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k1329 ()》之铭言:
: : 原文吃光光
: : 新闻报导似乎想把肇事原因归咎在小货车未架设警示牌。但我想要发表一下我的看法。
: : 一般车上所配备的三角警示牌或警示椎的尺寸的都很小,单放一个老实说很难被看到。而且,在高速公路上车速这么快,摆放位置可能至少要50-100公尺外。从其他驾驶的角度来看地上的一个小三角椎搞不好还没有100公尺外的那台小货车显眼,警示的效果十分有限。更不用说它的重量又轻,风一吹就吹走或倒下,根本没有任何作用。
: 放一个看不到
: 你可以放两个
: 或特制一个超大的
: 外面还有卖有LED闪光警告的
: 尤其夜间下大雨浓雾都非常有用阿
: 以这个案例如果有放
: 隧道内警告牌遇车灯
: 反光应该会很明显
: 没专心开车
: 撞到牌子也会有声响吧
: 对自己和驾驶都能有警告作用
: 怎么会没用
: : 从小货车驾驶的角度来看,高速公路的车速都很快,冒险朝着来车方向前进100公尺去架设一个毫不显眼的三角锥简直是在玩命。
: 又没人叫你走大马路中央过去放
: 不会延边边走过去
: 等没车在到车后放吗
: : tidda连这么大的货车都可以无视撞上去,更何况是前去架设的货车驾驶。
: : 我觉得架设三角锥警示来车应该只限于一般平面道路,在快速道路或高速公路上这样做跟本事找死且无助于交通安全。
: 个人觉得都要放
: 高速公路和快速道路更要放
: 放远一点
: 保护自己也保护别人
: 撞到牌子声音
: 比闪警示灯有用多了
: 而且以这个案例
: 前车挡住视线
: 等前车闪开后
: 反应距离不到50米
: 另外最好
: 上高速公路前
: 先自己做好基本检查
: 花不了多少时间
: 在高速公路故障
: 真的很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