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不慎拍到警察以后...

楼主: embarrassing (因柒羅絲)   2016-12-30 04:56:09
(代po,手机排版( ̄▽ ̄)
陪朋友去报案,手上的gopro一路都有在录影,到警局外面后警察出来询问有什么事,发
现拿着的gopro就开始大骂,要我跟他进警局,说我不准拍他。
其实没有别的意思,只是刚好记录素材,每天都会剪些影片当练习,但员警要求看内容并
且删除,且删除掉无拍摄到他的影片(该影片在警察局门口拍摄,内容为主要在聊天,但
另一位警察表示警政署不得摄影。)
不晓得拍摄限制上的规范,当下主要也是在拍我朋友,向员警不断道歉。
后续过程中员警却说:就是有妳这种人才会消灭警察的热忱。或是不太客气的命令上前或
远离办公桌,且未详细说明就将个资(姓名、身分证字号、出生年月日)抄写附注于执勤
班表,并要求签名。因字迹潦草无法辨读,询问后仅回应其非备案用途。欲再详细询问,
又担心再度引起员警的火气。
而员警在要求签名之前轻叹口气可能被以为是嘻笑,又说:你是不是觉得这没什么?要走
法律途径我陪你走啊
(其实当下感受非常不舒服,但又担心自己究竟是否有触法,而不敢当面质问员警法条内
容,就直接签名了)
查讯网上资料纷纭,想问大家无意间拍摄到警察的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亦或是有没有侵
犯到法律?
谢谢大家。
(帮朋友补充一下,朋友可能有拍到脸,不过当时其实警察站在背光处,只有我是照得到
光所以其实只看得到我。
朋友当下有点吓到,不太知道如何应对,我站在旁边怕会真的出一些法律问题,赶紧不断
道歉。
不过必须说我觉得警察态度有点过激,似乎是默认立场觉得我们认为他会不积极办案或有
其他疑虑,甚或有点是看我们年纪轻轻都是学生,态度才这么糟糕。
不过未征求意见就拍摄确实不妥也不礼貌,我跟朋友都在认真反省。
这边主要询问大家对于警察态度的看法以及关于拍摄警察一事的法律相关问题。)
作者: naruisi (娜瑞丝)   2016-12-30 05:05:00
只要不影响警察办案就可以摄影,但一旦影响就变成妨碍公务在看那警察的反应,我觉得是你朋友脸的问题XDDD
作者: ShiningRuby (閃亮紅寶石女王)   2016-12-30 05:40:00
这就跟我爸当年开刀被医生凶一样啊,我们没有要告医生的念头但医生已经被告怕,所有他已经习惯性进入防备模式,完全无法信任病人了我想警察应该也是被投诉到怕了吧,所以看到老百姓拿摄影机朝他的方向拍就抓狂了他问你的那些问题很明显就是灾后创伤的人在问的
作者: qekezfeed (Mars)   2016-12-30 06:26:00
无所谓啦。反正我的想法都是摄影机24小时在旁边看
作者: wowisgood (寻)   2016-12-30 06:42:00
从法律上的角度来看,能不能拍摄关键在于该场所是不是公开场合,你如果在警局外拍,绝对没问题,但是如果是在警局内的话就可能会出问题,因为有一句话叫做侦查不公开,警察可以依照妨碍公务罪办你,不过其实也只能吓唬你而已,因为你根本不知道不能拍,就算办你也是无罪至于警察的态度问题,我只能说因为台湾法治教育几乎是零,包夸基层警察也是如此,我是你的话一定会投诉该警员就是了首先警察没有告诉你为什么不能拍,再来是强迫你删除录影,纵使你真的没违法,你的申诉最强力证据也没了QQ
作者: naruisi (娜瑞丝)   2016-12-30 07:03:00
我是觉得如果像上面的人所说是灾后创伤的话,我反而同情他,也想体谅他,毕竟大家都知道台湾警察有多么弱势。
作者: Ciddens (丸杷刃)   2016-12-30 07:27:00
没有所谓不知道侦查不公开或犯法就无罪这种事 顶多只是量刑的因素之一而已好吗
作者: thenorth (微微)   2016-12-30 07:30:00
台湾的侦查不公开是笑话
作者: awfulday (糟糕的一天 樱雨绵绵)   2016-12-30 07:33:00
记得有个东西叫侦查不公开吧?是这样用的吗
作者: wowisgood (寻)   2016-12-30 08:03:00
Ciddens你讲的是违法性错误,但其实我是在讲构成要件错误,用语用的不精准,不过结论就是绝对没刑法上的问题就是了
作者: b7061334 (小修)   2016-12-30 09:10:00
警察反应过度了 结束
作者: CHRISTINAYEN (CHRIS)   2016-12-30 09:37:00
报案为什么要拍?怕被吃案吗?
作者: narutackey (新庄ToyZ)   2016-12-30 09:49:00
如果我在无被告知的情况下被偷拍,真的很怪 还好几天
作者: xupmc (台湾老鲜肉)   2016-12-30 10:08:00
要他警员编号他不能拒绝 然后投诉他既然他要你当刁民,就当个合格的刁民给他看
作者: lyy12 (lin)   2016-12-30 10:27:00
都在认真反省?不是上网讨拍讨救兵?
作者: hahaharabbit (511犭王米分!!)   2016-12-30 10:28:00
作者: jetaime851 (jetaime)   2016-12-30 10:35:00
没必要投诉这样恶性循环吧ˊˋ 医病关系 警民关系...现在警官还要事后电访现场处理的员警满意度 有点可怜
作者: light23 (超爱拉拉熊杯杯)   2016-12-30 11:04:00
在工作时,假设今天有一个客人,怕你业务过失一直拍你,我相信你也会不舒服吧!
作者: rando0124 (七七八八不要九)   2016-12-30 11:10:00
上面的也太好笑了吧,什么违法性错误跟构成要件错误都出来了,拜托在去多念点书,这充其量只是刑法315-1的问题,只是原po没有故意的意图,此罪又不罚过失,不要在那边不懂装懂很想笑
作者: wanters (Reset)   2016-12-30 12:03:00
侦查不(向没警界关系的人)公开是常识阿11
作者: eric791112 (ericfu)   2016-12-30 14:19:00
妨碍公务哈哈哈,拜托不是不要秀下限好吗XDD
作者: wowisgood (寻)   2016-12-30 17:47:00
法律问题本来就可以从很多面向可以去探讨,看到某楼硬要酸人没唸书来提升自己,觉得可怜,完全不知道在凶啥XDD 希望你内心的怨恨能够获得安息
作者: wdpone5541 (loveshin)   2016-12-30 18:45:00
民众在办公处所能不能拍摄,是依该办公处所的规定,所以若是警察那边规定不能拍摄,那他是有权力阻止妳的,给你参考
作者: super223351 (乌龟)   2016-12-30 18:58:00
告下去
作者: rando0124 (七七八八不要九)   2016-12-30 19:58:00
某楼说错还自己崩溃 哈哈哈哈太好笑了啦
作者: g7a7n7 (Caine)   2016-12-31 09:53:00
鬼岛警察素质低落正常发挥投诉它
作者: antibody27 (跟我内人握握手吧)   2016-12-31 12:10:00
心态可议
作者: t158384991 ((MAi-K))   2016-12-31 12:28:00
参阅法检字第10204503780号函驻地都会有监视器录影音,再者如果有拍到驻地公文及隐私个资泄漏出去谁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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