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女小跑步闯红灯害骑士犁田 竟辩“青光

楼主: paul324 (冬城飞雪)   2021-06-03 09:34:54
女小跑步闯红灯害骑士犁田 竟辩“青光眼无法辨识红绿灯”
https://tw.appledaily.com/local/20210603/7UPPZONRBVE3JP3T3ALRB2OXFE/
台北市一名洪姓妇人去年4月在万华区西门町闹区闯红灯穿越中华路,潘姓机车骑士为闪
避洪妇,紧急刹车失控摔倒滑行导致左锁骨骨折、手脚多处受伤,洪妇挨告辩称因眼疾无
法辨识红绿灯,且她走斑马线有绝对路权,但台北地院认定洪妇闯红灯害潘男摔车受伤,
仍依过失伤害罪判她2月徒刑,可易科罚金6万元,可上诉。
判决指出,去年4月18日早上10时25分许洪妇从成都路走出西门町,竟小跑步闯红灯横越
中华路,此时,潘姓骑士骑机车经过该路口,眼见就要撞上洪妇,立刻紧急煞车闪避,结
果重心不稳,人、车失控倒地滑行,导致左锁骨骨折、左手肘、前臂、左腰、左手第5指
、左大腿及左膝、右拇指等处挫伤,事后怒告洪妇过失伤害。
洪妇辩称:“我穿越中华路斑马线时,行人号志是绿灯,且我因眼疾无法判断是红灯还是
绿灯,就算我误判而闯越马路,行人本来就有行人穿越道的绝对路权,是潘姓骑士超速,
未礼让行人,才会反应不及而自摔受伤”,她还强调,潘男在斑马线3公尺前就看到她,
当时若适时煞停,就不会发生意外。
但法官认为,事故鉴定报告并未判断潘姓骑士在行人穿越道3公尺前就看到洪妇,而依潘
男证述,他看到洪妇时,仅约2辆机车的距离,当时只能紧急煞车,不然会撞到洪妇。
另从潘男伤势研判,与一般常速行进中倒地的伤势无异,也没有证据证明潘男当时超速,
何况洪妇的眼疾是青光眼,经雷射手术后虽有白内障、远视并散光等情形,但没有无法辨
识颜色的病症,因此不采信洪妇辩称无法辨识红绿灯的说词,最后考量洪妇至今仅赔偿潘
男机车修复费2250元,依过失伤害罪判她2月徒刑,可易科罚金6万元。可上诉。(张钦/
台北报导)
作者: ccc101419 (还是养狗吧)   2021-06-03 09:36:00
西门町中华路超级大条耶!应该是双向八线道吧,这样都敢闯的行人到底是不是想投胎啊?
作者: a1121210 (蔗虾饺)   2021-06-03 09:40:00
青光眼? 说色盲就算了,青光眼是视野会缩小吧24吋萤幕 变成平板 大手机 小手机萤幕的感觉
作者: EVA96 (键盘亲卫队)   2021-06-03 09:45:00
https://youtu.be/RxPL2W5JpFI好好过马路都这样 没有用“绝对路权”保护行人只会死更多现在一年死快500个行人至于这个案例 闯红灯的洪妇还是被判过失伤害
作者: ghgn   2021-06-03 09:47:00
闯红灯本来就不该适用绝对路权吧
作者: VL1003 (路人V)   2021-06-03 09:47:00
重点在最后倒数第二段,不论是仅两个车身距离还是 3 公尺,这距离基本上难以反应。
作者: incident (平镇金城武)   2021-06-03 09:53:00
绿灯有绝对路权还好说,闯红灯?
