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闲聊] 关于勇夫屋主勒死小偷被判缓刑的感想

楼主: werttrew (发点优文赚P币)   2016-09-12 17:30:15
其实八卦版讨论了很多篇
但我感慨的是
有一篇是完全从法理、逻辑上去分析
但下面的推文却都是情绪性的
“小偷就是该死”
“谁叫他要偷东西”
“你家有被偷过吗,讲这种话?”
几乎看不到啥嘘文者,能讲出什么逻辑性的讨论
从小灯泡事件、虐猫,到这次的小偷被勒毙
其实可以看出台湾社会有种愤恨的报复心理
“犯罪者就是该给他死”
心中有怨恨,必要伤害他人,才觉得自己的正义获得伸张
这种心理,是否跟犯罪者有几分类似?
这种情绪,对于社会风气又是好是坏呢?
作者: ftrain   2015-09-12 17:30:00
等你家被偷就知道了
作者: zyxwv0417 (PO哥)   2016-09-12 17:32:00
一楼等你家被偷 然后你失手杀人小偷 你就知道了
作者: viviberry (薇薇贝瑞)   2016-09-12 17:32:00
就有些反废死者的逻辑是 如果死的是你家人?
作者: mikuru (∞→1)   2016-09-12 17:33:00
1F完美示范!
作者: viviberry (薇薇贝瑞)   2016-09-12 17:33:00
阿不就用情绪来判定犯罪者罪责而非法律
作者: heartsilent (心静自然凉)   2016-09-12 17:33:00
且可悲的是这种人在八卦版超多 几乎一面倒
作者: zyxwv0417 (PO哥)   2016-09-12 17:34:00
我觉得一楼这种逻辑的人 应该要上街头主张犯罪就该死
作者: sodas500i (想吃什么,你请客)   2016-09-12 17:34:00
台湾是情理法喔,不是法理情
作者: viviberry (薇薇贝瑞)   2016-09-12 17:35:00
我反废死 但这些说出这种可笑的话的人根本猪队友
作者: zyxwv0417 (PO哥)   2016-09-12 17:35:00
这个事件算是法理情了吧 情理法早判无罪了
作者: RLH (我们很近也很远)   2016-09-12 17:44:00
1楼是暗桩吗 wwwww
作者: eric791112 (ericfu)   2016-09-12 17:49:00
我家被偷若小偷躲到厕所我会请另一半报警并离开现场自己拿铝棒在外等他,若他真冲出打又何妨,还好吾人学过正当防卫,时点拿捏很重要
作者: noovertime (敻)   2016-09-12 17:52:00
从法理逻辑去分析的文很多好不好...你眼中只看得到你想看的吗?
作者: ftrain   2016-09-12 17:53:00
等你家被偷,小偷抓狂砍死人,你就知道了你会宁可杀了小偷,也不愿意妻儿受伤害
作者: tentaikanso (恐龍法醬)   2016-09-12 17:54:00
楼上,所以本案小偷是有拿凶器抓狂砍人吗?
作者: zyxwv0417 (PO哥)   2016-09-12 17:55:00
一楼要玩结果论可以啊 结论是小偷没刀 然后死了
作者: ganbastar (兔仔的主人)   2016-09-12 18:14:00
日常冲突跟你家莫名跑出一个人不太一样啊
作者: disappearair (倖存者偏差)   2016-09-12 18:14:00
民粹很夸张 什么都要死刑
作者: ganbastar (兔仔的主人)   2016-09-12 18:15:00
家里突然跑出一个人哪里知道他的企图,有没有练过武术身上有什么武器
作者: tentaikanso (恐龍法醬)   2016-09-12 18:18:00
是啊,但很明显地把对方压制住之后,就不应该进一步再伤害他的性命。正当防卫不是逞英雄条款。
作者: ganbastar (兔仔的主人)   2016-09-12 18:23:00
当然确认压制住对手,就不该继续取对方性命
作者: piliwu (Love Ciroc!)   2016-09-12 18:24:00
跟郑捷一样反社会人格,要小心这种人
作者: ganbastar (兔仔的主人)   2016-09-12 18:24:00
可是他的压制法就是勒颈,然后要确认对方有无反击的可能当然可以有很多替代方案,可能勒到一半叫老婆拿东西绑他一般人进入战斗模式脑袋是空白的,屋主是训练有素的话就真的很有问题了
作者: kapeika (科科)   2016-09-12 18:34:00
结果就是有个人跑到人家家里偷东西然后被杀了 杀人的赔个10几20万也不为过 毕竟是一条命
作者: Laevateinn (救世剑)   2016-09-12 19:07:00
推你,虽然大家常说台湾法官恐龙,我倒觉得还好法官不是那些法治观念停留在几千年前以牙还牙的蠢蛋
