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为情境题(假订速限皆为110公里,不考虑表速误差)
想请问各位版友的看法
1.中线车开109公里
我开110公里欲超越他
但我不想超速(10公里只是宽限值,仍属违规行为,若因此发生车祸仍为肇责之一)
因此加上前后之安全距离
我要花6分钟才能超过他回到中线
==>法规是否应订定超车之时间及距离?
==>并行之定义为何?
2.中线慢车好多,都只开90公里,车阵绵延超过1公里
我开在内线虽然只开100公里,但还是比中线快
我想要让后方车,但是中线没有空间
我一打右转方向灯,中线后车就闪灯按喇叭
==>中线连续行驶之适当性
==>于无法让车时内线未达最高速限之取缔标准
3.行驶在中线,远远看到前方有一台慢车
从后照镜看到后方许多车(中内线都有)比我"略快"
为了防止被后车关门造成我被前方慢车挡
因此我先卡进内线
==>超车之先后顺序,是否需礼让前车先完成超车?
==>超车道是否先抢先赢?
4.于中线行驶110公里,被上交流道的车未保持安全距离挤到我前面
我换到内线,结果那台车开始跟我保持同样的车速并行在我右前方中线
中线后方车子也顶上来关门让我出不去
==>遭他车未保持安全距离变换车道之处理
==>中线车故意加(减)速不让内侧车辆让出超车道
以上皆为行驶高速公路
特别是车流量偏大但尚未达到壅塞时常见状况
想请教大家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