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inBurro (Burro)》之铭言:
: 近日,PLG除了国王以外五队,发布联合声明,将于董事会提案,支持修改赛务章程,新
: 增“新本土”球员身分,欲解决戴维斯的身分争议,但观察网络声量,球迷大多不买帐,
: 就连PLG董事长兼执行长的陈建州,也在个人脸书声明“Q就是本土”。
: 但到底有什么好争的?Q究竟是本土或“新本土”身分差在哪里?这个修正案有这么糟糕
: 吗?
: 1.戴维斯“本土”球员身分本来就是特例
: 原先PLG各球团考量戴维斯当初因为法令规定,规划时必须放弃美国身分,而且多年为中
: 华队出赛争取佳绩,所以“特例”将戴维斯视为本土球员。此一“特例”翻遍了PLG赛务
: 章程根本找不到,只是球团之间的默契,既然是没有明文的例外,本来就应该要严格审视
: 是否适当,而得由各球团再次讨论,使其明文化。
首先,第一个疑问是:
如果承认Q是特例,跟阿提诺与未来规化球员状况都不同,也是在规章不清的时空背景下
所发生的状况。
“那为什么Q的状况要被溯及既往?”
承认Q就是过去的特例,未来也不会再发生。对于规章完整一致与联盟文化又有何伤害?
或者这样问,如果上述问题没有办法回答。五球团或联盟又凭什么摇著公平的大旗,
实际上却违反自己的诚信,限制Q已经被允诺的工作权利与情感认同?
: 2.列为“新本土”不影响戴维斯的权益,甚至更好
: 原先大家在乎的不外乎就是把戴维斯当作“洋将”会因为4节次7人制的出赛限制规定(Pl
: G赛务章程59.4),而与“纯洋将”相互排挤上场时间,间接影响球团与戴维斯签约的意
: 愿,使戴维斯恐无法延续球员身分。但这次修正并非把戴维斯列入“洋将”身分,而是另
: 辟“新本土”身分,只要不是“洋将”,自然不受到上述4节次7人制的规定限制,进而也
: 不会影响球团与戴维斯的签约意愿。甚者,依照修正内容,“新本土”受三年合约保障,
: 反而比本土最短的合约年限为签约日至赛季结束日更好(赛务章程53.3)。对戴维斯不仅
: 没有负面影响,反而提高对戴维斯合约的保障。
说老实话,我觉得此段完全是似是而非的道理,
我们从两个层面来看:
第一是,如同Q这种过去特殊背景的规化球员为什么要被分类在本土之外?
基于什么理由而限制?即便退万步来说Q的权利不受影响(实际上有,下述)
但要做出改变总要说出原因吧?这个改变是要打破球多数球迷的认知与联盟过往的决定
而我们现在看到的只有“文化”、“公平”这种承认特例就可以处理,
且实质没有具体说出对联盟有帮助的原因。
我觉得基于FIFA规定,基于肤色人种,都可以拿出来说,看看有没有道理。
但停留在“文化”、“公平”的问题就是
随时都会有人举出乍看很不合理的例子反驳:
“为什么华裔球员不用规定一队一个?”、“为什么CBA回归的球员不是一队一个?”
这样很公平啊!也是之前没有规范过的啊!规定好文化也可能更好啊!
但就是觉得怪怪的对吧!当然一定有人可以找出反驳这两个命题的原因,
但这样的反驳必定涉及具体的理由跟影响,却是我们在Q的议题里没看到的。
第二是,
Q的权利真的没有受到影响吗?
1.假设Q三年后还能打
现在的三年合约当然可能比现在的合约长,但三年后Q就要跟其他可能的规化球员竞争
举个例子三年后阿巴西变成NBA等级,国王捧著大把现金把他从中信爸爸中抢过来
只好转头跟还能再打的Q说掰掰,但这是他被当本土球员不需要面对的
这就是把他归到新本土球员,他比起当本土球员所需要面对,被侵害的权利
2.假设Q不能打三年
那国王不是超级莫名其妙,他被五球团决定Q要绑约,花了一两年冤枉钱,
还被剥夺找其他新本土球员的权利
奇怪这时候五球团挂在嘴边的“公平”跟“文化”大旗怎么就不重要不摇起来了?
: 既然如此,大家仍然希望戴维斯是“本土”而非“新本土”的目的是为了什么?
说完具体的影响后,感性层面上就是因为Q打得好,他为中华队付出
他认同台湾、他住在台湾、他比起许多球员更符合我们对中华队跟台湾人的想像
你说怎么可以用感性影响联盟规章决定?
这我也同意啊!但理性你站不住脚,感性又违反大家期待。
站在舆论的锋口浪间也不用意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