作者: lingray (美好的时光,为我停留)   2016-09-12 19:39:00
其实屋主是压制而非勒颈,只是他压制的是脖子而已
作者: facenook (脸角)   2016-09-12 19:40:00
作者: asdfgh0920 (A醬)   2016-09-12 20:07:00
好啦 那为什么美国入侵民宅被枪杀OK?台湾民智未开 不知什么时候才能向美国看齐
作者: ooyy (潜藏)   2016-09-12 20:09:00
在美国 屋主可以开枪轰杀未经同意侵入住宅者不要说小偷 只要是陌生人都可以开枪
作者: lingray (美好的时光,为我停留)   2016-09-12 20:12:00
美国堡垒法没那么神,只能说有些人的脑袋喔......PTT一堆打脸堡垒法的文都没看过吧,只看的到自己想看的东西而已
作者: thenorth (微微)   2016-09-12 20:15:00
美国之前对误闯定人开枪导致对方死亡,民事要赔好像判赔2000多万
作者: ooyy (潜藏)   2016-09-12 20:25:00
美国当然有种族歧视 那个走错门的日本人被杀 屋主无罪也免赔在美国 我们就是黄猴子 你跟谁抗议去?黑人被警察杀的比例也最高啊 但绝大多数开枪的警察都是判无罪(黄猴子警察除外)堡垒法当然不是万能 只是这个case在美国的话 无罪机率超高
作者: lingray (美好的时光,为我停留)   2016-09-12 20:34:00
那个走错门的日本人?无罪要赔60几万美金好吗?还在那边免赔咧,美国一堆警察执法过当政府出来擦屁股赔到脱裤的,一赔都几千万以上台币的金额,全当不存在就是了?
作者: BanJarvan4 (不解釋)   2016-09-12 20:42:00
所以屋主有无罪了?台湾民代什么水准 弄出来的法什么水准 大家心知肚明不用瞎捧到底 只能说法官很可怜
作者: lingray (美好的时光,为我停留)   2016-09-12 20:44:00
https://goo.gl/info/8yz37V 给无知暴徒看的,要嘴也先做点功课再来,喔北共不用钱,被打脸很丢脸的
作者: BanJarvan4 (不解釋)   2016-09-12 20:44:00
最近刚好有部电影叫萨利机长 片中也是各种检讨这机长
作者: zyxwv0417 (PO哥)   2016-09-12 20:44:00
明明杀日本人那个赔了一屁股 真的是睁眼说瞎话
作者: BanJarvan4 (不解釋)   2016-09-12 20:45:00
一堆事后诸葛亮 啧啧回文提到无意识状态? 请问屋主有受过专业的判断人类
作者: zyxwv0417 (PO哥)   2016-09-12 20:45:00
堡垒法是刑事无罪 民事可没这么简单
作者: lingray (美好的时光,为我停留)   2016-09-12 20:46:00
goo.gl/8yz37V 这个才对
作者: BanJarvan4 (不解釋)   2016-09-12 20:46:00
太多检讨屋主的文章都充斥着事后诸葛式的言论 建议看哈德逊奇蹟这部电影 看看片中人物那嘴脸是否一样
作者: Laevateinn (救世剑)   2016-09-12 20:58:00
笑死人,你做出了决定就要承担后果,不是一副我救or保护多少人就一副大家和法律对不起他的样子
作者: BanJarvan4 (不解釋)   2016-09-12 21:02:00
也没到大家吧 顶多就民代跟民代订的烂法对不起而已民事尚未宣判 姑且不提 刑事上哪些水准国家会判无罪哪些会判有罪 法匠们应该自己都知道
作者: tentaikanso (恐龍法醬)   2016-09-12 21:05:00
我倒是想听听BanJarvan4对正当防卫制度的评论...先解释一下正当防卫的法条,再评论如何修正怎么样?
作者: BanJarvan4 (不解釋)   2016-09-12 21:09:00
刑法23条自己看呀
作者: tentaikanso (恐龍法醬)   2016-09-12 21:10:00
所以呢,你觉得要怎么修比较好?
作者: BanJarvan4 (不解釋)   2016-09-12 21:14:00
加强堡垒法的概念呀 让法官可以判无罪的空间更大
作者: InHanchiao2 (InHanchiao2)   2016-09-12 21:15:00
真是不解为什么总要有人觉得国外的月亮比较圆耶
作者: tentaikanso (恐龍法醬)   2016-09-12 21:15:00
堡垒法怎么个加强法?各州堡垒法有强弱之别,也不是全无限制。http://tinyurl.com/jzy782k美国射杀小偷不适用堡垒法的新闻。
作者: BanJarvan4 (不解釋)   2016-09-12 21:17:00
台湾民代那鸟样 订出来的法一堆人追捧也是蛮神的一说要加强XX概念就说国外的月亮卡圆 是多爱台湾民代?
