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无报案及申请理赔经验,想请问:
昨天骑车上班途中,
被掉落物150公分以上的铁条插破机车底板,
油箱擦伤凹痕,车行说应该不影响行车安全,
底板破洞更换,估价维修费800元。
虽然没有倒跌外伤,但煞车碰撞龙头造成手肩酸痛。
警方调监视器找到对方,是搬家公司车只有强制险,
我自己另有机车驾驶人伤害险及交通事故伤害险。
因为我的机车没有车体险,
所以希望对方理赔我800元维修费就好,
我受伤就医的费用,由我的保险公司理赔。
但承办警察告诉我,
对方希望用2000元合解,但我不能申请保险,
因为两边拿钱,以后法会认定我有诈欺嫌疑。
最后我只拿了交通事故登记联单,跟对方说后续再联络。
以前也在同路口,因掉落物纸板滑倒,
当时没报案,自认倒楣,还好有保险
知道医疗费用不便宜,所以希望保险公司负责。
问过保险公司,说是先报备,日后调解。
我觉得事小,无需到调解。
警察的话让我觉得奇怪
怎么就不能车和人都获得妥善处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