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比如连晋平就因冤案论而主张废死。在他看来,即便罪证确凿,依然有误判的可能。虽说
: 任何刑罚都不可逆,但死刑的结果却是唯一不可挽救的。想到曾在网络上看过一个讨论:
: 江国庆跟郑捷的比例要多少死刑才是合理的?支持死刑的人觉得只要达到某个比例就能接
: 受,支持废死的人觉得如此交换毫无道理。只能说这种价值观思辨实在难有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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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姆斯提到的这个问题,我想提个有意思的讨论:
有个废死联盟的神学家陈文珊曾说,
"美国因为减刑放出来的杀人犯227人中,有6个人再犯谋杀罪,
但这个比例跟误判处死比起来,仍然是少了许多";
按照陈文珊和废死联盟的论点,死刑犯放出来再杀人的比例即使是1/40(6/227),
和误判处死比起来,"仍然是可以接受的",
但在我看起来,这种再杀人的比例怎么是可以接受的呢?
换言之,有一派支持废死的人认为"即使放人出来会再杀人,还是可以接受的交换比",
大家认同这样的看法吗?
我听听看大家的意见.
顺便补充一点:
江国庆的爸爸主张要杀陈肇敏为儿子偿命,废死联盟能认可江爸爸的意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