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youtu.be/SAuO2YhjImI 真的要人家拿影片出来吗?在斑马线上不在斑马线上就没有闯红灯的问题 就是违规跨越马路难道没有人行道的地方会有行人号志吗????好了啦 不要再推给检察官 103条就是没问题针对视障者增修的条文也是狠狠地打脸了 ZZZZ过失论也找到三个案例给你看了
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72109你是不是没读别人帮你找的资料啊?事实很清楚就是你说的不合理之处 实务上都不存在你就继续辩吧已经用一个案例打脸你说的没有驾驶无责了看你还能继续丢出什么谬论嘛现实的案例告诉你法院是怎么判定过失论的了继续无视 然后拿你找不到任何判决书的脑补案例说“没有都”ccc101419那篇的论述也很清楚了 行政跟民刑法得分开来看你要不要去找最关心交通的立委邱显智聊聊人家也有律师身分 不知道他会说什么喔?XDDDD既然这条法这么不合理 你就做出一点行动嘛为这条法的受害者们出一点声音啊嘴半天要你私讯一下立委又开始推拖 XDDDDDDDDDDDDDDD键盘传讯给邱委员或其他关心交通有法律专业的立委没很难吧叶毓兰委员最近对交通议题也十分关注 你也可以试试看啊前面讲的义正严词 现在又理由一堆 XDDDDDDDDDDDDDDDDDDD“既然法规有不合理 当然就要修正”请问这是谁讲的?好啦好啦 你加油 XDDDDDDDDDDDDD“既然法规有不合理 当然就要修正”“跟我的利益没有直接相关的 我何必花力气去找立委陈情”都你在讲承认自己见解有误没有那么困难慢走不送 我今晚会笑着入梦 感谢你花时间提供娱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