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高速公路被闪灯?

楼主: Squal (只在乎妳)   2013-09-19 01:36:31
以下完全就"法律"层面探讨
基本上限速的规定是死的
超速10公里以内只是"得"不举发
但只要任何1秒钟超速1公里就是违规
我就被抓过超速1公里的罚单
也是默默吞下去
也不要说没测速照相就可以超速
没警察也没感应线圈的时候就可以闯红灯吗?
回到内线龟车的问题
台湾目前的现况
就是太多车定速行驶于中线车道了
又几乎都是定速在速限的附近
试问当中线前车定速109行驶时
在完全不超速违规的情况下
你超他需要多少的时间
答案是加上前后的安全距离
共需要414秒 接近"7分钟"
试问有谁可以忍耐前方的两台车给你并行7分钟的
但若完全就法律层面来讲
就是会造成这样的结果
内线的车的确是在超车
只是他在从头到尾不超速的情况下
必须花费7分钟才可超过一台车
既然现行的法规是有问题的
当然就是要修掉
当然最简单的方法
就是取消所有速限
当然只取消内线车道的速限也是可以
否则至少应提高内线之速限20公里
这样遇到要超中线贴速限开的车时
可将时间缩短到20秒左右
当然以上通通都不做时
就是要针对中线车下手了
当中线车被超车时
禁止贴速限行驶
须减速以加快内线车之超车时间
针对国情的不同
会有不同的交通规则
台湾的问题还是车太多了
所以容易产生连锁效应
交通规则的制定又是以"安全秩序"为第一考量
效率因此通通被牺牲了
作者: johnny (johnny)   2013-09-19 01:48:00
不知道你在讲什么
作者: lfs1115   2013-09-19 01:52:00
假设前提太逊~
作者: yohko86 (Rex)   2013-09-19 03:08:00
假设前提有问题
作者: yohko86 (Rex)   2013-09-19 03:14:00
试问都以108-110前进好了 大家顶多车距会有微小变化甚至维持一样 那你还要争这1km/h的速差有意义吗? 最高速并行在"超理想状态"是不会堵车 因为你只可能跟他一样快不然一定比他们慢
作者: yohko86 (Rex)   2013-09-19 03:17:00
台湾自私人太多 与其期待大家遵守超车道原则 不如自己找空间换车道前进 当你在超车道遇到后方车辆比你快 就自己适时的让道
作者: cospergod (cospergod)   2013-09-19 09:21:00
大概文组的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3-09-19 09:50:00
完全看不懂在写啥....另外,楼主根本搞不清楚为何要订出 10KM缓冲的理由....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3-09-19 09:51:00
若速限 60,被 61 开单?? 上到法院撤销处分机率太大了....
作者: zzh1014 (童言无忌)   2013-09-19 10:35:00
速限+10是让你超车用的~这是警广讲的~全台都一样不限高速
作者: zzh1014 (童言无忌)   2013-09-19 10:36:00
建议你多听一下警广~都有在宣导一些常识
楼主: Squal (只在乎妳)   2013-09-19 11:10:00
谁跟你速限+10就一定不会开单 就算固定式不照
楼主: Squal (只在乎妳)   2013-09-19 11:11:00
红斑马在路边照样给你照 你去申诉绝对不会过
楼主: Squal (只在乎妳)   2013-09-19 11:12:00
还有就算速限+10超车 超车时间也还是要40秒一堆说超完车立刻回中线的 根本是在吃中线的安全距离
楼主: Squal (只在乎妳)   2013-09-19 11:13:00
导致中线车开好好的因你而减速 拖慢整体车流
作者: Gunslinger (串烧)   2013-09-19 11:30:00
帮补 如果全照法律条文走就真的会变成这样没错
作者: Gunslinger (串烧)   2013-09-19 11:31:00
不过就如同前面所说的 宽限值拿来短暂超车用其实也绰绰有余
作者: zzh1014 (童言无忌)   2013-09-19 12:14:00
Gps115左右跑北高,常常经过拿雷射枪的红斑马,没被开单过
作者: meatbear (肉圆熊)   2013-09-19 17:41:00
光是吵仪器误差 罚单就可以让警察自己吞下去了
作者: meatbear (肉圆熊)   2013-09-19 17:43:00
其实台湾速限规定本身就不是务实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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