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应该聪明点
要告你超速,要有证据
对方和警察依定没证据,你可以说,影片时段拉长一点,比你快的人一堆
至于机车的表速和实际速度有差(但你敢说,我保证被骂到爆炸,所以别说这点)
如果你笔录说你60,那就颗颗了
但你事后可以反驳说,下雨天又晚上
你又不是骑到90会去看仪表板
那时候说60只是大概的说法
因为第一次做笔录,很多正确说词等你不太清楚
但你可以说妳并没有超速
检察官会拿你的记录器说你超车很多台
但你也可以反咬说,那是他们都太慢
如果要看真实的,必须拿汽车的记录器来看,汽车停着录影
看到的会比较真实
如果真的要咬你超速
那就请检察官提出证据
※ 引述《podyroly (板桥邦乔飞)》之铭言:
: 我骑车载女朋友回家,对方开车
: 我骨折,对方没事
: 两个月前,台北市长安西路口、重庆北路口
: 我走在长安西路,向东的方向
: 对方也走长安西路,向西的方向,要左转重庆北路
: 影片在此,大约从1分钟开始看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rCI5ln_Xe-4
: 影片提供者是一位小姐,正好停在重庆北路等红灯,往北的方向录到的
: (这位小姐,如果有看到,请和我连络,妳留了我电话,
: 我没妳电话,我想还妳记忆卡 我想当面谢谢妳)
: 这是我机车录的,不过看起来好像没什么意义,下雨天+画质差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2xep1auDn44
: 大家应该可以看到,他超过斑马线,就整个往左打
: 他并没有走到路口中间,再停下来,确认有无车辆之后,然后才左转过去
: 第一个影片,会先看到他的车,毕竟拍摄角度离他比较近,我会比较晚出现在影片中
: 看起来会比较像是"他已经出现很久了,我才冲出来撞他"的这种感觉
: 去医院后,他说
: 虽然我是直行车,但我骑比较快,所以各自的车各自修,我的医疗费,找他的保险公司
: 意思是,他一毛钱都不想赔我
: 我的意思是,赔偿不用当下就讲,等鉴定结果出来再说,我先养伤要紧
: 车祸后有打两通电话,大约是车祸后两天、车祸后七天,之后就没再打,2个月没联系
: 这两通,他稍微问一下伤势,问要不要来看我,对车祸有什么想法
: 我大概讲一下病情,婉拒他的探访,因为我肩胛骨粉碎性骨折,很痛
: 所以只想好好休息,至于赔偿,我说等初步分析研判表出来再说
: 10/9车祸,12/4初步分析才出来
: 肇事原因,他的部分
: 1.左转弯车不让直行车先行。(第48条第1项第06款) (依监视器、车载摄录影画面)
: 2.违反道路交通安全规则肇事致人受伤。(第61条第3项)
: 肇事原因,我的部分
: 涉嫌超速行驶(速限50km/h,自称速率大约60km/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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