作者: a1121210 (蔗虾饺)   2021-06-03 09:54:00
就算是白内障也是视力模糊下降 散光会出现满天星
作者: soulknight (冷风轻拂花残缺)   2021-06-03 09:56:00
是我就撞上去 有缓冲 我会比较不会受伤
作者: a1121210 (蔗虾饺)   2021-06-03 09:57:00
依照有远视的说法 戴眼镜一个灯 没带7个灯 红灯也是变七个喔 一个就知道要停了 何况是7个 而且散光没眼镜晚上基本不敢出门
作者: OverRaven (乌鸦)   2021-06-03 09:57:00
流浪狗天生色盲都会过马路了 这人真的行动神主牌
作者: hcdee90 (...)   2021-06-03 09:59:00
五楼的拜托去检举,牠妈的超痛恨不礼让行人的
作者: akizut (阿庭)   2021-06-03 10:01:00
连救护车都没有绝对路权,给行人绝对路权
作者: taristocrat ( ><> ● <>< )   2021-06-03 10:03:00
可以去闯中山高
作者: NicECooKiE (大鲁宅)   2021-06-03 10:04:00
行人只有过绿灯的行人穿越道有吧..?不知道几年前的记者在那边谣传
作者: YJM1106 (YM)   2021-06-03 10:05:00
闯红灯没注意来车 是过失责任啊XD
作者: CharlesCL (Charles)   2021-06-03 10:08:00
闯红灯就不要在那边说你有路权,不然红绿灯可以废掉了
作者: EVA96 (键盘亲卫队)   2021-06-03 10:15:00
所以绿灯走一半变红灯 行人就丧失绝对路权???现在是行人害车辆肇事比较多还是车辆撞伤撞死行人比较多?因为少数闯红灯行人然后说去指责立法的意义这思维很华喔如果能证明行人闯红灯导致驾驶没有反应时间驾驶也未必会被判过失伤害
作者: LeiHide (Lei)   2021-06-03 10:20:00
狗不知道红绿灯 都知道要看有无车过马路了
作者: akizut (阿庭)   2021-06-03 10:31:00
行人绿灯变红灯的问题,车道不要马上变绿灯,延迟时间给行人走完就好,这容易解决
作者: Ommmm (summerday)   2021-06-03 10:33:00
为什么都要搞到互告,到法院被打脸,才愿意赔钱啊?浪费大家的时间,可能还要请律师,死都不承认自己有错
作者: EVA96 (键盘亲卫队)   2021-06-03 10:37:00
所以现在是闯红灯的行人多到危害到汽车驾驶的安全了所以才要把绝对路权改掉????自己有上路都知道是闯红灯的行人多还是不让行人的车辆多过失伤害成立的要件是能证明有“过失”如果行人高速冲出来造成你没有反应时间怎么会有“过失”?https://youtu.be/7vRHhvQ8KIg 旧有案例闯红灯行人为主要肇事责任
作者: WGTH (<|°_°|>)   2021-06-03 10:51:00
法律不是只有道路交通安全规则,还有刑法以及其他法律。
作者: teemo0330 (香菇)   2021-06-03 10:51:00
闯红灯贪图方便还可以跟绿转红案例相比,笑死人,那就不用研究交通号志时间跟设立人本交通设施,庇护岛就是穿越大马路口停等用的,整天想要绝对路权,真的很华哦,有个很台的说路口要行人退三步啦。
作者: chspoutre (rrr ttt)   2021-06-03 10:54:00
因为看过网上太多案例所以之前遇到跑步穿越无斑马线的阿姨,没把煞车按死,阿姨直接被撞飞 身体骨折一堆至少我没摔车就好ccc
作者: a1121210 (蔗虾饺)   2021-06-03 10:57:00
绝对路权大概就铁路吧 妳是火车吗?
作者: EVA96 (键盘亲卫队)   2021-06-03 11:03:00
笑死 我哪里说不用研究行人时相跟庇护岛?问题是现在连斑马线都画不好了 还想废除法律上的保护?自己来看台北市路口退缩人行道有达到标准吗?
作者: WGTH (<|°_°|>)   2021-06-03 11:05:00
道安规则第103条2项只有讲行人穿越道上需暂停让行人先行通过
作者: ryu1018 (OuO)   2021-06-03 11:07:00
移动式神主牌.....想死不要拉人一起好吗....
作者: EVA96 (键盘亲卫队)   2021-06-03 11:07:00
一年被车辆撞死的行人有明确的数字统计所以到底有多少件行人闯红灯导致的事故?阿是有找过几件法院判决书来看看吗?
作者: teemo0330 (香菇)   2021-06-03 11:10:00
绝对路权是规避风险跟责任义务的借口,就算全年撞死行人件数多,也不该提倡绝对路权,车撞人是车的问题,给人绝对路权反而造成人撞车的案件增加,两件因果关系不同
作者: EVA96 (键盘亲卫队)   2021-06-03 11:10:00
人撞车案件增加你要拿出数据呀
作者: teemo0330 (香菇)   2021-06-03 11:12:00
自己慢慢找啦,你自己都说没几件,那给绝对路权干麻?能保护到什么安全?如果是车撞人,走斑马线,那就是车的问题啊,这有需要绝对路权?这件案例就是拿着绝对路权当免死金牌啊
作者: EVA96 (键盘亲卫队)   2021-06-03 11:14:00
吵着要废除的人不找资料 有这么爽的事?XDDDDDDDDD道安规则103条存在很久耶另外我国在交通事故刑民事都不是采绝对路权来判定肇责常见的转弯车不让直行车判定也并非直行车完全免责这种事故案例比闯红灯行人更常见这个要不要一起讨论看看?
