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警方说法其实还是有问题的
机车优先道:
第 174-1 条
机车优先车道标线,用以指示大型重型机车以外之机车优先行驶之车道,其他车种除起步
、准备停车、临时停车或转向外,不得横跨或占用行驶。本标线以白色实线及机车图形划
设之,每过交岔路口处均应标绘之,并于两机车图形间,纵向标写白色“机车优先”标字
配合使用。
要符合“起步”+“准备停车、临时停车或转向之其一动作
(停车是指靠边/但红线停车仍违规)”
但起步接着直接在优先道停车或持续直线行驶则不符合条件,则可以举发。
台南那张图是左边都是禁行机车 右边只剩下优先道
图片那种直接在优先道停车是可以举发的 不是不能举发
同样的状况也在高雄机场附近的高雄市小港区飞机路549号
只是差在右边的道路是混和道
我每1-2个月都会遇到一次会有小客车白目停在弯处的地方
偏偏好死不死左边是快车道 右边是人行道
遇到这种别人违规不得你得被迫违规下
有行车纪录器可以直接照样行驶
但要尽快去举发 至少你被迫违规若是因为有别车陷害的话
至少是你被迫的部分不会有问题
担心的话也可以先保留证据 至少保留2-3个月后再删除
不过549号的话 该说的好处是因为车流量其实不多
了不起等后面的全部都过了 再过去也行
不然就是熄火牵车过去再发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