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小跑步闯红灯害骑士犁田 竟辩“青光眼无法辨识红绿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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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一名洪姓妇人去年4月在万华区西门町闹区闯红灯穿越中华路,潘姓机车骑士为闪
避洪妇,紧急刹车失控摔倒滑行导致左锁骨骨折、手脚多处受伤,洪妇挨告辩称因眼疾无
法辨识红绿灯,且她走斑马线有绝对路权,但台北地院认定洪妇闯红灯害潘男摔车受伤,
仍依过失伤害罪判她2月徒刑,可易科罚金6万元,可上诉。
判决指出,去年4月18日早上10时25分许洪妇从成都路走出西门町,竟小跑步闯红灯横越
中华路,此时,潘姓骑士骑机车经过该路口,眼见就要撞上洪妇,立刻紧急煞车闪避,结
果重心不稳,人、车失控倒地滑行,导致左锁骨骨折、左手肘、前臂、左腰、左手第5指
、左大腿及左膝、右拇指等处挫伤,事后怒告洪妇过失伤害。
洪妇辩称:“我穿越中华路斑马线时,行人号志是绿灯,且我因眼疾无法判断是红灯还是
绿灯,就算我误判而闯越马路,行人本来就有行人穿越道的绝对路权,是潘姓骑士超速,
未礼让行人,才会反应不及而自摔受伤”,她还强调,潘男在斑马线3公尺前就看到她,
当时若适时煞停,就不会发生意外。
但法官认为,事故鉴定报告并未判断潘姓骑士在行人穿越道3公尺前就看到洪妇,而依潘
男证述,他看到洪妇时,仅约2辆机车的距离,当时只能紧急煞车,不然会撞到洪妇。
另从潘男伤势研判,与一般常速行进中倒地的伤势无异,也没有证据证明潘男当时超速,
何况洪妇的眼疾是青光眼,经雷射手术后虽有白内障、远视并散光等情形,但没有无法辨
识颜色的病症,因此不采信洪妇辩称无法辨识红绿灯的说词,最后考量洪妇至今仅赔偿潘
男机车修复费2250元,依过失伤害罪判她2月徒刑,可易科罚金6万元。可上诉。(张钦/
台北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