作者: tony88037 (Threnody)   2021-06-03 11:19:00
闯红灯就是垃圾,死好
作者: EVA96 (键盘亲卫队)   2021-06-03 11:19:00
还有目前用行政罚锾跟道安规则保护行人都还有将近500个死亡
作者: ponguy (●胖盖●)   2021-06-03 11:21:00
猜测行人受伤就会判罚驾驶的依据在哪里不是全有全无的话 不要只从新闻事件判断法官心证
作者: teemo0330 (香菇)   2021-06-03 11:25:00
所以绝对路权也只是认为出事以后可以还给行人公道而已不是吗?当下汽机车不当驾驶可以保护行人?你也说罚则就在那里,那件数有变少?现在提倡人本交通设施就是影响驾驶行为来保护行人,比提倡绝对路权还有用。
作者: EVA96 (键盘亲卫队)   2021-06-03 11:26:00
行人友善的交通措施当然该做但看不出原本的法条有删除的必要把道安规则103拿掉 行人连事后的补救措施都没了耶
作者: Noxus (煞气a肥宅)   2021-06-03 11:37:00
没办法分辨颜色总会看图案吧 说谎不打草稿
作者: shenwei (恁姐仔住市内)   2021-06-03 11:38:00
可惜不是遇到砂石车,看你今天还有办法在这里狡辩?
作者: teemo0330 (香菇)   2021-06-03 11:38:00
拿掉真的没有不好,这要多面向来看,任何有绝对路权这件事情,是造成驾驶人或行人行为偏差的根本,“我直线最大、我行人最大”,依交通状况来决定风险跟责任才是重点,不能让用路人免除判断风险跟责任的问题我能理解你的想法,因为现况交通就是这么遭,法律保障要有,但“绝对路权”要有退场的时候,法都没有问题,是人会曲解法,反而造成不当交通用路行为,很少人会去正视
作者: kobe30418 (谢小笨)   2021-06-03 12:02:00
机车仔路口不减速 死好
作者: baychi999 (发呆线)   2021-06-03 12:16:00
违规在先还谈什么路权
作者: eastwindow (东窗日听)   2021-06-03 12:19:00
还以为机车挂在红绿灯上
作者: MikeFreeway (天净沙─掠无痕)   2021-06-03 12:21:00
绿灯干嘛减速?要减速不就怕一堆不看号志的违规仔冲出来?
作者: a1121210 (蔗虾饺)   2021-06-03 12:21:00
绝对路权x 优先路权o
作者: MikeFreeway (天净沙─掠无痕)   2021-06-03 12:23:00
这个案例根本103条后遗症,没把遵守交通规则当前提强调写进去,结果就有用路行人以为自己在斑马线是帝王,这样根本增加交通事故机率。在路上很多根本不看号志的,骑过去都胆战心惊
作者: YJM1106 (YM)   2021-06-03 12:51:00
大家都认知到行人最大的时候 就没这问题囉就跟你不会去跟火车抢路权一样XD你会反驳 就代表你不认为行人有最大的路权变成哲学问题了
作者: EVA96 (键盘亲卫队)   2021-06-03 12:57:00
103条存在很久 说会增加事故机率的可以拿出数据吗?现行政府公开资讯没办法查询事故的肇事责任谁大
作者: az400570437 (hong111)   2021-06-03 12:58:00
好笑,妇人不要闯红灯。不就没问题了?闯红灯害人受伤,还一堆理由
作者: EVA96 (键盘亲卫队)   2021-06-03 12:58:00
所以有其他来源的数据请引用出来看看
作者: disyou (暖心)   2021-06-03 12:58:00
其实法官没有必要检视她的就医纪录
作者: a1121210 (蔗虾饺)   2021-06-03 13:13:00
学校是没教绿灯行红灯停吗?
作者: EVA96 (键盘亲卫队)   2021-06-03 13:20:00
考驾照一样有考经行穿道要停让行人结果一堆驾驶上路以后马上忘记
作者: a1121210 (蔗虾饺)   2021-06-03 13:26:00
火车战车>4轮以上大车>4轮小车>动力二轮>行人看到越上面越要闪
作者: zxcbrian (zxcbrian)   2021-06-03 13:32:00
闪号志灯的行穿道说有绝对路权就算了,闯灯的谁能防?没看过真三宝吗,呵呵
作者: dwyanelin (wade)   2021-06-03 14:45:00
特别去查了道安103,根本是说就算行人闯红灯你也要停下来让他欸,明显有问题啊护航这条有点夸张
作者: EVA96 (键盘亲卫队)   2021-06-03 15:00:00
上路没看过道路交通安全规则好意思到处讲 XDDDDDDDD这条根本不用护航啊 车本这么严重的交通环境有人鸟这条?
