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问一个问题
如果骑楼的本身可通行宽度很小,大概只比一台G4在长个50CM上下
但这条通路并没有被设定为不可停机车的骑楼
那这样如果今天有一台机车用垂直道路通行方向的方式停车
留下来的骑楼前后通行距离连60CM都不到时
可以用56条第5款:在显有妨碍其他人、车通行处所停车。
来检举开罚吗?亦或是应该用其他条?
如果这个行为确实违规的话
检举有需要付上比例尺 以证明显有妨碍其他行人通行?
还是被检举的机车本身就可以当成比例尺了?
(一台125的机车 平均大概长170-200CM吧,
对比骑楼宽就能用肉眼分辨剩下来的通行距离大概剩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