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至今仍以排气量课税!陈腐过时法规何时才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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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开车族而言,除了平常加油以及保险费用之外,最让人荷包大失血的,莫过于每年
4 月以及 7 月份缴交汽车牌照税与汽车燃料税的时候,然而,这两项税金虽然是国家不
可或缺的重要财源,但征收时的规定却还在沿用数十年前所订下的规矩,明显与现况脱节
。
首先就牌照税而言,目前台湾乃是以引擎容积也就是排气量做为征收依据,每 600c.c.
做为一个级距征收,排气量越大的车款就要缴交越高的牌照税金,像是 W204
Mercedes-Benz C63 AMG,由于高达 6.3 升的排气量,光是牌照税一年就要缴交新台币
69690 元。
然而,目前欧系车厂的 Downsize 风盛行,开始以小排气量涡轮增压引擎取代过去的大排
气量自然进气引擎,以新世代的 BMW 330i 为例,搭载 2.0 升涡轮增压引擎,拥有逼近
3.5 升自然进气引擎的 252hp/35.7kgm 动力,却仅需缴交与 Honda Civic 2.0 升 NA
引擎(155hp/19.4kgm)相同的税金,可说是完全不符合比例。
这样的状况大量出现在目前台湾的汽车市场,高价的欧系进口车型广泛使用涡轮引擎,目
前日系进口车也开始使用小排气量涡轮增压引擎,使得进口车主仅需缴交较少的税金就能
享受较大的动力,然而国产平价日系车大多使用自然进气引擎,动力虽然仅有一半水准,
但却须缴交相同的庞大税金,实在让人难以信服。
而在燃料税部份,目前台湾也同样以排气量做为征收依据,但时至今日,排气量大小早已
不是车辆耗油与否的依据,好比 1.5 升自然进气与 1.5 升涡轮增压引擎,油耗表现就无
法相提并论,再加上并非所有驾驶的用车频率都一样高,在缴交相同燃料税的状况下,反
而变成用车频率低的人去补贴用车频率高的人,并不公平。
因此,为了让政府的税金征收更符合公平与使用者付费观念,在牌照税部份不妨参考欧洲
以马力大小进行课税,动力越大的车型课征越高的牌照税,不需要再被排气量绑架;而在
燃料税部份,更是应该取消一年一缴的方式,趁目前油价正在低档,改成加在油价里面,
随着油价一同征收,用油量越大的车本来就应该缴较多的燃料税,以符合使用者付费的原
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