~~
作者:
skthree (I will be with you.)
2016-06-07 22:10:00如果你能举证,车门这东西有中古品能用,且不影响使用,才足以证明你提的折旧合理,不然谈折旧是没意义的对方可以说原厂建议不影响安全的前提下,必须更换,且无中古品,只能换新,你觉得法官会怎么判?
作者:
ohyakmu (yaya..ohya)
2016-06-07 22:12:00作者:
skthree (I will be with you.)
2016-06-07 22:12:00今天不是整台车撞坏,是坏了一个门要修,主张折旧其实有点让人摸不著头绪
一堆胡扯法盲 自己上法学资料检索找判决关键字 损害赔偿&汽车&回复原状或折旧
作者:
s7024546 (巴哈无伴奏前奏曲)
2016-06-07 22:13:00去杀肉厂找片车门是有多难吗...
作者:
sanshin (三振)
2016-06-07 22:13:00我知道的也是O大这一篇判决新闻
回复原状?什么是回复原状?翻译给你听 就是回复被撞前你十年车门被撞就恢复十年车门给你 找不到十年车门就赔十年车门残值 这就叫回复原状
实务上就是会算折旧 经手过好几个车祸的损害赔偿了老车在台湾被撞真的满倒楣的 汽机车都是 有够不值钱
f大 如果我去买只二手同年份的 搞不好还比维修便宜原厂当然不会跟你算折旧
现在是谈赔偿 零件可以要求折旧机车没那么惨啦,还是可以用369,所以5年才剩1成
作者:
cp62k794 (变得勇敢,飞)
2016-06-07 22:28:00台湾法律是保护犯人用的,现在才知道?
作者:
tomy886 (..)
2016-06-07 22:29:00零件不是都有折旧吗 被某些楼搞得有点混 五年1折不是吗
作者:
wk105 (Gack)
2016-06-07 22:36:00借这篇问一下,若刚花1.6万全车镀膜回来,门上的镀膜能赔吗
作者:
ohyakmu (yaya..ohya)
2016-06-07 22:38:00我记得刚烤漆有收据的有机会,镀膜倒是不知道了
好奇问 当撞坏十年零件 坏到只能换不能修 肇事者举证无法找到同样十年零件更换 只愿以零件折价后价格赔偿但受害者不要金钱 可以坚持肇事者回复车原状 ? 还是只能摸鼻子倒楣
作者:
wk105 (Gack)
2016-06-07 22:57:00为什么上法院零件要折旧,ㄧ堆人不知道?五年以上车,只剩十分之一。
作者:
wsx1983 (面对现实)
2016-06-07 23:45:00镀膜不赔。如:玻璃上的隔热纸也不赔
wk105你那种特例可以不要拿出来提吗?他的价值不在使用而在纪念上 照你这种问题 故宫里的东西都放了几百年了 你进去全部砸烂折旧下去看你赔的是台币一千还是天文数字
折旧是看整体 也就是整台车若折旧只剩10万 那7万的门你一样要全赔7万 但若维修超过10万 那就赔10万给你所以不用想要凹折旧了
作者:
tomy886 (..)
2016-06-08 07:45:00想知道折旧是否如楼上所说的
回楼上楼楼上对实务认知有误并不正确实务判法就是工资+(零件费用X折旧) 除非是1~2年新车否则都很难看
作者:
wisdom 2016-06-08 08:36:00折旧是有的,但那是指请求赔偿金额。如果对方请求恢复原状,就没有折旧问题。这可能是对方执意上法院的原因
楼上 我前面解释过回复原状了 仍然要折旧的为何会有说恢复原状没折旧原因在于 你用新品当然要算折旧(不然你旧换新不就不当得利) 但如换中古品因价值相同自然不生折旧问题
刚去查了一下 devilnotes是正确的 材料费可折旧如此看来那台撞烂的R8赔偿其实也还好而已
作者:
wfelix (清云)
2016-06-08 09:05:00回复原状还是要算折旧
高价车可以改请求“价格减损” 举例举证市价300凯燕因车祸而减损市价70万 这种请求方式对高价车且约2~3年车或市价极高车较有利
问一下,十年门找不到,devil大说陪赔残值就定案了,但车没车门怎么开,这样有回复原状吗?回复原状不用考虑可使用性?
作者:
bgflyer (sephiroth)
2016-06-08 09:37:00他的意思是要你换新的陪你折旧的残值,差额你自己吞
作者: BQird (BQird) 2016-06-08 09:42:00
这种法律好像惩罚受害者,国外也是用这套标准吗?
