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何谓“佐证资料欠缺具体明确”?

楼主: elynn889 (NcMar47)   2021-01-19 09:09:01
※ 引述《j4163188 (j4163188)》之铭言:
: 大家好,小弟潜水多年,没想过会在这边发文
: 烦请大家为小弟解惑一下了!
: 小弟在2020/12/25放学回家的路上被逼车了(自认为是逼车啦)
: https://youtu.be/7e66O287oEs
: 隔天上网检举后,经过将近一个月漫长的等待
: 1月18号早上收到了检举结果:
: https://imgur.com/SXptVH7
: “因佐证资料欠缺具体明确,依违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统一裁罚基准及处理细则第 23条第
: 4 款之规定,不予举发。”
: 对小弟来说是个晴天霹雳的坏消息,毕竟每天上下学都要经过该条路
: 寒假去打工也是必经之路,代表每天都有机会受到这种危险威胁
: 小弟纳闷的是,检举时有明确提供警方前、后行车纪录器影像和清晰照片(影片截图)
: 从影像可看出,该车在我后方时就贴的很近了
: 到从左侧把我往右逼时也是未保持50cm的距离(第101条第五项“于前车左侧保持半公尺以上之间隔超过”)
: 就算是超车,也违反第47条第二项“前行车连贯二辆以上超车”
: 且我与前车的距离根本挤不下该轿车的大小,最后还是得减速让他挤进来
: 但是看来对方什么也没被罚.....
: 所以我不懂什么叫做“因佐证资料欠缺具体明确”对于"具体"、"明确"的定义
: 如果是法规部分,我检举时是选第43条(逼车、危险驾驶)给警方参考
: 至于我骑车会骑在顺向车道的中央是因为我怕骑右侧会被检举(路肩、右侧超车)
: 如果守法(自认为,有误请指正)骑在车道中间会被这样对待,那我该如何骑车呢?
: 请问有前辈经历过类似事件,处里的方式可以提供给小弟参考吗?
: 当然小弟也不是圣人,打从18岁以来骑车三年也被开过几张超速、违停等罚单
: 但自认为骑车方式算是安全的,跑了两万公里不曾有摔车、车祸等发生(一方面运气好)
: 但经过这次事件,我已经开始怀疑自己、不确定该怎么骑车了.....
: 也开始怀疑警察是否还是伸张正义的一方,还是只会保护坏人了
个人不专业研判不成案原因
1.没有相对位置
因为行车影像记录器有广角、望远镜头,
假设因为用望远镜头的关系检举成功,这会有争议性
所以检举逼迫机车之行为,应加上安全帽行车影像记录器会比较保险
2.没有按喇叭+明显闪避动作
我看影片你只有收油门+甩一下,这不足以证明有被逼迫之行为,只能认为是硬挤而已
承办人在审逼车案件,要成立43条的要件有几点:
被害者(检举人)有明显被逼迫之情况(例如从路中间被逼到外侧)
持续性(例如你按喇叭提醒他还是持续切进来)
相对位置(建议安全帽行车影像记录器还是要有)
像这种案例,我都靠左,让对方往右超车,检举之成立性较大
就算43条不成立好了,也会有47条第1项第3款(右侧超车)之适用
另外你这案子,我是建议可以47条第1项第3款(超车未保持安全车距)或第4款(未经前行车表示允让或靠边慢行,即行超车)+43条第1项第3款(逼迫车辆让道)+42条(灯光)三案分别送,超车不打方向灯,这点一定可以送过件,其他就很吃承办人的自由心证
至于骑乘的位置来说,我个人认为可以靠左(靠双黄线那侧),一方面是前车动态可以清楚掌握,另一方面是后车没有空间可以超车,一旦你靠右就容易被逼到外侧去,就算被右侧超车好了,检举基本上能过件。
我拿我的例子给你参考(可以点选网址,有影片)
像是ATV-9385这件
当时我和前方车辆保持适当安全车距(车速/2=车距,例如40KPH,理论安全车距为20m),就很爱跟车+闪大灯要我闪开,然后我就不让阿,就看他会不会右侧超车,然后就右侧超车了
https://imgur.com/gAtnFUm.png
https://imgur.com/CcCyOba.mp4
https://imgur.com/vxNJOJv.mp4
https://imgur.com/cJ7ljNC.png
还有一例,RBU-6831这件
我当时保持最高速限(50KPH)+10KPH内的误差值,表速大概60KPH,RBU-6831就长按喇叭后以近距离超车,反正我下班也不赶时间就跟在后面看他表演,前车换成汽车时他也不敢这样按喇叭+右侧超车,可能他知道我跟在他后面,后来他就在偏僻道路靠右临时停车,分明就是认为机车就是要靠右,板金最大的那种。
https://imgur.com/6MjKRzm.mp4
https://imgur.com/DAlUr9q.mp4
https://imgur.com/DUu5x6B.png
https://imgur.com/kmR9yPn.png
https://imgur.com/92uxJga.png
这两例都不是检举逼车,但为什么都能过件?
原因就是43条成立条件非常严苛,我知道哪些算是违规行为,也知道怎样能成立要件,所以上述案例47条、42条违规事实明确,当然能过件。
至于最新一件案例,APC-3007
https://imgur.com/ZSsxRY2.png
https://imgur.com/TgUnGgB.png
以板金近距离迫近机车,致机车被迫让道,我跟在后面一件一件算清楚都检举上去
https://imgur.com/GVfuFTR.mp4
https://imgur.com/ez9rWCR.mp4
以上供参考
作者: HsihHan (希汉)   2021-01-19 13:23:00
希望那些车主没看到本篇…与作者
作者: sck3612575 (setsuna)   2021-01-19 14:07:00
推89哥啦 人家热心提供你们在那边嘘
作者: ken0103010 (ken0103010)   2021-01-19 15:39:00
这篇挺好的啊 至少没有其他不相干的东西 也提供方法检举那些垃圾
作者: jameswen (詹温)   2021-01-19 15:42:00
那自己违规的部分呢?
作者: s961511 (QQ)   2021-01-19 17:37:00
先帮补血
作者: higoodman (方方黄黄)   2021-01-19 18:08:00
看到也不能怎样
作者: ldt1025 (ldt1025)   2021-01-19 18:15:00
这篇要推
作者: bob870507 (阿肥)   2021-01-19 20:24:00
这篇要推
作者: qmaper (~卡片~)   2021-01-19 23:02:00
帮补一下 不然一堆只看ID的要来了
作者: ftvs (B1轰炸机)   2021-01-19 23:14:00
这篇助人的文章要m起来。
作者: GeoLuke0726 (清流哆啦啦)   2021-01-20 00:03:00
89赞喔
作者: mshuang (竹碳乌龙)   2021-01-20 01:37:00
为什么超速三十公里没有被检举阿?
作者: ken812025 (右名)   2021-01-20 08:43:00
难得资深89迷 还没出现
作者: heart0606 (6.6)   2021-01-20 10:35:00
作者: arcysaint (allensaint)   2021-01-22 21:51:00
作者: jeff0131 (黑咖啡)   2021-01-23 18:46:00
自己逆向超速白牌上快速道路检举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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