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读《平凡的邪恶》—铺在绞刑架之路上的是

楼主: lokazdszone (人一月刀俞)   2021-03-29 22:44:21
读《平凡的邪恶》—铺在绞刑架之路上的是名为运气的红毯
致谢 微批 刊登本文: https://paratext.hk/?p=3007
“正义强调艾希曼的重要性,他是卡尔˙阿道夫˙艾希曼(Karl Adolf Eichmann)的儿子,此时正坐在防弹玻璃箱中,是个半秃的中年人,身高中等,体型瘦削,戴一副近视眼镜,牙齿不太齐整,从头到尾都伸长细瘦脖子,朝法官席观望(完全没有往旁听席看过),大致来说,审判过程中他都能保持自制冷静,但想必在踏进法庭前,紧张恐惧早就让他吓得齿牙颤抖。”
这是常见对本书的引用,然后迳自就跳向结论:鄂兰说邪恶不是我们想像那种穷凶恶极大坏人的样子,而是不经反思才造就出邪恶。
类似这样的话确实是在结语中有所提及,但若说本书只说了这样,毋宁只是简化再简化,甚至看头看尾看维基就能说看过这本书了。但本书是鄂兰于耶路撒冷审判的纪实、报导,它说得不止这些。
官僚机构与修辞学
现代的官僚机构是现代化之后产生各科各层的产物,而机构自成一体让每个进去“角色(职位)”的人就如同螺丝,是的,没有螺丝机器不会运转,但是所有的螺丝并不等同于整个机器,而纳粹德国就是一个精细又庞大的机器。
“大战期间,亲卫队的每个本部下都划分为数个分部,国家保安本部最后分为七个分部,第四分部是盖世太保,由穆勒少将所领导,这是他在巴伐利亚警察局的职级,主要认为是打击‘反对国家的敌人’,分为两大类,第四分部A组处理第一类:‘异议份子’,包含共产党人、反动者、左派人士、暗杀刺客;而B组处理第二类;‘宗教异端’,包含天主教徒、新教徒、共济会成员(职位仍然空缺)和尤太人,每个类别都有各自的办公室,以阿拉伯数字命名,艾希曼于1941年出任国家保安本部第四分部B组第四小队(IV-B-4)的队长。他的直属上司是第四分部B组组长,但十分无
足轻重,因此穆勒将军始终是他真正的上司,而穆勒的上司是海德里希,后来则改成卡尔滕布伦纳,而每个人都对希姆莱负责,希姆莱则直接听命于希特勒。”
这是其中对于纳粹组织较为详细的分化,眼花撩乱。但正是因为这样分明的体制让个人的责任可以被减免在群体之中,有点像是现代政府机关互踢皮球,当你打到这个处室,他们会告诉你要找那个部门,再连络上那个部门,他们又说要找那个分署,如此这般无限循环,到最后变成一个无人负责的结局。但实际上比此简例更为悲观,是真正有件悲剧发生时,具有重量的责任被扩延到整个组织之中,就像分母无限大,让这件事的重量变成连掸灰都没有。不过有趣的是机构间竞争激烈,彼此嫌隙深存敌意,有一致目标:杀死尤太人。但战后反而互相推托,只不过没人指责希特勒。
而在纳粹中存在的修辞学也让各个成员的心理压力减轻,谋杀被改成让人安然而死,这甚至会让自身有做善事的错觉,对于纳粹成员而言,错事并非杀了人,而是造成不必要的痛苦,本书描写的对象艾希曼就曾对亲卫队的暴行感到愤慨,
“让他激动不已的,还不是听到自己被指控将上百万人送到集中营受死,而只是一名证人说他曾殴打一名尤太男孩致死。”
这是纳粹的管理方式,但回过头来,为何人们—例如艾希曼—会加入纳粹?
