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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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时12小时学技术” 学徒提告机车行讨回4年加班费18万
2019-04-08 11:29联合新闻网 综合报导
张姓男子自2014年进入一机车行当学徒,每天工作12小时、一周休假一天仅有过年期间休
假的日子维持了近四年。他对于自己辛勤劳动却从来没有拿过加班费感到不合理,于2018
年离职后对车行老板提告。
据“ETtoday”报导,2014年7月张男自人力银行上看到征人讯息后前往应征,当初和机车
行谈定的底薪为1万5千元,虽然有供餐但对于加班费、奖金、休息时间等都无确切说明,
每天从早上10点上班开门直到晚上10点收工,工时长达12个小时。他的底薪虽有调整至2
万4千元,但对于自己在就职期间每天长时间工作、只有农历春节期间和周日才能休假却
没有加班费,他感到无法接受,依劳基法提告请求车行给付将近四年的加班费共88万909
元。
车行老板认为学徒是来学技术的,每月领取的属于生活津贴而非工资,双方之间并不存在
“劳动契约”。对于张男的工作时间也认为每天中、晚餐各有1小时用餐时间,没修车时
的时间也都能自行运用相当有弹性,并指出他常迟到、早退以及带着女友来车行也都未扣
薪惩戒。
新北地院法官认为车行老板与张男签定的契约并未送交主管机关备案,不符合招收学徒的
法定要件。并以张男和车行内4位资深师傅的分工配合方式、以及规定上下班时间判定符
合劳基法内规定的“人格、经济、及组织上从属性”,因而裁定车行老板需给付张男18万
多的加班费。
心得 30字
1. 工时不合理,没加班费
2. 薪水偏低
3. 法院赔偿怪怪的,明显低估很多
(前一篇因为未满30字被删除)
各位老板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