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想最近都在讨论孟若了,这篇转回来也很合理。
※ [本文转录自 Gossiping 看板 #1ca2NwoJ ]
作者: luciferii (路西瓜) 看板: Gossiping
标题: [爆卦] [反歧视]日本律师霸凌台湾知名作家
时间: Fri Jul 12 02:35:19 2024
※ 注意:本文文长
【一句话懒人版】
日本律师滝本太郎疑似故意破坏李琴峰名誉!
【事件摘要】
就算平常没在看小说,应该也很多人都知道李琴峰。
李琴峰是台湾出身的作家,因为已经自小对日文有兴趣,
台大毕业后留学日本,并顺利进入日本企业。
直到取得永住许可(永久居留权)辞去工作,
以兴趣为业专心于日文写作。
他在台湾出名的原因在2020年获得第165届“芥川龙之介奖”,
成为首位获得这奖项的台湾作家。
以及后来因为批评安倍晋三和日本时政而在日本引起的争议。
大部分人应该都跟我一样,对李琴峰的印象就是这些。
上个月,他在网络上发起募款:
https://note.com/li_kotomi/n/n61b4502ade68
起因是一位日本律师滝本太郎,
在网络上公然指称朝日新闻大误报。
朝日新闻中提到李琴峰是女性,
而滝本太郎说他其实是生理男性跨性女。
在李琴峰或其支持者抗议下,滝本太郎撤下了文章,
但他仍决定提起告诉。
这事还蛮严重的,
如果滝本太郎说的是真的,那他的罪就是强制出柜!
如果滝本太郎说的是假的,那他的罪就是破坏名誉!
李琴峰是以后者控告滝本太郎,
因为诉讼费用昂贵,所以李琴峰上网募款。
怎么看都是日本大律师霸凌我们台湾人的女儿!
【日本人仇视李琴峰?】
查了下滝本太郎这位律师,也是位争议人物,
目前被贴上了“反跨”标签。
https://noselfidtw.cc/news/tokyo-sarin-victim-lawyer-death-threats/
‘现为日本女性空间保护协会秘书处成员的律师泷本
太郎,因反对日本跨性别政策而遭受死亡威胁。
泷本表示自己曾参与奥姆真理教等邪教案件,担任过
东京地下铁沙林事件受害者律师,他认为“如今的跨
性别运动手段与邪教手法非常接近”。’
日本女性空间保护协会?
加上之前安倍的争议,让我觉得李琴峰经常跟日本人起纠纷,
会不会是因为骨子里日本人太排外?
查了下讨论,李琴峰之前在日本的争议包含:
1.【芥川赏】那本被人认为仿佛令狐冲成为尼姑领导人一样,
男性本位思考。
2.本身以半自传出了一本女校女同生活的故事(虚假参半,有
人在意的点是“半自传+商业包装以及本人未否认的女同志
身份,让读者认为这本是女同志以半自传的手法撰写的亲身
体验”),获得【新人文学奖】。
3.被不特定人去求证甚至捞资料后,觉得在1与2受骗或感到不
协调的人开始对答案求证那份不协调。
4.李曾批评日本土生土长女性运动前辈(笙野赖子)的投书,
在3的前提下生气。
(有些是以外国人批判角度看李,有些是以男性身份,有些
是以女性身份)
5.指教性暴力受害者
6.(额外战区)批判安倍。
7.连署逼女同酒吧开放男跨入场
https://www.plurk.com/p/osve17
用“小児性爱”称呼恋童癖,认为“小児性爱”与“跨性”
一样被诬名。
https://x.com/Li_Kotomi/status/1300013588677980161
【令人同情的李琴峰】
关于跨运问题,支持哪边这见人见智。
但对于李琴峰身份的恶意指涉,这部分肯定是比较不妥的。
而且很多指称引用来源都来自少数几篇推特,不算是可靠来源。
看了下李琴峰过往访谈,
他在台湾过得不快乐,去日本除了喜爱日本外,也是要逃离旧有人生,
最后成为“反出生主义信仰者”
https://0rz.tw/yREsB
简单讲就是他认为出生时的性别、名字等等都不是在他许可下选择的,
他应该有权利决定自己的性别、名字和所有身份象征,
他人也应该以他的选择方式对待他,才是尊重,否则就是歧视。
(顺提:这篇访谈经今周刊刊出后,网络上有人拿访谈资料编写维基。
支持者认为不妥或曝露过多资讯,可能因为本人或支持者抗议,
导致最后今周刊撤下了网络版。纸本刊物倒并未因应回收。)
显见(至少以李琴峰观点),台湾环境对他十分不友善,
所以他换了个母国,并定义自己是女性+女同身份。
避谈,也禁止他人谈当他的过去,终于得已在日本找到舒适圈。
https://www.cna.com.tw/news/acul/201902140222.aspx
【恶意流言】
此时,台湾网络上开始流传他是生理男性。
(很容易google到,不过是未附证据的恶意连结,这里不附上)。
相信这件事的读者感到十分不舒服。
例如:李琴峰最卖座小说之一“独舞”号称是取材是他自身经验,描
述女同志赵纪惠,从小学到高中都遭遇了不愉快经验,最后逃去了日
本。那时期他还会说他还会说她是彰化女中毕业。
https://www.openbook.org.tw/article/p-36792
当时许多读者因为李琴峰的人设而感动不已,认为她是最感性的女性
作家,此时当然会感觉被骗。
“伊哎伊哎789:
我自己生气的点真的是隐瞒,我跟别人介绍跟讨论李琴峰的时候都以
女同撰写的女同文学切入,体感上所有对于他的宣传都是这样写的,
如果不是事实为什么不阻止,可以不要讲啊,BL作者也没在强调他们
自己是同志撰写的同志文学。这样跟假湾生事件田中实加制造假身分
有什么不一样。”
https://x.com/T_T456789/status/1567430597391585280
反过来,如果体谅到李琴峰的遭遇和心情,肯定会因此十分不开心。
于是他将散布此流言的网络酸民告上法庭,应该是胜诉了。但看起来
主因是违反个资法。
可以公开查阅那案件的法院判决书(感觉跟律师有亲戚关系?)
