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闲聊] 突然变换路线剪别人线无法检举喔

楼主: d78965 (囧龙)   2019-05-09 23:36:28
※ 引述《XSR700 (39.8万不买吗?)》之铭言:
: https://www.facebook.com/IamBehindYou87/videos/598248764028862/
: FB连结影片
: 这台车突然想要超车 直接剪我线 我有煞车 没煞就一定撞到
: 警方表示说这在违规上很难成立 只有在车祸时判定责任上有用
: 但是我想大家都不想真的走到车祸 所以就还是小心一点这种车
: 因为没撞到你也不能拿他怎样
: 而且有争议的情况 提出异议 检举人也是要现身的(这点我就不太懂)
: 以上
看原PO被砲得这么惨(?),我们再来复习一下超车规定吧~
首先,这个道路没有禁止同车道超车,所以是可以超车的,
而这段影片中存在两个超车行为,一是原PO要超过该车,二是该车往左切要超越前车。
那么我们来看看,超车的时候要注意什么呢?
先看义务性规定,道路交通安全规则101条第1项:

汽车超车时,应依下列规定:
一、行经设有弯道、陡坡、狭桥、隧道、交岔路口标志之路段或铁路平交
道、道路施工地段,不得超车。
二、在设有学校、医院标志或其他设有禁止超车标志、标线之处所、地段
或对面有来车交会或前行车连贯二辆以上者,不得超车。
三、欲超越同一车道之前车时,须先按鸣喇叭二单响或变换灯光一次,不
得连续密集按鸣喇叭或变换灯光迫使前车允让。
四、前行车驾驶人闻后行车按鸣喇叭或见后行车显示超车灯光时,如车前
路况无障碍,应即减速靠边或表示允让,并注意后行车超越时之行驶
状况。
五、前行车减速靠边或以手势或亮右方向灯表示允让后,后行车始得超越
。超越时应显示左方向灯并于前车左侧保持半公尺以上之间隔超过,
行至安全距离后,再显示右方向灯驶入原行路线。

从第三款跟第五款可以知道,原PO跟该车都是不符合道安规定的超车。
再来看看有罚则的部分,
就是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47条:

汽车驾驶人超车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处新台币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
百元以下罚锾:
一、驾车行经设有弯道、陡坡、狭桥、隧道、交岔路口标志之路段或道路
施工地段超车。
二、在学校、医院或其他设有禁止超车标志、标线处所、地段或对面有来
车交会或前行车连贯二辆以上超车。
三、在前行车之右侧超车,或超车时未保持适当之间隔,或未行至安全距
离即行驶入原行路线。
四、未经前行车表示允让或靠边慢行,即行超车。
五、前行车闻后行车按鸣喇叭或见后行车显示超车灯光,如车前路况无障
碍,无正当理由,不表示允让或靠边慢行。

从第三款跟第四款可知,其实原PO跟该车的两个超车行为,都是可以开罚的,
这部分并不是像警察说的无法开罚,
只是第四款的情形基本上我还没看过台湾警察依此开罚,
所以这款有点像是被警察架空了(好大的官威?)
作者: XSR700 (敢买我你就改姓潘)   2019-05-09 23:45:00
推 但是我懒得看条文
楼主: d78965 (囧龙)   2019-05-09 23:46:00
不想看条文那就很难学到“没有过失”的超车方式了
作者: gp2018 (GP2018)   2019-05-10 00:42:00
93也常剪线
作者: Drstan (屎蛋博士)   2019-05-10 01:22:00
警察要抓93可能要去pit区等
作者: s960501 (号称128的人)   2019-05-10 07:55:00
也可以等safety car 出来啊
作者: qmaper (~卡片~)   2019-05-10 08:32:00
第四条实务上根本无法抓
作者: june0204 (june0204)   2019-05-10 09:19:00
前几天不就一篇前方车辆路口右转,后方直行车右超事故同车道就前后车观念
作者: dwyanelin (wade)   2019-05-10 09:49:00
机车宽度跟四轮根本不同,用同车道判定,根本不符实际上的用路状况
楼主: d78965 (囧龙)   2019-05-10 10:56:00
你觉得不符合实际可以去请求修法,什么是实际?实际就是机车跟汽车用的是同一套交通法规。
作者: opmikoto (MIKOTO)   2019-05-10 11:23:00
别说不符实际啦 什么时候台湾的法规符合实际了?
作者: Drstan (屎蛋博士)   2019-05-10 11:27:00
不符合实际,但车祸的时候是用这套来判定啊
作者: dwyanelin (wade)   2019-05-10 11:29:00
请求修法就是要够大的民意基础,实际就是二轮自己还常常帮这些恶法辩护。难怪会有待转、禁行机车这种垃圾法条出现。
作者: Drstan (屎蛋博士)   2019-05-10 11:40:00
不要把超车应注意前车动态跟待转、禁行机车混在一起谈好吗? 同车道超车本来就该注意前方车辆动态,我以为您之前在东海大学台湾大道慢车道超车撞到前车那篇文已经了解这个事实了
作者: ctes940008 (蛤!我只是小兵!?)   2019-05-10 12:32:00
安全距离自己抓,没把握就不要挑战
楼主: d78965 (囧龙)   2019-05-10 13:48:00
这个是恶法?我不觉得欸,反而觉得是基本礼节。我想你该不会也觉得保持安全车距是恶法吧?毕竟不符合实际嘛。你要把这跟禁行机车还有待转放一起讲,我倒是觉得你这叫做自助餐,你只是想自己爽,你就是不想要安全的超车,因为安全的超车太慢又太麻烦了,你不让我超是你危险,这样对吗?你想一件事情就好,如果同车道内的前车要注意后车,那么交通部宣导的“机车靠右”就是好棒棒啦,因为你要把路让出来给后车超啊,车道够宽的情况下我开车超你也是你自己要注意,你如果在我超车的时候左右偏,就是你的问题,这样对?我看起来你是想把“路上普遍不守规定跟安全的现实”当作一种“应然”,所以反过来说规定“不符实际”,这不叫做“不符实际”,而是你尝试“积非成是”。
作者: XSR700 (敢买我你就改姓潘)   2019-05-10 15:18:00
台湾的法规 很多都参考用的 违停也是 送货必违停
作者: phoenixzro (yooo)   2019-05-10 17:24:00
以dwyane的说法其实对机车来说目前一车道完全足以划分为两条机车车道使用没错啦
楼主: d78965 (囧龙)   2019-05-10 20:47:00
这我同意,但这跟超车的安全距离是两回事=...=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