残值我根本买不到车门装,这根本不是回复原状的原则吧?不然我跟法官说你车门给我撞烂,我赔他残值,大概他也会欣然接受吧依民法规定,回复原状必须是损害发生前的原状,如果没有车门,连车都不能开了,遑论是回复损害发生前之原状?你真能用折旧买到可以装的车门那当然没问题,问题是你买得到吗?这是我不懂的地方,求解…
所以就有民法215条不能回复或难回复改金钱赔偿囉 金额就视车况车种市价判断(但如真断料成这样这车价就很难判断,古董车/手工车就是一例台湾就你这台市价就难判断了)
作者:
ohyakmu (yaya..ohya)
2016-06-08 10:00:00楼上这就是台湾法律...3百万也买不回人命..可是过失致死那些。.法院总是判3-400万法院不管你买不买得到门,他就是算残值给你~~~
这例中的车门并不是不能恢复原状,也不是回复显有重大困难,能适用215?
原则(中古料)213条一项>换新料(折旧)213条三项>难以回复215金钱赔偿(残值)
因为并不是技术上不能修,而是债务人不想花那么多钱修215有前提的,不是这样一路看下来吧,要真的技术上不能修才可以赔钱了事
过失致死视人格贵贱9成台湾人不值150万(这自嘲啦别认真但事实人命是有贵贱的GG工程师值千万老人小孩100上下)
其实人命贵贱本来就有,如果你是用金钱衡量的话,一个GG工程师能赚到的钱常理来说比老人小孩高,赔多点正常吧老人小孩那是赔丧葬费,GG是赔可能收入,差多了
neglect 损害赔偿原则为损失填补想1换2是不可能的 十年车门被损毁前是十年车门不是全新车门 你想换新车门就是要扣除因换新所得利益
我可以在法庭上申辩我拿到新车门不过也就是让我能开车,跟损害前一样;二手价不会因新车门提高,所以根本没得到利益啊但我没车门二手价一定大幅降低,真要提告,没车门二手价降低这笔钱一定得赔的吧,而且还可以去市场估价降低的金额,保证有凭有据我只是想要讨论,没有要吵架,怕您误会
之前做过几个车祸的损害赔偿 大概都跟D大讲的类似基本上问保险公司的理赔人员 还是调解委员会的人基本上八九不离十了,民法恢复原状虽是原则,但车体零件的更换,找不到十年的车门去装回去,有当然OK,那车主换新的车门,依此要求相关车损赔偿,自然会被算折旧上去,现今台湾的问题像是,老车很不值钱这也是为什么,相关从业人是车开不超过五年,第一,二手价高,第二保固期内好修好脱手,第三就是因为车子真的出事,很伤,然而老车保车体险也很每盒
我了解现况,但我觉得法条不合理,基本上我买车已经负担折旧,被人撞坏车门,我还要额外付出一笔钱去使用我的财产,觉得这对我的财产权是二次侵害,此外想探讨的是,当真的上法院了,我刚刚那些主张难道不合情合理,上法院还是必输吗?
回复原状仍要遵守填补损害为原则 回复原状定义我前述很多次了 你坚持要回复有车的车门那就给你同年车门 无同年车门就给新车门但你因换新车门得利要扣除 再不行就赔残值 …我觉得我说很清楚了 唉
损害赔偿没什么输不输的问题 就秤斤秤重算价值而已如果有受伤,在调解的时候还比较可以吓吓对方,呵呵就只是这样。
回复原状当初立法的真意真的是现行的状况吗?若回复原状的是不得有不当得利,像我上面推文说的,我根本没得到任何利益啊!
我知道d大您说得很清楚,我也了解,只是想讨论上法院之后我的那些主张难道于法不合?
法律其实没问题 有问题的是残值计算公式过苛 与人民法感情违背过大 但这又牵扯到税务跟保险的利益纠葛
作者:
tomy886 (..)
2016-06-08 10:38:00这串看下来 恢复原状 如果自行前往修理换新车门就会折旧。给对方处理就没这问题 是这样吗
那就离题啦 简单说东西越没价值谁赔越少谁税可以少缴都是有钱的团体
作者:
tomy886 (..)
2016-06-08 10:40:00由对方恢复到出事前就没折旧这问题 是这样吗
民事当然是双方合意即可 ~ 但他两好像没合意 XD
作者:
wsx1983 (面对现实)
2016-06-08 10:41:00这样是私下和解最没问题。但自己换新门上法院绝对有折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