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po,手机排版( ̄▽ ̄)
陪朋友去报案,手上的gopro一路都有在录影,到警局外面后警察出来询问有什么事,发
现拿着的gopro就开始大骂,要我跟他进警局,说我不准拍他。
其实没有别的意思,只是刚好记录素材,每天都会剪些影片当练习,但员警要求看内容并
且删除,且删除掉无拍摄到他的影片(该影片在警察局门口拍摄,内容为主要在聊天,但
另一位警察表示警政署不得摄影。)
不晓得拍摄限制上的规范,当下主要也是在拍我朋友,向员警不断道歉。
后续过程中员警却说:就是有妳这种人才会消灭警察的热忱。或是不太客气的命令上前或
远离办公桌,且未详细说明就将个资(姓名、身分证字号、出生年月日)抄写附注于执勤
班表,并要求签名。因字迹潦草无法辨读,询问后仅回应其非备案用途。欲再详细询问,
又担心再度引起员警的火气。
而员警在要求签名之前轻叹口气可能被以为是嘻笑,又说:你是不是觉得这没什么?要走
法律途径我陪你走啊
(其实当下感受非常不舒服,但又担心自己究竟是否有触法,而不敢当面质问员警法条内
容,就直接签名了)
查讯网上资料纷纭,想问大家无意间拍摄到警察的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亦或是有没有侵
犯到法律?
谢谢大家。
(帮朋友补充一下,朋友可能有拍到脸,不过当时其实警察站在背光处,只有我是照得到
光所以其实只看得到我。
朋友当下有点吓到,不太知道如何应对,我站在旁边怕会真的出一些法律问题,赶紧不断
道歉。
不过必须说我觉得警察态度有点过激,似乎是默认立场觉得我们认为他会不积极办案或有
其他疑虑,甚或有点是看我们年纪轻轻都是学生,态度才这么糟糕。
不过未征求意见就拍摄确实不妥也不礼貌,我跟朋友都在认真反省。
这边主要询问大家对于警察态度的看法以及关于拍摄警察一事的法律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