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aime55 (退出黄线之外)》之铭言:
: 如题,
: 如果真的认为妇女的能力(知识面或体能面)被歧视,
: 应该先去抗议释字第490严重违反两性平权+性别歧视才对.
: 挪威,以色列,马来西亚,古巴,北韩不论男女,都要服义务役.
: 在台湾女生自愿役中90%都是挑凉缺,
: 真正敢挑男女一起操的严格单位根本少之又少,
: (不过我当兵时连上那两个女班长体能都很猛就是了XD)
: 台湾的女生不生小孩导至少子化+人口红利下降就算了,
: 连兵役都不愿意履行,还想当国家重要官员,别笑死人了好吗?
: "女性不用当兵?-检讨释字四九○号中提及的两性差异操作标准(一)"
: 台湾法律网也有针对女性兵役问题做了4篇文章专业分析
: 记得看一看阿!
"享有自己应有的权利 不需要尽义务"
台湾男性在服兵役这个义务的时候
其实没有得到什么权利
女性假使服了这个义务 同样也不会得到任何权利
又 任何一个人天生享有生命权 他不需要尽任何义务来保有自己的生命权
这是每个人天生应拥有的
因为行使个体上的权利 需要负担义务的是别人 别人负有不能任意摧毁你的生命权的义务
回到兵役这个问题上
行使权利的是国家 国家认为人民有负担保家卫国的义务 于是挑选男性出来当兵
而女性不用
那么行使这个权利的主体到底是什么?
国家是由人民全体组成的 换句话说 人民整体上认为男性应该当兵
当兵挑选单一性别确实是种不平等现象 但说到底这是社会整体的责任 男女都有
归因于女性不想争取义务其实是种撇清自己应负责任的说法
今天这件事说到底受害者要说是男性好了
如果一些人要求权利平等 要求女性自行争取这个义务
但顺序应是 争取到了权利 别人才会替你负担上相应的义务
而不是要求别人负担上义务 自己才能享有权利
提女性要争取兵役这个议题 其实就是权利义务的关系顺序上颠倒了
不过我相信持有这种想法的人只是觉得
"没尽任何义务就想爽 不公平" 罢了
总的来说
女性当然可以争取任何他们认为应有的正当权利达到男女平等
只是通常来说女性每争取一个权利 男性就得多负担一个义务
这种现象对男性来说看似不公平 所以才会有些人跑出来跳脚
但这同时也代表 女性也必须负担同样的义务
保证男性应有的权利不受到任何损害
平权的对等是这样互相的负担
至于有些人讲到部分女性只想享受父权红利 不想尽义务
已经是偏得更远的其他议题
毕竟权利跟权力是截然不同的概念 而父权的权是后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