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odyroly (板桥邦乔飞)》之铭言:
: 影片在此,大约从1分钟开始看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rCI5ln_Xe-4
:
: 大家应该可以看到,他超过斑马线,就整个往左打
: 他并没有走到路口中间,再停下来,确认有无车辆之后,然后才左转过去
:
: 肇事原因,他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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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左转弯车不让直行车先行。(第48条第1项第06款) (依监视器、车载摄录影画面)
: 2.违反道路交通安全规则肇事致人受伤。(第61条第3项)
: → akamac: 能否请问 直接提告的目的是什么? 12/19 00:46
: 目的是,想让他得到法律上的惩罚
: 因为他在医院时的态度很差,尤其他老婆讲出来的话,更是过分
:
: 我的想法是
: 我觉得告上法院,不一定能拿到更多的赔偿
: 所以我觉得谈不拢才告
: 而且过失伤害只是小罪,顶多罚金了事
: 不如要求多一点赔偿金,拿这笔钱去购置一台汽车,还比较实在
我觉得得提醒楼主以上过失伤害这点是有误解的
以刑法第 284 条 :[告诉乃论]追溯期6个月
因过失伤害人者,处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罚金,致重伤者,处一年以下
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罚金。
但假设真的不能取得共识和解,你必须将刑事部份的易科罚金,
一并列入[诉讼成本]考量,本案若在侦查终结前不能和解,被提起公诉是无庸置疑的,
若在一审辩论终结之前,仍无法达成和解,对方被判刑也是绝对可以预期的结果,
以二个月有期徒刑计算[甚至更高],易科罚金就高达6万元以上。
[96年7月1日起ˋ易科罚金提高标准,每日1000-3000元],
外加一笔过失伤害前科纪录,刑事部份判决确定,民事部份还是要赔,
只是理赔金多寡而已,并不是缴纳易科罚金,甚至入监执行,就不用民事赔偿。
所以才会说机车就算有错也比汽车讲话大声,因为只要开车的有肇事的责任
( 以你的例子来说就是你举的初判表里面的两点,对方几乎是70~100% 肇责 )
那告上法院对方一定是败诉的
简单说如果对方和解金不赔你超过六万,就是得败诉后先付易科罚金的六万给国家
在背一条过失伤害罪在身上,然后再赔你的民事部分(你的机车修理和医院等等单据报销)
这个法律在汽车遇到不讲理的机车骑士时会觉得是恶法 (除非汽车完全无肇责)
但是在机车遇到不讲理的汽车的时候绝对就是得拿出来打脸的,给你作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