服从的美德,却也是邪恶
艾希曼是个再正常不过的男人,当然从 Hoffer 在《狂热份子》中分析出这些真实的信仰者都是社会上的失意者,而以此来剖析参与群众运动的那群人的热情来源正式来自于此,这些人要自由,但是这是“免于自由的自由”;Fromm
对于纳粹群众的分析也提到自由与安全的悖离,当要享受自由就必须承担自由所带来的责任,这一切都是自己的意志驱使出的行为所生,而若归依到一个庞大的群体,我们的责任压力就会解消,即便丧失了自由。但艾希曼不只是被理论滤镜过筛后的人物角色,他在鄂兰的纪实中是个活生生的个体,他再正常不过,而他也确确实实地符合了二战后理论家的分析,但因为他是个殊的主体,所以多少会有些溢出、不足。纳粹战败后他说:“我发现,从此没人会领导我,我得单枪匹马过日子,再也没有人会像我下指令,再也收不到命令或指示,没有任何条例可依循—换句话说,我从
来没这样活过。”但是,他加入纳粹却也并非对于教条的追随,因他连党纲以及《我的奋斗》都不清楚,他仅被卡尔滕布伦纳问道:“何不加入亲卫队?”就回答了:“有何不可?”这么的平庸。
平庸到他连知识程度都不高,语言能力的欠缺时常说出陈腔滥调,但他有着坚强的信仰,他要实践这个理想,这让他与现实隔了层墙,他无法同理他人也无法感知现实,甚至他确定如果上级要他杀父亲他也会照做,但是他仍然是个“人”,受到精神科诊断的他结论是没有异常,甚至医生认为比医生还正常,他也批准半尤太的叔叔女儿移民、也因协助维也纳尤太人夫妻,他对尤太人没有仇恨,即便这场审判就是要把他妖魔化为恶魔,这就是检方的做法(当然与他吹嘘的个性以及纽伦堡审判各机构人员推诿责任到他身上有关),也传讯了许多证人试图说明各种屠杀背景,但这与
“公务员”的艾希曼个人的关联实在不大,他只是个运送员,他只是服从命令。
当然,服从命令是行为违法性阻却的一个事由,不过其中有但书是对于显然违法的命令之服从仍然是违法。但是对于极权主义的纳粹德国来说,如何存在超越法律的判准呢?用自然法的观点而言,有比法律层次更高的价值标准,作为评判法律适体的依据,但是在极权的笼罩下并不是不存在这样的判准,而是领袖就是最终价值根源,就如同艾希曼对于康德的定然律令—人以纯粹理性为己立法,且此法有普遍性—使得领袖成为自身意志的依归。诸多人如同艾希曼,对于<凡尔赛条约>的耻辱后,从下士曾升到元首,一个具有卡里斯马特质的人物可以追随,抛弃了自由进入了该人领
导的群体,而生活周遭都共浸在这个环境,这是一个大融合,不是不存在个人,而是个人就是国家,反过来说,国家的意志就是我的意志,而希特勒就是国家,就是我。约德尔将军(Alfred Jodl)在纽伦堡审判时就说:“评断最高领袖不是一个士兵的责任,这是历史,或者神的任务。”
确实地,服从是一种美德,领袖的杀人计画是下属的“工作”,这在法官眼中是最该被谴责的是,但对艾希曼来说这正是他美德的展现,泯灭掉个人的“良知”,遵循一个超我的超良知。然而,当你存在的集体做了邪恶的事,身为集体的一员就无法豁免责任,我们会说丧失了自由与消减了责任是个人主义式的观点,而从集体的观点来说,既然国家就是自己,那么即便辩护律师塞万提斯(Robert
Servatius)提出纳粹的恶行是国家行为,也将会是所有在集体中被析离的个体的行为,而有无可脱免的罪责(国家行为的辩解在法律上会成为他国无法审判他国的窘境,不过这个辩解没被采用,只不过没有在国际法庭受审而在一个国境之内,让鄂兰觉得邪恶的性质被“低估”)。
宁鸣而死,不默而生
艾希曼是自卑的,他对于阶级的观念分明,即便对方是尤太人,但弱势说德语的尤太代表也会认为这些人的地位高于自身(这也与前述所提到他认为上等社会既然都对于最终解决方案那么热切,他也就随波而去),但他也是自大的,尤其是在参加过纳粹这个伟大事业之后,我想我们能说对艾希曼而言他并不认为自己做错,因为这只是运气使然的结果,试想,历史是颠倒,轴心国战胜了呢?漫威中的萨诺斯真的是坏蛋,而复仇者们都是英雄吗?
