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为一个事件发生没多久就开始关注的人,这件事的事件变化真的是超乎我的想像,因此
想发表一些感想,如果怀疑我是工读生,可以去看看我之前版上的文章。
因为这件事牵扯很多方面,为了节省麻烦我们就从法律和道德下手吧。
关于证据:
说实在我并不认为法律判决就一定是真相,但是当我们没有更好的证据时,相信专业会是
更好的选择。
所以我要跟那些质疑者讲:你们当然可以质疑司法,但除非你们能拿出更好的证据,否则
法律仍然是目前最可靠的。
关于林奕含的父母:
因为是讲道德跟法律,所以我就不讲她的父母教养如何有问题,我想讲的是她父母的态度
。
首先,他们对媒体放话说林被诱奸时就有很多人指出这种说法的问题,强奸就强奸、权势
性交就权势性交,干嘛扯个诱奸?很明显就是想借由舆论之手来对付陈星。
再来,如果仅仅只是这样还没关系,真的开启调查的时候,才发现他们说的原来跟事实都
不符,我实在不能忍受这种说谎的行为。
这样就算了,那么你开的头总得你结尾吧,他们没有,完全不配合检调。这次南检调查很
明显是迫于民意压力,明明什么证据都没有,也没人要告,还要辛苦的去调查。讲真的,
这次南检最大的问题我觉得不是调查,而是你开了这种例子,你今后调查其他案件是不是
也得像调查林奕含事件一样卖命?很明显是做不到的,所以林的父母是在浪费司法资源。
关于性自主:
当初这个事件一爆出来,某些74团觉得林奕含是16岁就跟陈星上床,所以一直在那高喊
要修法,说什么为什么不能等到18岁在做爱,为什么陈星要欺骗可爱的小女生。
那个时候你要是反对修法还会被质疑你想干高中妹,搞得我这种挺林的都不爽。
结果现在证明林奕含是满18岁才做爱,然后又有一堆人说18岁小女生太单纯不懂事要等
20岁…
我觉得很奇怪,一个18岁的人都已经可以负完全的刑事责任了,也可以喝酒,甚至很多
人都觉得18岁可以投票了,结果一谈到性爱,就觉得18岁只是小孩子,这不是很奇怪吗
?
说她还不成熟又更好笑了,男生比女生心智年龄平均要低,还不是18岁一到就要负责。
很多事情不是你说自己不成熟就都没关系了,要有多少权利就得付多少义务。
关于道德:
你知道吗,曾经我觉得法律不如道德,但是看了这么多林奕含这种案例,我真心觉得在
民主法治国家的法律要比以前华人社会流传的道德还要仁慈太多。
不说别的,林奕含要是在传统道德下,以她的小三身分只会过得更惨,甚至她所希望的
通奸除罪化也是因为道德箝制而迟迟未通过。
对于陈星,道德也是一样的残忍。
很多人说陈星外遇所以要对他道德谴责,我没有意见,但是如果这样的话,林奕含似乎
也跑不掉。
而且更让我担忧的是,很多人即便在陈星被不起诉的时候,仍然是用他是强奸犯的眼
光来看他,这是相当危险的。
隔壁的日本就已经告诉我们这种道德的危险,在日本你被当电车痴汉,即便宣判无罪,
还是会对你的人生造成很大影响,整个名誉都毁了,社会也唾弃你,这就是台湾想要的
道德吗?(所以之前看到女权在那推说要性侵被告自证无罪我也是傻眼)
我认为大家可以趁这个机会好好思考一下,毕竟ptt近几年来已经发生太多集体失智了
,前面的Snow版主还因为这样下台,希望大家学乖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