https://i.imgur.com/h0T6FDs.jpeg
“泄露个资”其实就是隐含代表了资料是真实的,所以用他本名去网
路上搜索,很容易就可以找到他大学系所、旧的PTT ID、参加社团经
历、国高中学历的足迹,更为违背了他的本意。
逼得李琴峰开始四处兴讼。
【台湾团结联盟参战】
为了要阻止国民党、民进党、民众党三党都不敢有意见的“反歧视法”,
目前反对者只找到已经势微的台联愿意出头,
只是他们一出来就常因为自不量力常被乡民嘲笑。
他们的论点我没有仔细研究,但大概是指“反歧视法”名称很好,
但施行上对“歧视”的定义相当广泛,因为是伴侣盟在推行的。
例如假设我自称无性别,只要有人以带有性别区分的代名词称呼我,
我就有理由告他用了我不喜欢的字眼歧视我。
美国已经发生类似案例,一个妈妈不小心把空姐叫成空少,
被赶下飞机。
https://0rz.tw/2IKSJ
台联这个月发了一篇新闻稿举例:
“指出真实性别”竟遭滥诉 台联伴受害者出庭
台湾团结联盟主席周倪安今(1)日陪同支持民众(匿名)至新北地院
出庭,该民众表示,近两年来,因其与多名台湾女性揭露某知名作家
冒充女性身分,而遭该名作家陆续提起刑事告诉,全数经检方不起诉
处分后,该名作家仍执意提起民事告诉求偿数百万,长期焦虑奔波下
,导致自己身心皆产生不适症状。该民众表示,提起诉讼的知名作家
因自居为女性,对外亦以女性身分自我标榜,除发表多篇标榜为女性
文学之作品,甚且发表社论谴责他国性侵受害人不应恐惧男性,并以
笔名参与连署,施压国外女同志联谊活动须开放生理男性参加等行为
,这些行为不仅欺骗消费者,更是以男性立场伪装女性代言,逃避发
表相关言论时应尽的利益揭露伦理。
https://0rz.tw/G7GY9
我在PTT某版看到后来的讨论,才知道文中作家就是李琴峰。
但版主很快删除了相关讨论,我猜测也是怕惹上麻烦。
【不要随意散布个资】
再强调一次,关于跨运问题,支持哪边这见人见智。
这件事引出来很多问题,例如:
“生理男跨性别女,但又是同性恋,应不应该与生理女受到相同对待
方式,例如允许使用女厕、进入女同志专属场所、加入女子比赛等”
“在评断半自传作品时,个人经历的真伪应不应该影响作品价值和给
人的感动?还是文字本身才是重点。”
“了解一个作家的作品通常都需要了解他的背景,但在触犯隐私下应
该何者为重?毕竟大部分人对侵犯死掉作家的隐私并不在意,应该一
体适用吗?”
“今天舆论风向可能会因为李琴峰自定义人设的行为而抨击他?但就
如LGBT族群常讲的,如果某人因为过去被揭露而自杀,舆论风向是否
就会一夜转变?”
很多问题我不是专家没有答案,但回到最初的滝本太郎律师。
我能确认的是,不是由第三方公正单位公开揭露的个人资料,最好不
要主动散布。不然要不是会被告造谣、妨害名誉,就是被告泄露个资
。
要不要谴责律师这是个人自由,我只能提醒传播个资要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