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mandy67 (小点)》之铭言:
: 爬文之后是说后车撞前车,后车的肇责比较大...
: 不管是不是前车乱切?
: 先上影片
: https://youtu.be/vbBevceY2TA
: 我是有煞车+往左偏避掉
: 可是这种撞到要负担比较大的肇责真的很不合理
先回答你的问题,这就讲到我们最常说的,应注意,能注意,而不注意。如果是这种情况就看你是否有保持安全距离(应注意)以及是否有煞停闪避的可能(能注意),法定的安全距离挺严格的,实务上在壅塞的平面道路不太可
简易计算方法即,虚白线+黑,一组10公尺推算。
也就是说如果你能主张有保持安全距离且也努力煞车闪避但来不及,就不会有过失的责任,或是说如果是他真的在你与前车的安全距离以无法注意的距离插进来,就不会有应注意的责任(前提是要能举证)。
总结:台湾法制以人为本,要完全没责任的话确实没这么简单。
再来就是想回应推文的部分,我认为防卫性驾驶是保护自己的手段之一,但不是无限上纲的理由,什么事情都推给防御性驾驶不足是?我负责违规,你负责闪?这根本只是消极地继续姑息违规魔人,反正别人都会防卫性驾驶,我
在此呼吁大家,在防卫性驾驶的同时,也请努力改变违规魔人的恶习,检举也好,直接去讲也好,从你我身边的人开始宣导,台湾交通可以更好。
在此呼吁大家,在防卫性驾驶的同时,也请努力改变违规魔人的恶习,检举也好,直接去讲也好,从你我身边的人开始宣导,台湾交通可以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