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eianhua (我是男生唷)》之铭言:
: 倒觉得不见得告不成 有人尝试也是好事
: 原原PO肯帮消费者出口气
: 缴个诉讼费用 再动用舆论跟媒体的力量 给这些车商一点压力也好
: 反正原PO也挑明他就是不爽被这种广告给唬到才买车
: 其实我买了新神A后本来是开心的 一来外型好看 二来开新车的味道就是有FU
: 但现在对于油耗这点也颇不爽
: 没什么大道理
: 就是觉得当初要买这台车的意思决定权 的确被低油耗的广告给影响到了
: 因为广告上斗大的打出来平均油耗19.4
: 结果实际开出来只有11.4
: 呃 先别提车商就耗油广告上必打的制式化条款了 专业人士或小有研究者
: 通常能认知到每人用车习惯都会导致不同油耗 也有人跟我说平均11.4的表现算OK了
: 但是既然企业经营者想用「平均油耗19.4」这样的广告内容吸引一般消费者
: 那么这样具体明确、可得实现、一般消费者可信赖的广告内容
: 一般消费者的常识大概也就实际油耗不可能跟实验室数据一样
: 但这个差距也未免太大了点 会让消费者觉得广告不实加以质疑也只是刚好而已
: 今天原原PO若真的就单纯拿「不爽被唬烂引诱他去买VIOS」去打官司
: 也是他的权利
: 如果原PO能找到用心的律师
: 再来一切就看法官能不能被说服了
: 目前美式现实主义法学派逐渐影响 结论先行
: 法官心证觉得消费者比较有道理的话
: 再从法律条文中找他觉得适当又不违法的法条来当理由即可
: 其他其实用不着唱衰 反正原PO不管打输打赢 都对消费者有利
: 打赢固然车厂以后不敢再这么唬烂
: 打输也至少有引起车厂检讨未来能更精致更准确诚实告知消费者充分了解资讯
: 这样也减少不必要的消费纠纷 最起码买卖双方都奇檬子比较爽啦
这数据是经济部能源局依美规方式在实验室测试出来的,并不是车商自己测的
http://ppt.cc/-GVq 请参见国产小客车车型耗能证明103年3月核发资料
车商只是引用能源局公布的数据,何来唬烂之有? 请问这要怎么告? 告能源局吗?
真要说唬烂那也是能源局在唬烂!
或者要告能源局跟车商勾结 美化(捏造)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