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女版的进板标题是: Only Yes Means Yes
代表只有真正的同意才是合意性交
但诱奸的状况,女方可能被引诱说出 Yes 的
那在这种状况下,大家觉得要怎么分 诱奸 跟 合意性交 呢?
或是在这种状况下, Yes Means 什么?
作者:
Haeniel (路人甲)
2017-04-28 18:09:00心智年龄
作者:
wotupset (wotupset)
2017-04-28 18:09:00不要被引诱啊 金光党拿假黄金卖你 你不要被引诱就没事了
作者:
Haeniel (路人甲)
2017-04-28 18:10:00你可以去看作者的书或fb可以找到蛛丝马迹
作者:
GoodElephant (ç¿Šä»Šå¯¶å¯¶ï¼Œèªªä½ å¥½ã€‚)
2017-04-28 18:11:00所以干完不要人家,都算是诱奸的一种吗? 某位战神可能...
作者:
Haeniel (路人甲)
2017-04-28 18:12:00拿棒棒糖诱拐小朋友 说yes你会说是合意吗
作者:
Haeniel (路人甲)
2017-04-28 18:13:00拿了一个美好未来诱拐十几岁的小朋友
作者:
Haeniel (路人甲)
2017-04-28 18:15:00如果小说都是真的那代表13岁小朋友被诱骗你有看过哪个成年人告诱奸吗。都告性侵今天有新闻借两百陪睡六次有签合约事后没付钱告诈欺
作者:
Haeniel (路人甲)
2017-04-28 18:17:00两百万
作者:
GoodElephant (ç¿Šä»Šå¯¶å¯¶ï¼Œèªªä½ å¥½ã€‚)
2017-04-28 18:18:00两百块妮妮口袋找就有了啊…哈哈
作者: mglynite 2017-04-28 18:18:00
法律上有诱奸这条吗?
作者:
DenTisGirl (æ®«é¡Œæ€ å¥³_)
2017-04-28 18:19:00新北人疑惑 不ey
作者: WenliYang (羊蹄嘟) 2017-04-28 18:21:00
不开心就算了
我国刑法无诱奸罪,双方满16岁,合意且无对价关系的性交,印象中是无罪
作者:
DenTisGirl (æ®«é¡Œæ€ å¥³_)
2017-04-28 18:26:00生日56不是新北人?
我觉得那老师很无耻 行为也非常不道德 只是他们的性行为算诱奸?
他疑惑跟他哪里人有必然关系?你是觉得生日寡闻,所以新北人都寡闻,还是歧视新北人?
上面的是-利用权势违背意愿性交罪,但合意的话,就没有违背意愿的问题
作者:
kiga4ni (中痛好酸林)
2017-04-28 18:30:00女生后悔或是不开心 就是诱奸
作者:
liuedd (~柳橙~)
2017-04-28 18:31:00那叫权势性交罪,跟本没有右肩罪,别误导人
然后他哪里人也不是啥公开必要的资讯,你讲人个资是想做什么?
签同意书有舍么用?不是前阵子才说如果中途一方不愿再继续下去若他方还继续做下去也就算性侵ㄇ?那同意书也只是证明“一开始”二方是合意的喔对惹 可以告喊停的人债务不履行
作者:
dp44 (lol)
2017-04-28 18:41:00同意书的话 还可以说违反社会善良风俗喔 ^^
作者:
DenTisGirl (æ®«é¡Œæ€ å¥³_)
2017-04-28 18:42:00这离板规很远
作者:
cjy0321 (cjy0321)
2017-04-28 18:42:00如果合意就没罪诈骗就合法啦
假设你有女儿,你请了一个帅气的家教老师,钟点费给800元好了,然后帅旗的家教老师和你女儿在房间内合意性交好了,你怎么想呢?
我记得之前讲判决理由,有人喜欢用很高的道德论来做判决基准,自己想用平时讨厌的烂招开酸时,就变成离板规很远了。
作者:
winu (受监护宣告ing)
2017-04-28 18:49:00某人水准不就这样,茅坑占著拉屎拉到满出来还不肯滚
作者:
saladc (saladc)
2017-04-28 18:50:00不是发生在台南吗?
就像之前爷孙恋一样,有违法吗?没有。只是社会观感不佳罪刑法定主意,我国刑法就没处罚“诱奸”这行为啊
作者:
deutyi (IL)
2017-04-28 18:58:00法定年龄吧
我觉得要用“如果这是你的家人”不是什么好理由来反对性行为不然怎么不问:如果那是你呢?
作者:
winu (受监护宣告ing)
2017-04-28 18:59:00利用权势没那么容易成立
作者:
DenTisGirl (æ®«é¡Œæ€ å¥³_)
2017-04-28 19:00:00回v大,把自己的想法和执行板规混在一起才有问题吧照你讲法,还真的只有板皇不会被酸勒
作者:
winu (受监护宣告ing)
2017-04-28 19:00:00要吵架就私信啦,可笑
还是一句老话,我觉得乡民每次在有重大案件就喊打喊杀不是好事
想当这种歧视酸就别干这个位置啦,不然你讲的是啥好听话吗?
作者:
GARIGI (咖哩鸡)
2017-04-28 19:05:00乘他人急迫、轻率、无经验时行引诱性交
就算男方是16岁 屁话说一说也能拐人上床啊 所以根本就是年龄问题
作者:
mxr 2017-04-28 19:11:00板大速不速被新北男伤害过才这么崩溃 @.@?
