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看到王大明嘴脸书
连结如下:
https://www.facebook.com/profile.php?id=100001409972001
想说到底是谁对他做了伤天害里的事情导致他要这么震怒, 会留下前科
应该是很严重不得了的事情吧
结果...都是在告人骂他
瞬间觉得这个人难怪会被骂, 一个名嘴居然自身的知识这么薄弱,
那他到底是凭哪一点在电视上大言不惭评论时事阿
所谓的前科, 分为两种,
一种叫做前案记录
另一种叫做警察刑事记录证明, 俗称良民证
王大名嘴所讲的很明显是第二点, 良民证
根据警察刑事纪录证明核发条例第六条, 条文如下:
警察刑事纪录证明应以书面为之;明确记载有无刑事案件纪录。但
下列各款刑事案件纪录,不予记载:
一、合于少年事件处理法第八十三条之一第一项规定者。
二、受缓刑之宣告,未经撤销者。
三、受拘役、罚金之宣告者。
四、受免刑之判决者。
五、经免除其刑之执行者。
六、法律已废除其刑罚者。
七、经易科罚金或依刑法第四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易服社会劳动执行完毕,
五年内未再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
以上都是不列入良民证的范围, 白话就是这些人都是"无前科"
毁谤 公然污辱等告诉乃论99.9%都是判第三类, 不想何解的话就缴个几千
给国库而已, 这根本不痛不痒, 何来留下前科之说?
如果这样就能让人留下前科, 那要弄人也太简单了吧, 前科除非重大刑案
要不然要让别人留下难以抹灭的前科是很难的, 王大名嘴的知识不知道是哪来
的, 难怪会被人家骂
再来题外话, 另一种叫做前案纪录, 只要有任何跟公家机关打交道都会留纪录,
法院 地检署 交通罚单 欠税 反正只要违反任何刑事民事行政法都会留下纪录,
但不管考公职 军职 预官 银行 更别说一般公司行号, 根本没有合法管道查到
你的前案纪录, 唯一看得到的只有法院, 再你下一次进法院时法官会拿出来参考,
决定加重与否, 但也不是毫无年限, 超过年限的前案纪录法官根本无法引用,
想借此多关你一小时都不行
王大名嘴, 好好更新一下自己的知识再出来说大话吧, 不然只是让人笑而已
以上で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