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挺同大胜大法官:未允许同婚违宪 2年

楼主: gina31126 (小六)   2017-05-25 13:23:09
完全不懂一个没有社会共识的要求要搭顺风车的逻辑。同婚走到这地步到达能让大法官释
宪,这有时代的改变,也有挺同婚团体的宣传与努力。而近亲通婚有做过什么?
挺同婚的有百百种原因,就算他是看了断背山觉得很棒想支持又怎样?总之就是民众对于
同婚接受度高。而近亲通婚显然民众接受度不高,明明就是两件事,只因为背后原因有一
项"别人结婚干我屁事"的理由就要把两件事扯在一起讲?
不过我看某些人是酸人很会,真的问他们对这个议题做过什么努力就呵呵了。如果所谓的
努力只是在网络上战人叫人去支持,那么你所诉求的得不到支持不是理所当然的吗?
作者: s04416 (秋羽)   2017-05-25 13:25:00
不用扯什么社会共识的大旗民众的接受度高?怎么不敢举行公投?不是站出来骂反同无脑没逻辑就以为全台湾人都这么想?
作者: a0931884572 (莳生)   2017-05-25 13:29:00
奇怪的是反方明明也可以申请呢
作者: OyAlbert (蛋黃溫)   2017-05-25 13:31:00
释宪过是一回事,社会共识是一回事,如果真的社会共识度够高哪还需要释宪
作者: law5566 (!!)   2017-05-25 13:31:00
欠嘘
作者: death840922 (馒头~)   2017-05-25 13:32:00
公投跟释宪是两套不同的东西吧,释宪是大法官拿着宪法说话,不尽然依著民意
作者: OyAlbert (蛋黃溫)   2017-05-25 13:33:00
而且他上篇的近亲不是真的要提倡,只是依循同志婚的逻辑拿来套,各位的反应实在很有趣
作者: chicken3219   2017-05-25 13:33:00
祁家威为同婚努力了30多年,从一个人到几十万人的过程和社会共识原来是可以被楼上几句话就抹灭掉的
作者: gannimade (威猛先生)   2017-05-25 13:36:00
O大 这里不是让你逻辑的地方看看笑笑就好
作者: JUSTOUR (下一步是什么)   2017-05-25 13:38:00
还有人在扯公投XDDDDDDDD
作者: kidd0 (单纯过生活)   2017-05-25 13:39:00
老实说同婚这议题并没有达到所谓的社会共识,诸多民调也是顶多五五波,反对同婚的人还不少,所以蔡英文不敢强推修法
作者: gannimade (威猛先生)   2017-05-25 13:41:00
人家说有共识就是有共识 你恐同喔
作者: kidd0 (单纯过生活)   2017-05-25 13:41:00
而看过释宪文就知道大法官是根据学理来做判断,而不是根据民意,是因为限制同婚违反了中华民国宪法所保障的人权价值所以才宣布现行民法违宪,社会共识本来就不是大法官该参考的依据,而是根据宪法精神来做解释。
作者: beartsubaki   2017-05-25 13:45:00
释宪方式有不同派别 遵从立法时空背景v现代社会背景
作者: gannimade (威猛先生)   2017-05-25 13:46:00
楼上你讲那么长 也只是对牛弹琴而已
作者: beartsubaki   2017-05-25 13:46:00
至少 在美国大法官在争论时是这样啦 台湾 不熟
作者: a0931884572 (莳生)   2017-05-25 13:48:00
其实就是因为没办法从法理上正面扳倒他 来说为什么国家不该保障同婚
作者: death840922 (馒头~)   2017-05-25 13:49:00
B大,台湾也差不多,阻力不大是这次保守派大法官真的偏少,但还是可以看看不同意见书跟前面李惠宗的鉴定书
作者: yuponkimo (沈侠)   2017-05-25 13:52:00
公投?好啊先修公投法公投法改成有效票不需超过总公民人数二分之一的话必赢
作者: a0931884572 (莳生)   2017-05-25 13:53:00
所以只能用保障同婚 为什么不保障近亲的议题来说同婚不该被保障
作者: chicken3219   2017-05-25 14:19:00
先不论y大提的公投法的问题好了,先来讨论多数人的意见就是正确的意见吗?把一样的议题拿去法国公投,和拿去大马公投,得到的应该是完全不一样的答案,这样的差异是因为民情不同,但是民情不同就不应该保障人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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