鄂兰这么描写艾希曼受刑的最后一刻,
“阿道夫˙艾希曼带着绝对的尊严站上绞刑台,行刑前他要了一瓶葡萄酒,喝了半瓶,一位名为威廉˙赫尔(William Hull)的新教牧师表示要陪他一起读圣经,但艾希曼拒绝了:他只剩两个多小时的生命,‘没时间浪费’。他从自己的牢房走到五十公尺外的行刑式,双手在身后交扣,腰杆挺直,神色平静,当卫兵捆绑他的脚踝和膝盖时,艾希曼要求他们别绑太紧,这样他才能站得笔直,卫兵给他一个黑面罩,他说:‘我不需要’,他的神智非常清醒,喔,不只如此,还完全展现艾希曼本色,从临终前那句怪诞愚蠢的话可以证明这一点,他说,他是一个
Gottgläubig,这是一个纳粹用语,意指背离甚而且不相信来生的人,然后说:‘各位,我们很快就会重逢,这是全人类的最终命运,阿根廷万岁,德国万岁,奥地利万岁,我不会忘记你们。”面对死亡时,他使用这些葬礼演讲中的陈词滥调,在绞刑架上,艾希曼的记忆最后一次戏弄他,让他再度感到‘心花怒放’,忘记这其实就是他自己的葬礼。
艾希曼在临终一刻,似乎总结书我们在人类漫长罪恶使翁所学到的教训—邪恶的平庸性(Banality of evil)才是最可怕、最无法言喻、又难以理解的恶。”
他认为自己的公开行刑可以上德国的下一代免于内疚,他在逃亡期间甚至尽力摆脱匿名身分,对于隐性埋名感到厌倦,尤其他自己的姓名又经常出现在报纸上,甚至他早也知道被跟踪,被逮补时他也从未反抗。似乎,他一直在等著这个时刻,一个成名的时刻。这或许也是为何他要逃离庸碌生活的理由,他可以做点大事业,而纳粹正是不二选择,而无论其中要从事的是什么不重要,签发文件、运送尤太人到集中营、驱逐、移民,这些都只是例行公事(routine),就是一份工作,而这份工作可以让自己在历史上留下一笔,即便是死亡,对于凡人如己已是荒漠甘泉。
道德瘟疫
二战后的反省大部分聚焦在德国的恶行上,但邪恶不仅发生在德国,鄂兰形容这是全欧洲的道德沦丧,波兰、罗马尼雅、匈牙利这些地方的反尤主义本身不比德国更加轻微,但这不只是国家而已,就连尤太族群也是尤太人的凶手。
“...无论在阿姆斯特丹或华沙、柏林、布达佩斯,尤太领袖负责提供社区内尤太人的名单与财产清单,并确保受害尤太人都留下足够款项,以支付驱逐和灭绝的费用,此外,也负责追踪空置公寓,提供警力协助围捕尤太人,并把被逮捕的同胞送上火车,这些尤太警察会分发黄色六芒星臂章,华沙等地甚至‘有人做起出售臂章的生意,不但有普通的布制臂章,还有亮眼、防水的塑胶臂章。’尤太领袖也负责发布声明,并非奉纳粹之命,但却是受到纳粹启发而撰写,从声明中我们仍然可以感受到这些人多么享受甫获得的权力—布达佩斯尤太委员会首度发出的公告中写着:‘中ꔊ﹞蚺茤e员会已获得寿命,对于所有尤太人的精神与物质财产以及人力具有绝对处置权。’我们还知道,这些尤太领袖面对自己成为杀人工具的感受—他们觉得自己像船长,‘眼见船就要下沉,即时抛弃船上绝大多数的值钱或户后,成功让船靠岸’;像救星,‘牺牲一百个受害者,以挽救一千条性命,牺牲一千个受害者,挽救一万条性命’”...”
其实自己人杀自己人从来不是东方专利,那不过是我们眼界狭窄才只看到毛泽东与蒋介石的所作所为,西方也共享著这种习性,更甚者是尤太人还认为自己做了好事,符合了效益主义的利大于弊的伦理证成一般,然而匈牙利的卡斯特纳牺牲47万6000人来拯救1684人。而谁来决定谁生存呢?则是有权势的尤太代表,当我们以为这是以宗教的圣旨作为最终理据时,实际上还是回归到政治的权力争夺,在尤太人中是也分阶级的:德国/波兰;退伍、受功/一般;祖籍/非祖籍。人非为己,天诛地灭,要求逃离出境就是贿赂、特权索取,而这也成了漠视—容认了在区别对待(优劣人种ꄊ^中的区别对待(优劣尤太人)的行动。现实上更惨烈的不仅如此,在灭绝中心实际动手杀害的也是尤太人拔出同胞尸体的金牙、剪发、挖坟、挖出尸体烟灭证据、尤太技师协助建造特瑞辛尤太区的毒气室。对于这些史料的挖掘,也是鄂兰被批判为“自我憎恶”的缘故,无可厚非,太逆风了,对于一场摆明着要猎巫的审判拂了逆鳞,也是想当然耳。只不过若尤太人没有组织,没有这些尤太代表,被害人数就不会那么庞大。这场道德瘟疫是不分国界与族群的感染了全欧洲的人民。
运气
对于战后的东京审判、纽伦堡审判以及时隔15年后的耶路撒冷审判素有胜利者的审判的批评,而这批评所意指的是胜利者或将不公正,但纳粹所作为者难道是只违背胜利者的价值?又或者是侵犯的作为胜利者、战败者等身而为人的基本尊严?
