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花了些时间,搞清楚台铁折叠式自行车搭乘规则,下方有站务专员说明
http://163.29.3.98/twrail_bicycle/bicycle/fold_bicycle_info.html
其文字内容为:
自105年3月1日起修改规定为
1.须经折叠收纳置于无裸露之携车袋内,
不得以塑胶袋、布袋或其他包装替代。
2.前项打包后尺寸:
最大长度不得超过150公分,
长、宽、高之和不得超过220公分。
3.所有列车皆可乘车,但
不得妨碍乘车动线之空间,且
不得占用座位或妨碍其他旅客乘坐,亦
不得置于办理包裹运送业务之行李车内。
4.违反者经劝导无效,除
按件补收已乘区间全额票价外,并
应于最近停靠站下车,解除运送契约,余程票价不予退还。
致电07-235-2376询问专员后,个人整理如下
◎折叠式会让一般人误解为小折,但此规则适用各式自行车
◎条件一、装进携车袋
条件二、最大长度不得超过150公分 (可能得拆后轮)
条件三、长、宽、高之和不得超过220公分 (可能得拆后轮)
◎妨碍乘车动线之空间、占用座位或妨碍其他旅客乘坐,这蛮主观的。
尤其车厢设计本来就不适合短程的自强号、莒光号,多放乙台自行车更困难。
◎若通过以上条件,所有列车皆可乘车,且视为行李不收费
遵循折叠式自行车乘车规则,有缺点:拆车,甚至拆除后轮后,得留意变速器
拆车后不能牵行,行走不便;优点大概是可视为行李不用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