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eo0422 (里欧)》之铭言:
: 关于 不起诉不代表无罪 这句话
这句话的理由是
将因罪证不足所以不起诉, 解释成"可能"有罪,但只是找不到证据.
这句话本身也不是全无道理.
事实上,我本人蛮欣赏怀疑论者的. 毕竟有怀疑才有机会厘清真相.
翻案的例子其实不少.
但74团的问题是, 仅以"可能"或是"怀疑"就认定他人有罪.
仅以"可能"或是"怀疑", 就立场鲜明且主观的将他人视为罪人.
怀疑一个人有罪,与把这个人当成是罪人来批判, 这完全是两回事.
先前那些恶毒的诅咒, 或是将之定义为强奸,诱奸犯,
直到现在不起诉了仍要说 不起诉不代表无罪,
再再说明了这些人早就未审先判认定了有犯罪事实.
而当证据显示的结果,检察官认为无起诉必要, 仍要扯东扯西.
这基本上叫做硬凹, 检察官如果用这种硬凹的观念起诉就叫浪费司法资源.
就算今天起诉了,动用了更多的司法资源,最终法院判决无罪.
这些人还是会说 : 法院判决无罪也只是因为证据不足, 不代表一定没有干坏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