而其中的程序瑕疵,包括以色列不准辩方证人出席、也不许先前审判的控方证人接受辩方诘问,被告也无法取得对己有利的资料,甚至艾希曼是被绑架的,发生在1960年5月11日绑架,然而也因为现实上在阿根廷的法律与二战有关的犯罪追诉只到战后15年,亦即1960年5月7日后就不可能引渡。然而这场审判正因为“无法可施”,又必须实现正义,才出此策(尤其有溯及效力的法律被订立来审判罪行,虽然法庭有说明罪刑法定原则只适用在立法者有预见的犯行,然而法确定性原则对于法律的要求也正是必须让人民得以预见何种行为得为与不得为,方能作为行为准则),否则唯ꐊ@能取代这场审判的就是当街击毙,就地正法。不过这还是需要一个仪式,一个形式,即便是过度,所以检方将他描绘成一个大恶人,即便与事实相违。
艾希曼说:“如果遇到好政府,算是幸运,如果遇到坏政府那就是倒霉,我是运气不好。”我们会发现大至尤太屠杀,小至随机杀人事件,这些人无论是奉公守法,又或者是社会边缘,似乎现代法学中被加入成为关键因素的“主观”—故意、动机、意图—变成一种痴妄,我们以为自己能决定行为当下能行善为恶,以为如同《发条橘子》主角Alex 做尽坏事后失去道德能力又失而复得,但如果到头来都是我们自以为是呢?
鄂兰对于艾希曼审判的关注焦点在于一个服从的正常人却成为了为恶的罪犯,这之间是如何形成的,同时在最后也给人了一盏光说:
“没有人是完美的,只是世界上有太多人帮助大家遗忘这一切,但最终,总会有人活着讲述这些故事。因此,没有任何事会永远‘没有实际用处’,至少,从长远角度来看是不会出现。...这些故事的启示简单易懂,从政治角度来说,若恐怖主义盛行,大多数人会选择服从,但有些人就是不会服从,同样的启示,也可以在执行最终解决方案的国家中看到,最终解决方案‘有可能发生’在大部分的国家,但并非所有的国家都实行。从人性角度来说,这就足以确保地球仍是适合人类居住的地方,任何其他要求都是超乎合理范围。”
这里我们能看见她对人性中能动性的光辉的赞许,即便犯下反人类罪的人,“是在他们几乎不可能知道或意识到自己正在作恶的情况下犯罪。”但她也给了艾希曼在程序瑕疵审判中获得死刑的正当性理据补充,她假想若法官这么说,正义就在耶路撒冷实现:“...因为政治不是儿戏,在政治中,服从就等于支持。正如你支持并执行屠杀命令,拒绝与尤太人以及其他民族共同分享这个世界一样—好像你和你的上司真有权决定谁应该或不应该在世界上存活—我们认为,没有人,也就是说,全人类中没有任何一个成员,愿意和你共同分享这个世界。这就是你必须被处死的理由,也갊O唯一的理由。”
但我却更加悲观,研习法学与伦理学中若采取了决定论观点将会把原先的沙堡全部推毁,我们的意志、意识全部都不复存在,没有自由也就没有责任,也没有任何决定与行动,这些都是非决定论者所相信者的,而人的能动性与主体性也只有在此才能生存。但是从耶路撒冷审判到近年各种刑案所示的,从战争结果的不确定性(何人成为审判者)到精神疾病定义的恣意性,让我们面临极刑的到底是我们的选择,又或者只是运气?而又或者只是参加了后来倒势的政党(纳粹)还是刚好出现在不当的地方(郑性泽),就面临可能殒命的结局,我们的决定(自由)为我们的责任担负起
多少的“责任”?
而如果,把我们导向绞刑台的真的只是坏运气呢?
https://vocus.cc/commentonbooks/5fc84cf4fd8978000188cf7c
作者: Nasta (Nasta)   2021-03-29 23:14:00
种族灭绝这件事情好可怕。但是欧洲的情况可能还要考虑战争乱世、在整个社会氛围下一群人屠杀另外一群人因素,而目前中国新疆的集中营也是种族灭绝(依据西方媒体的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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