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闲聊] 男清大生偷拍事件

楼主: s04504 (Cloud)   2017-05-25 13:30:41
今天看到沈同学发不自杀声明
实在是不知道在不自杀什么耶
钟同学才想自杀吧
读到清大研究所连比例原则都不懂吗
还跟记者说你不想让司法以外的人帮你伸张正义
那你做的怎么跟你说的差那么多
你如果真的想分享给朋友知道这个人会做这种事情
那你文章就应该只限好友
你设公开 还在最下面说欢迎转载
这不是公审是什么
你难道不知道上PTT之后会多混乱吗?
偷拍是错误的 是犯法的
但他也有处罚的上限
这个上限是由法院决定 并不是由你
难道他一偷拍就该去死吗?
请问你读到清大连比例原则都不懂吗?
难道只要做错事 处罚就可以无限上纲?
他现在所有的个资都被你公开
这种公审就像以前死刑犯游街一样
被大家丢水果丢鸡蛋
请问偷拍是那么严重的罪吗?
你是清大生不是黑道耶
还是你觉得就像偷东西剁手一样
动用私刑才是正义吗?
他偷拍 该接受法律的制裁
但这个制裁该有他的上限
上限并不是由我们决定
而是由法官 检察官来讨论 判刑
不然台湾要法官干嘛
这种公审本来就是病态的
只要发现一个人做错一件事情
舆论就可以置他于死地
许许多多站在被害者这边的人都说
为什么要检讨被害人
加害者应该要承担这些谩骂
没错 加害者应该承受制裁
但是是法院的制裁
并不是我们这些旁观者的言语霸凌
请问偷拍罪有致死吗?
他应该承担的是法律刑责
而不是整个毁灭的未来
作者: comboblue (康宝蓝)   2017-05-25 13:32:00
先帮补血
作者: yaokut ( )   2017-05-25 13:33:00
拍拍) 不可以霸凌他,怎可以说他不对,说他活该呢?
作者: leolily (步茎云)   2017-05-25 13:33:00
又在检讨受害者了吗
作者: civilian (pearly)   2017-05-25 13:35:00
对!只是偷拍而已啊!女生又没怎样!不过是可能影片外流而已!不过是可能有心里阴影而已嘛!为什么要森气气咧
作者: aikotoba (aikotoba)   2017-05-25 13:35:00
这应该要检讨大众公审的方法 而不是检讨爆料者
作者: nini5400 (不要问 你会怕)   2017-05-25 13:35:00
对嘛,人家是男森欵,偷拍又怎么了,又没看到什么?这女森就是爱公审讨拍爱乱吉有够假掰
作者: Hertz52 (52赫兹)   2017-05-25 13:36:00
又一个毁了人家未来,决定偷拍的当下就已经毁了自己的未来了
作者: jameshcm (亿载金城‧武)   2017-05-25 13:36:00
喂喂喂!跑错棚的自己回去好吗?便当没多订喔
作者: yaokut ( )   2017-05-25 13:37:00
又不是杀人放火强奸,啥咪?杀人放火强奸也不该被曝光,
作者: ubahn (屋磅)   2017-05-25 13:37:00
同意8楼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7-05-25 13:37:00
只有我笑了吗 哈哈哈
作者: yaokut ( )   2017-05-25 13:38:00
话说,偷拍的又没叫他去死 @@a 干嘛担心??
作者: ashkaze (畏怕阳光)   2017-05-25 13:40:00
人家敢偷拍都不怕了你替他紧张什么????都读到清大了难道不知道偷拍犯法???
作者: cears (抱彩虹睡觉)   2017-05-25 13:40:00
我自己是没办法容忍对方被法律处罚完就没事过日子啦
作者: SinkLife (黑屋瓦)   2017-05-25 13:41:00
所以新闻媒体不应该报导任何犯罪事实? 那也是公审啊 为什么受害者就不能po?
作者: WaLaGiGi (高贵的私生子)   2017-05-25 13:41:00
公布是要让大家提防他,不是霸凌他;就算因此被霸凌,那也是霸凌者的问题
作者: spp782002 (3M)   2017-05-25 13:41:00
之前一堆人要求公开陈星的名字呢嘻嘻
作者: yanshti522   2017-05-25 13:41:00
帮补血
作者: yaokut ( )   2017-05-25 13:41:00
所以你了解被偷拍以后,还可能外流的影响力吗?
作者: czaritza (雾堤)   2017-05-25 13:42:00
他有讲错任何事吗,的确就是有偷拍啊,把事实原原本本说出来有什么不对吗,除了法律制裁之外公审或舆论都不可以?不好意思没那么好的事,犯罪就是也要承受舆论跟社会眼光,站在女性的角度我很赞成公开性犯罪者啊因为再犯率实在太高了
作者: ashkaze (畏怕阳光)   2017-05-25 13:43:00
女生身体隐私曝光外流没事儿~~~ 男人比较重要是吧?
作者: yaokut ( )   2017-05-25 13:43:00
难道受害者罪该死?没保护好自己的身体/时刻防范,所以被留出来,也只是刚好而已吗? @@a话说,我其实不太懂的为何偷拍是只要朋友小心就够了? @@a
作者: WaLaGiGi (高贵的私生子)   2017-05-25 13:44:00
czaritza这就又牵扯到"犯罪者是否该被歧视"的道德问题惹
作者: yaokut ( )   2017-05-25 13:44:00
不是人人都该防范吗?至于是否要司法以外的制裁,这....
