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uteboy70 (我要的意义)》之铭言:
: ※ 引述《lenohert (花无缺)》之铭言:
: : 有图有真相
: : 加了30公升后归0
: :
![]()
: : 当天加的金额跟公升数
: :
![]()
: : 几天后
: :
![]()
: : 加了30公升后
: :
![]()
: : 再度归0
: :
![]()
: : 我踩油门尽量都低于2000转,且都慢起步,不踩重油门,但是仍是这样的烂油耗数值,这
: : 只是其中一部分,还有很多次纪录都是一公升跑不到8公里,已经向消基会申诉,若没更
: : 好的解决方案,会提告toyota,今天已经不是钱不钱的问题了,而是一句话,“林北没送
: : ”,感觉被欺骗,x你的市区15.62公里/1公升。
: 车商的DM里都会有加类似这么一段话
: 车辆油耗指南登录之市区油耗及高速(或定速)油耗测试值,为排除外界天候及路况的
: 影响,均在控制温度及溼度的实验室中(如附图),由专业人员于车体动力计上依规定行车
: 型态行驶测得。且测试过程中,车灯、车上空调系统及音响等可能影响耗能测试结果之附
: 属设备皆不启动,以客观呈现各车型油耗测试值。民众在道路上开车时,因受天候、路况
: 、塞车、使用车上空调系统、甚至驾驶者开车习惯等因素影响,实际每公升汽(柴)油于道
: 路上行驶的公里数,应低于本指南所登录之油耗测试值
: 不管你有没有看 白纸黑字就在那
: 合约里也不可能有油耗未达标准就赔偿的条款
: 所以我不知道你要怎么告耶?
倒觉得不见得告不成 有人尝试也是好事
原原PO肯帮消费者出口气
缴个诉讼费用 再动用舆论跟媒体的力量 给这些车商一点压力也好
反正原PO也挑明他就是不爽被这种广告给唬到才买车
其实我买了新神A后本来是开心的 一来外型好看 二来开新车的味道就是有FU
但现在对于油耗这点也颇不爽
没什么大道理
就是觉得当初要买这台车的意思决定权 的确被低油耗的广告给影响到了
因为广告上斗大的打出来平均油耗19.4
结果实际开出来只有11.4
(我的用车习惯就开冷气MP3跟用车充手机
高雄楠梓交流道到建国交流道10KM
然后再从建国开回火车站附近 车程约半小时)
呃 先别提车商就耗油广告上必打的制式化条款了 专业人士或小有研究者
通常能认知到每人用车习惯都会导致不同油耗 也有人跟我说平均11.4的表现算OK了
但是既然企业经营者想用「平均油耗19.4」这样的广告内容吸引一般消费者
那么这样具体明确、可得实现、一般消费者可信赖的广告内容
一般消费者的常识大概也就实际油耗不可能跟实验室数据一样
但这个差距也未免太大了点 会让消费者觉得广告不实加以质疑也只是刚好而已
今天原原PO若真的就单纯拿「不爽被唬烂引诱他去买VIOS」去打官司
也是他的权利
如果原PO能找到用心的律师
再来一切就看法官能不能被说服了
目前美式现实主义法学派逐渐影响 结论先行
法官心证觉得消费者比较有道理的话
再从法律条文中找他觉得适当又不违法的法条来当理由即可
其他其实用不着唱衰 反正原PO不管打输打赢 都对消费者有利
打赢固然车厂以后不敢再这么唬烂
打输也至少有引起车厂检讨未来能更精致更准确诚实告知消费者充分了解资讯
这样也减少不必要的消费纠纷 最起码买卖双方都奇檬子比较爽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