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转录自 biker 看板 #1IknYDwL ]
作者: smin7073 (johnny tiger) 看板: biker
标题: [问题] 车祸问题请教
时间: Thu Dec 26 01:40:26 2013
现场图
http://ppt.cc/eom9
A车为汽车
小弟为B车
当时我原本行驶于A车后方后来与A车并行时与A车右前轮处发生擦撞倒地受伤
我的行径方向为顺着主干道左转,A车为要右转到支道小巷子
A方向灯本人说有打但我在他后方的时后没打,这部分监视器有拍到但事发在拍摄范围外。
因此他方向灯有没有打并没有确切证据。
目前初判出来显示:
A车:涉嫌右转弯时未保持安全间隔
我:涉嫌未注意车前状况
我当初原本想用道路交通安全条例102条来向他索赔,但是交通队跟我解释说102条
只适用于不同车道,因此我们双方的状况只能用94条来判定。
想请教板上前辈我应该再去调解索赔嘛?因为目前看来我也有责任但不知比例,如果
输面大的话我也实在不想去花那时间,我想索赔的金额共10790元,明细如下:
1.修车 新台币3180元整
2.医药费共3笔(1急诊2门诊) 新台币1920元整
3.因伤请假之工资2日(1日车祸当日.1日回诊) 新台币1600元整
4.个人财产损失(2件裤子及手表修理费)新台币 4090元整
虽然小弟有受伤也有验伤单,或许可以告他过失伤害,但还在斟酌。至于对方的态度是
完全没主动打电话过来,当时他前轮有辗过我的左小腿,幸好骨头没事,这是让我不满的
一点,再麻烦各位指教了,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