作者: mono5566 (曼娜)   2017-05-25 13:44:00
帮++
作者: czaritza (雾堤)   2017-05-25 13:45:00
之前有女生偷拍外流的时候都没看到这些人出来帮女生说话呢,说不要爆是谁啦不要公审啦人家还要过日子呢^_^现在是性别对了就是了
作者: syin2   2017-05-25 13:45:00
不想被别人知道犯罪 那就不要犯罪 很难吗
作者: Hediard (Hediard)   2017-05-25 13:45:00
偷拍被发现的后果啊 怪谁
作者: ashkaze (畏怕阳光)   2017-05-25 13:46:00
人家说不定之后会偷拍瘾再犯,总要给人点活路啊~不偷拍朋友拍陌生人总行了吧~~~~
作者: czaritza (雾堤)   2017-05-25 13:46:00
如果你看到那篇爆料歧视钟男是你要歧视的,原文只是把犯罪事实po出来可没叫你歧视,你要歧视他接纳他是你的选择,犯罪人就要面对不过我看很多人很接纳偷拍犯啊,一直帮偷拍说话呢,应该要继续过活没问题辣,嘻嘻
作者: lipple601 (正政)   2017-05-25 13:48:00
帮补
作者: mayii1020 (喵迋迋)   2017-05-25 13:48:00
受害者不敢出来哭 除了自己丢脸 还有因为有人觉得他们不准出来损人声誉 就算他们吃亏也要自己吞zz
作者: WaLaGiGi (高贵的私生子)   2017-05-25 13:48:00
我并没有对于"犯罪者是否该被歧视"表达该或不该唷~
作者: czaritza (雾堤)   2017-05-25 13:49:00
我们的社会真的太保护加害者勒
作者: WaLaGiGi (高贵的私生子)   2017-05-25 13:50:00
基本上若是此举可以威吓预备犯罪者,进而抑止犯罪,其实也挺不错的呢
作者: syin2   2017-05-25 13:50:00
为了怕加害者被公审所以公审受害者 我的天阿真的好棒棒
作者: ashkaze (畏怕阳光)   2017-05-25 13:51:00
台湾女权太高,总要保护一下男孩儿啊<3
作者: yaokut ( )   2017-05-25 13:51:00
所以说那些偷书贼之类的,更不该在网络po出来才对阿
作者: WaLaGiGi (高贵的私生子)   2017-05-25 13:51:00
况且这串的原PO有主动泄漏个资吗?
作者: diormarine (vkook)   2017-05-25 13:51:00
旁观者只懂得要别人原谅,要演好人~想想发生在自己女友老婆女儿身上会是什么感受
作者: angela0724 (龙潭大池昌旭)   2017-05-25 13:52:00
加害者公审x 被害者被检讨公审 可以喔 蒸蚌。对了,比例原则是指司法机关判刑时的依据喔,我们这些废平民是能够惩罚什么╮(╯_╰)╭
作者: mayii1020 (喵迋迋)   2017-05-25 13:52:00
一间公司被公开不守劳基法 一间餐厅服务不好 难道都不能公开了?说好的不让更多人受害呢?
作者: czaritza (雾堤)   2017-05-25 13:53:00
水桶名单也不要公布,不然有人羞愧到不敢上ptt怎么办
作者: cears (抱彩虹睡觉)   2017-05-25 13:53:00
“请问偷拍是那么严重的罪吗?”
作者: yaokut ( )   2017-05-25 13:53:00
阿 不就只是服务不够优咩!难道要让人经营不下去吗?断了人家的生计,都不怕餐厅经营者自杀喔!!你们这些人!
作者: HayaSan (哈雅)   2017-05-25 13:54:00
毁了他的未来的是他自己:)
作者: czaritza (雾堤)   2017-05-25 13:54:00
啊我记得之前很多人匿名出来爆料狼师不是都被嘘不指名,根本是共犯吗,风向真奇怪
作者: ashkaze (畏怕阳光)   2017-05-25 13:55:00
偷拍人活不下去竟然是被偷拍人的错,世界奇观!
作者: minaminojill (hisako)   2017-05-25 13:55:00
偷拍者联盟组工会吧
作者: HayaSan (哈雅)   2017-05-25 13:55:00
相信那些黑心企业无良店家都不该公布 害老板没生意可做怎么办QQ
作者: aikotoba (aikotoba)   2017-05-25 13:55:00
狼师跟这个不太能比 一个有决定性证据一个没有纯属揣测
作者: kkuma16 (肥猫路易)   2017-05-25 13:57:00
对啊,偷拍就是该死啊
作者: buloveteng13 (邓* 布布)   2017-05-25 13:57:00
你所谓的比例原则具体如何适用?是采广义或狭义?烦请具体于本案件操作,否则别说你懂比例原则好吗?不要只会说这四个字就叫懂比例原则。
作者: sandpool (来玩沙)   2017-05-25 13:57:00
推水桶名单不能公布XDDDDD
作者: plc210 ( )   2017-05-25 13:58:00
看了这些帮加害者说话的人开始为台湾的未来担忧,这跟恐龙法官认为杀人犯有悔意而轻判有什么不同,人本来就该为做错事负责,如果惩罚没有达到痛处又如何能喝止那些抱有侥幸心态的人再去犯罪,就像性侵犯关个几年出来再犯的案例一堆,完全支持公布加害者,这是他该承担的后果
作者: twmarstw7758 (白愁)   2017-05-25 13: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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