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判表显示
我方 未依号志减速(闪黄灯) 干线道 受伤 机车右侧毁损
对方 未依号志让车(闪红灯) 支线道 无伤 小客车前方挡泥板毁损
我有看到对方减速在前进,哪知对方冲出来
对方撞到我时有说刚好在看另一边
双方没有行车纪录器,没有酒驾
我方在慢车道(有刮痕)
对方有第三责任险
机车维修费 25000
拖车 500
医疗费 930
伤势部分
左膝盖破皮瘀青,右大腿大面积瘀青破皮
当天中午后勉强上班(跛脚),怕失去工作
洗澡也很不方便,伤口不能碰到水
晚上睡觉不能翻覆会痛,痛到有点失眠
吃药吃到胃痛
这种情况至少一个月,
家里还有个慢性病老爸跟手痛失业老妈要奉养
一想到这里就很干,非常干
我查到的资料是
1.路权
支线道车应让干线道车先行。
2.法律
a.刑事
刑法第284条过失伤害罪 (时效半年)
b.民事 (时效两年)
民法第191 条之2对于动力车辆驾驶人有特殊侵权行为责任规定,该条规定:“汽车、机
车或其他非依轨道行驶之动力车辆,在使用中加损害于他人者,驾驶人应赔偿因此所生之
损害。但于防止损害之发生,已尽相当之注意者,不在此限。”
民法第193条第1项规定:“不法侵害他人之身体或健康者,对于被害人因此丧失或减少劳
动能力或增加生活上之需要时,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车祸受伤之被害人因车祸减损之劳动能力及增加生活上需要(医疗费用支出、看护费用等
),都是常见车祸请求损害赔偿之请求
民法第195条第1项规定“不法侵害他人之身体、健康、名誉、自由、信用、隐私、贞操,
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节重大者,被害人虽非财产上之损害,亦得请求赔偿相当之
金额。”
保险只理赔民事,刑事是肇事者负担
1.请问如果申请鉴定有机会显示对方是全责吗?
2.一般行情赔偿金额保险会理赔到多少?谁那边有法律判决案例参考吗?5~8万算正常吗?
3.调解时依照这些法律可以跟对方怎么要求谈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