今天是一个大叔所以这样放大检视 如果两小无猜是不是小男生更管不住头
作者:
DenTisGirl (æ®«é¡Œæ€ å¥³_)
2017-04-28 19:23:00记得森日是新北人呀? @@ 到底是不是
作者: yun0112 (Yun) 2017-04-28 19:34:00
74楼那个不是重利罪吗XDDD
作者:
jameshcm (亿载金城‧武)
2017-04-28 19:42:00请勿在此板讨论板务,以免触犯板规。台南人亿载金城.武提醒您!
作者:
kk0716 (莫言)
2017-04-28 19:45:00如果当下合意 事后反悔又扯诱奸 100张性爱同意书也没用有人会说 那是被诱骗所签的同意书 一直无限上纲
觉得诱奸是其中一方还不清楚什么是男女关系,他喜欢、信任对方,但对方却以本身优势来诱骗他上床喜欢又欣赏崇拜一个人,与想跟他上床是不一样的所以事后才会一直觉得自己很肮脏吧。至于两个学生偷尝禁果,至少他们确定是彼此喜欢而且想发展男女关系
诱奸就像利用工具人一样,道德上谴责,但法律没辙难道工具人可以因为公主利用去法院告诈欺吗?没办法,因为法律上你又没被逼,你情我愿诱奸也是一样,顶多道德谴责
所以可以理解为什么事情发生后,会想骗自己有爱上对方如果不这么骗自己,不爱对方却发生关系感觉就更脏了吧
作者:
rex9999 (雷哥司)
2017-04-28 20:20:00除非有切结书 不然合不合意 讲真 是女生来定义的
只要双方都很了解男女关系是什么又愿意做爱就是合意但太多女生乱告人导致男生对合意性交也怕怕的XD
很多人很奇怪,骂通奸罪是道德干涉法律,结果又干这种拿道德当法条的毛病今天林姓作家死了,就脑袋一头热把合意性交乱改哪天男的被诬告了,是不是又要脑袋一头热再改法律?
通通抓去枪毙?这个连现在的中共都不敢Ok,我就当你在反讽吧
作者:
kk0716 (莫言)
2017-04-28 20:35:00当下合意 事后反悔 都可以说是诱奸了 切结书有屁用被告了之后只能让你无罪安全下庄 被告性侵污名跟你一辈子
作者: leherisson (soph) 2017-04-28 21:13:00
为什么有些人要把词扭曲成自己想发泄情绪的发展情节?“当下合意事后反悔”根本不在诱奸的范围内,不论男女,那是遇到仙人跳吧?诱奸的人是只想干炮却用骗的,利用权力或资讯不对等,或是各种骗法,骗来对方“当下合意”啊!
作者:
RLH (我们很近也很远)
2017-04-28 21:23:00仙人跳是本来就预谋好的 跟出尔反尔不一样这篇就是在问当下合意事后后悔算yes吗 又凭什么说对方在骗?
工具人事后后悔的也不少啊,难道可以告公主诈欺吗?照这样讲一堆遇人不淑的夫妻,通通可以告性侵
作者: leherisson (soph) 2017-04-28 21:28:00
你说的对,抱歉举错例子~我的意思是,像那种就是遇到烂人,跟诱骗来的、有瑕疵的“合意”差很多
法律上连权势性交都未必能判了,更何况这种一开始你情我愿的,法官哪里知道哪个是骗哪个是事后反悔要能判断,只能给西碧拉系统了
作者: leherisson (soph) 2017-04-28 21:33:00
对啊!所以常常就只能算是道德上的问题了,但是道德又很主观。
作者: leherisson (soph) 2017-04-28 21:43:00
楼上,没有要把道德拿来当法律呀!这种案件就是常常只卡在道德的阶段而已。我上面的发言只是想厘清“双方合意却被反悔”与“一方诱骗来的合意”应该是不一样的。
作者: forsalama (salama) 2017-04-28 23:16:00
双方是否处在权力不对等的位置也很重要啊
作者:
cute123 (想暱称好麻烦)
2017-04-29 00:02:00只能当一般情侣该做的都做了,而男方劈腿分手了这样吧要不就是男方妻子告通奸,女方要拿哪条告?
#1P0rTA_S如果她的小说是真实状况的话,当时她和老师发生关系时,才13岁耶,说是诱奸应该没什么问题
作者:
cute123 (想暱称好麻烦)
2017-04-29 00:55:00吃13岁就可以告下去了,合意或诱奸是双方16up再来谈的,重点不在这,不懂的是爸妈怎不告?
即使是“合意”也是有灰色地带的,可惜我们大众文化没有提供这类情景让大家了解,有兴趣可以看美国影集Girls第六季第三家就是在讨论所谓合意在权力不平等的状况下如何产生灰色地带,对当事人事后造成创伤*第六季第三集这集是stand alone episode,没追剧可以当短片来看
作者:
cute123 (想暱称好麻烦)
2017-04-29 11:46:00权势下而属诱奸的话,就立法老师与学生,老板与下属,或等等的权势压迫下交往一律不论年纪有罪,终生不得教书当老板,公布姓名,这样大家比较安心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