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iskel (像猫一样的过客)》之铭言:
: 标题: [新闻] 立院三读 “逼车”最重罚2万4千元并吊照
: 时间: Tue Dec 24 12:37:59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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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 skiptomylou3:前阵子在高速公路内线只是闪前面龟车大灯而已就直接 12/24 13:12
: → skiptomylou3:煞停,内线时速0km/h要变换到中线怎么变换?速差那么 12/24 13:13
: → skiptomylou3:大,还好我有把行车记录器的画面copy下来连同这篇 12/24 13:14
: → skiptomylou3:报导送检举看看好了 12/24 13:14
: → cwind07:公共危险就是让人去告 什么轮不轮 搞不清楚法律 12/25 09:07
我猜看状态, 如果无故应该还是会罚.
如果有针对性的像 skiptomylou3 讲的这样,
还是可以丢刑事告公共危险罪. 顺便罚逼车
高速公路逼车煞停的例子, 之前有网友有成功告公共危险的经验,
一般道路就不确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