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姊日前开车转弯不慎跟人擦撞, 对方擦撞到我老姊的车后又紧张开去撞桥墩
造成更严重的毁损, 所以修理费用蛮贵的
事故处理老姊保的 第一车险 出险后也都未出现协助处理
事故鉴定出来后, 对方保险公司找我姊协议费用比例我姊7, 对方3
但事后 我姊保的第一车险认为对方报价太贵, 不愿意理赔
搞得我姊可能要上法院, 但上法院之前要先开协调会
我们以为出险后, 由保险公司双方去处理协调就好了, 但接下来要搞到上法院
真的很伤脑筋!
请问, 这种状况协调庭我老姊是否要出席? 因为 第一产险也不买单, 出席有用吗?
有什么方法可以不上法院, 让保险公司自己处理就好?
PS: 有保第三责任险, 按契约是可理赔对方财损的, 但保险公司因为对方
报价太贵不肯理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