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地点离我家大概100公尺, 这个路段在假日就跟过年上高速公路一样塞,
尤其是黄昏时段,大量游客开始离开安平观光区域. 车潮会出现在T车转向的平丰路.
不要说转向车的车头过头了,塞到红灯停在十字路上的也是常见
B车的营业处就在B车方向后面1公里远,我想他们应该是要开到亿载金城那段好好飙一下
而且这种开法往林默娘那边去, 出事就是看到闯红灯的步行游客变空中飞人了.
业务应该知道这个路段的情形,会这么开,
只能说业务心中一定坚信有路权撞死人也没事, 然后才会这么为之.
不过死了就是输了, 我是这么认为.
※ 引述《neglect ()》之铭言:
: ※ 引述《archilee (alex)》之铭言:
: 其实法律也不过就是人订出来的规则
: 认同有共识这样的规则可以让这个社会朝向
: 更为有益于大众的方向运作
: 所以,认为严重超速还能有绝对路权的人
: 一定认同严重超速且在路口不需减速
: 是个安全的行为,对行车的安全与秩序有帮助
: 那请你们想想你会在路上这样开车吗
: 如果你心里的答案是不会的话
: 那不就代表你不认同严重超速加上路口不减速是安全的
: 那你还在挺什么绝对路权
: 路权是给遵守法律的人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