作者: LiamTiger (Liam)   2021-06-03 17:00:00
三宝拉基
作者: juci9207 (台南清心哥)   2021-06-03 17:16:00
真的北烂 就是看道过不去才小跑步要闯吧 如果真的无法分辨颜色应该更谨慎才是
作者: zzff92 (djaslkjfldsj)   2021-06-03 19:00:00
闯红灯的行人不应该无责任因为违反信赖保护原则
作者: lariat (幸福 自由 富足)   2021-06-03 19:55:00
闯红灯就是闯红灯 罚的好
作者: yellaw (...)   2021-06-03 20:24:00
https://i.imgur.com/xDc0N46.jpg 这行人摔在在斑马线旁边
作者: kobe30418 (谢小笨)   2021-06-03 20:37:00
笑死 绿灯不用减速 驾照用鸡腿换的吗过路口 就是要减速 很难懂吗
作者: wind0710 (风儿)   2021-06-03 21:06:00
看到是检讨遵守交通规则的人,就不要你是下个受害者
作者: cray0928 (Joey)   2021-06-03 21:41:00
犁田只要2250?
作者: Syffence   2021-06-03 22:11:00
法官又发明新见解了是吗 帝王条款不帝王了
作者: EVA96 (键盘亲卫队)   2021-06-03 22:18:00
刑法伤害罪那个是在公三小 找不到判决书的人好意思讲刑法躲避稽查闯红灯被撞死的直接被检察官不起诉打脸耶
作者: YukiPhoenix (雪凤)   2021-06-03 22:37:00
行人走斑马线有绝对路权条件是要没有灯号有行人号志的路口走斑马线就不是无敌了 一堆人不知
作者: EVA96 (键盘亲卫队)   2021-06-03 23:13:00
https://youtu.be/SAuO2YhjImI 影片早就准备好了 再辩啊说不合理的人吵半天要别人帮你找判决书 巨婴吗???没有走斑马线哪来的“闯红灯”?你还好吗?欸奇怪 关键字那么明显不Google一下还硬要辩事实就是闯红灯的行人在民刑法上没有帝王条款啦引用别人的话就是你有看过被撞死的帝王?如果103条真的被滥用,108年增修也没有把所谓的帝王条款拿掉,甚至增加对视障者的保障脑补半天说没有驾驶无责 结果举不出实例 ZZZZ教育部重编国语辞典修订本 滥用:胡乱的过度使用所以103条到底被谁?被多少案例的胡乱过多使用???把数据提出来看嘛?看到底有没有达到所谓的“过度使用”没看过实例你拿来的证据说没有驾驶无责啊? 笑死哪所以就是我“觉得”不合理 然后拿不出数据跟证据?修法的方向就打脸你了 交通部会有数据如果真的达到被滥用与不合理方向 早就修掉了不会加入保护视障者的修订一下说没闲功夫统计 然后拿现实案例给你看又理由一堆真的很好笑因为你不懂这条法规的出发点才会自己幻想他不合理啊^^被案例打脸很痛喔? 开始强辩诡辩了交通案件这么多 但是你连数据跟案例都拿不出来都用案例打你脸了 还拿不出来?继续睁眼说瞎话啊一下说没有驾驶免责 就有2020年的案例打脸然后继续跳针说不是走在斑马线上然后又被影片打脸开始自说自话说103条会被滥用 结果没有数据找实务上的过失伤害判决给你看了 你也拿不出反例挖靠 不断找证据跟案例给你 某人什么都拿不出来只能一直编辑但是你一个案例都拿不出来耶^^一下说判决书很多你无法整理 一下说交通案件这么多最后什么都没有 甚 么 都 没 有你要不要解释一下既然这条不合理 108年还拿来保护视障者?答不出来的就无视 然后诡辩跳针“既然法规有不合理 当然就要修正”你说的嘛要你去请立委修法 又开始理由一堆看一下有法律专业又关心交通的立委会怎么评论103条嘛没有证据自己先说“没有任何行人斑马线闯红灯驾驶免责”被案例打脸又开始狂跳针 煽动大家情绪讲得慷慨激昂最后说“跟我的利益没有直接相关的 我何必花力气去找立委陈情”以上总结 我看这种层级的讨论 不会有什么结果了 你加油
作者: qmaper (~卡片~)   2021-06-04 06:14:00
折案例大概就行人没受伤才会这样判吧
作者: a1121210 (蔗虾饺)   2021-06-04 11:01:00
如果有专业的立法 就不会有这么多本国专属法规诡异的专属法规
作者: higoodman (方方黄黄)   2021-06-05 08:11:00
end大绝怎么还没人放?你跟我吵没用,你去跟ooo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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