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身是机车停在停车格,被对方撞坏,已完成报案程序,对方100%责任无问题。
24年爱将150老车,我找车行估维修约1万6左右,目前市场一台二手同型有排车再差也大概这价钱左右。
对方觉得价高,说要找其他车行估,但是他找的车行也不是想接手,说其实价差不多。
(老档车会修的车行就不多了,何况我这台现在还需钣车台,很耗工,不想搞也不意外)
目前对方联络上也很消极,我想直接走程序申请调解,没交集就提民事。
(对方同县市,我这边也时间多)
目前遇到几个问题:
1.想说走程序谈判要准备维修估价单,但车行说因处理车祸怕同业竞争问题,通常报价单不给外流。
想请问是真的吗?这样如果没估价单在法律上要从何证明费用?
一般车行能直接写单或拿照片申请报价单吗?
(因车损无法移动,请拖钓再托一次又是一笔)
2.如果最后民事诉求回复原状,那法律上是真的由对方处理修车?有修复期限吗?如果对方还是摆烂不修,法律上如何强制?
或是民事上的诉请回复原状,判决结果还是赔偿回复原状的维修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