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闲聊] 没人觉得联盟互斗会搞垮台湾职篮发展?

楼主: TD366955   2021-06-02 15:56:03
先来回应标题的答案
我认为不会,很多原因之前有人提过了我就不再赘述了
我就提一点比较回没说的来做讨论
就是两联盟的出现同时也是检视 公司制 vs 协会制的 优劣发展很好的教材
我这边就两边的优缺点来分析,只提出独有的,双方皆有的就不提了
先来说 P+的公司制 (世界上仅少部分采取此营业模式)
优点 1.成立较简单,只要有人愿意丢钱出来就可以成立了,不用每队配合
2.有董事会高于联盟可监督,获利能力较佳,股东可以分红较多
缺点 1.人治的层面很大,每队的在联盟的权力与获利全部并不一定对等(见补充说明1)
2.加盟方式较封闭,加盟方式可能会使队伍确步(见补充说明2)
T1 的协会制 (世界上大部分职业联赛皆采取此,称协会制或联盟制)
优点 1.有委员会或领队会议,每一队的权益相等
2.联盟本身并无高于委员会或领队会议,人治层面较低
缺点 1.成立方式较困难,需全部参与者配合,缴交相同的权利金
2.联盟本身获利能力较差或不以营利为经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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