作者: tentaikanso (恐龍法醬)   2016-09-12 21:18:00
http://tinyurl.com/jna6ylr 各州堡垒法简介但这个条文没有问题。
作者: BanJarvan4 (不解釋)   2016-09-12 21:19:00
你觉得台湾民代是细细看过国外关于堡垒法的状况然后决定台湾的状况吗?
作者: InHanchiao2 (InHanchiao2)   2016-09-12 21:19:00
我没有说是谁,你怎么就急着拉椅子坐呢
作者: BanJarvan4 (不解釋)   2016-09-12 21:21:00
呵呵 椅子坐不坐不重要 重点是为什么台湾民代这鸟样
作者: Laevateinn (救世剑)   2016-09-12 21:21:00
我看BJ4你是嫌台湾治安太好,不像美国乱一下不甘心吧
作者: ftrain   2016-09-12 21:23:00
又不是故意勒死的。故意的再说好不好?是不小心勒死的。
作者: aeiou1015 (快讀書阿阿阿!!=w=..)   2016-09-12 21:23:00
推文还蛮好笑的XDD刚说个案例马上被打脸
作者: Laevateinn (救世剑)   2016-09-12 21:24:00
不小心勒死...那根防卫过当有87%像嘛
作者: evilsura (The Show Must Go On)   2016-09-12 21:25:00
认为本案有杀人故意的可是不在少数,法官已经判够轻了
作者: AppleAlice   2016-09-12 21:25:00
法官不就是照着不小心勒死下去判的吗
作者: Laevateinn (救世剑)   2016-09-12 21:38:00
BJ4大大,台湾又是哪条法律不够好需要堡垒法来加强愿闻其详
作者: e3633577 (莫言默与)   2016-09-12 21:42:00
台湾多暴民,不意外
作者: InHanchiao2 (InHanchiao2)   2016-09-12 21:43:00
无知刁民也是一堆
作者: lingray (美好的时光,为我停留)   2016-09-12 21:44:00
楼上你太抬举这种人了,他哪讲的出什么论述,反正犯罪者死,罪犯没有人权,最好全部酷刑至死,懂?
作者: thenorth (微微)   2016-09-12 21:57:00
只会含糊说要加强= =
作者: agete (agete)   2016-09-12 22:02:00
阿那个被打脸的咧?怎么消失了 不是很呛?
作者: rubymimi (ruby)   2016-09-12 22:11:00
我是觉得陌生人死在家有点恶
作者: ooyy (潜藏)   2016-09-12 22:21:00
刚在八卦发废文科科笑 打什么脸?wiki就有了 http://goo.gl/Cnks6x家属拿到的是火险保险金 屋主没拿半毛出来然后无罪就是无罪 你日本人死了就是死了 打什么脸?福利资听不懂 那就开枪了啊
作者: tentaikanso (恐龍法醬)   2016-09-12 22:30:00
“在稍后的民事审判结果,法院认为Peairs有过失责任并判决Peairs需赔偿服部的亲属650,000美元。”
作者: medley (此情只待成追忆)   2016-09-12 22:39:00
楼上 wiki文中原文是'法院认为Peairs有过失所以判赔650000美元', 他是因为没钱所以申请破产,只能拿出火灾保险金的10万元,这就是他民事有责任啊.....喔 是指楼楼上o大 而且文末最后一例就被判过失的徒刑了所以case by case 不是这种案例都无罪的好吗
作者: JamesChen (James)   2016-09-12 22:42:00
讨论对错的话这个问题从法律讨论才是最没逻辑的作法
作者: lingray (美好的时光,为我停留)   2016-09-12 22:43:00
脸都打烂了还不认就很难看囉~
作者: JamesChen (James)   2016-09-12 22:44:00
不同国家法律都可以不一样了 难道对错可以因地制宜?
作者: lingray (美好的时光,为我停留)   2016-09-12 23:28:00
在美国枪要执照,要在公开场合合法拥枪要有另外一张执照拥枪跟公开拥枪是完全不同的概念喔
作者: neverli (想睡)   2016-09-13 01:25:00
最好在美国也能拿枪在枪到晃 半瓶水
作者: gn3300456 (原来我不瘦)   2016-09-13 04:19:00
作者: enjoyfafa (enjoyfafa)   2016-09-13 10:27:00
我觉得阿,有些人很好笑,都说你怎么知道小偷会不会抓狂砍人或身上有啥武器。 阿你都怀疑对方身上有武器了,还不快逃喔,笑死我了XDDDDDDD
作者: ntuwalker (烦死人的科长)   2016-09-13 14:04:00
ooyy可以多去查证一下,其他州我不熟,但以我住了快十年的加州来讲,屋主在自己所有权的property内,的确有权力射击侵入者,但有一说是不能从背后"追击",也就是你必须是防范,而非报复性质的攻击,否则一样有刑事责任
作者: piliwu (Love Ciroc!)   2016-09-13 16:02:00
美国保垒原则跟枪枝合法化是有关连的,不然台湾也来开放枪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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