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既然已经吃了鲸鱼只好把肉吃光不浪费?

楼主: Aggyggyy (ggyyder)   2015-12-29 08:18:39
回文比文长 手机排版
我一直觉得“法律、协定说能不能吃”和“本质上来说就是不能吃”是两回事
可惜大家都喜欢混在一起谈
有时候只是保育类动物因为数量过少而呼吁或是禁止食用,但是一般人在讲的时候常会加
上道德上的谴责
“吃X肉就是冷血、野蛮、没同理心”
然而这样子的论述常会招致他人质疑逻辑不一致,同样是动物却明显无法一视同仁,而事
实上就是有差别待遇
举个例子来说“吃人肉”就是法律不允许、道德上普遍也不接受的事情
但是“吃猪肉”、“吃狗肉”很明显两者的道德标准就有模糊空间
既然有模糊空间就会有争议,这时候法律的道德标准和某部分人的道德标准就会出现差异
而出现差异就必须做讨论而取得共识
大方承认差别待遇其实也没什么关系,可惜糟就糟在某些“真心爱护动物的人”被质疑的
时候就会跳回去第一个论述
“法律就说了不能吃了很难懂?”
这样的态度让人没有办法讨论,而且对动保的形象一点都没有帮助
不是站在比较高的道德高度就占理,社会规范不是这样订的
这时候该做的就是去讨论那么大众的道德标准该订在哪边,而不是回过头去呛对方没水准
不懂守法
作者: jfw616 (jj)   2015-12-29 08:28:00
为何法律会这样规定?不就是大部分人同意的例如同性恋合法这条法律..以前也没有当大家在讨论同性恋合法的过程..肯定有反对的人
作者: kent21413 (kent)   2015-12-29 08:31:00
楼上有点说错了 有法律不代表多数人同意 只能说是代表全体的少数人去决定
作者: jfw616 (jj)   2015-12-29 08:33:00
那是因为你用共产的思维去想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骑士)   2015-12-29 08:36:00
所以鲸鱼为什么是保育类动物?没有理由吗?
作者: jfw616 (jj)   2015-12-29 08:36:00
法律不就是大家选出来的人帮你订的
作者: kent21413 (kent)   2015-12-29 08:38:00
所以还是少部分代表全体啊……
作者: jfw616 (jj)   2015-12-29 08:38:00
因为少所以被保护那是全体让他去当代表呀难不成要每个人都到国会说话什么事情都公投那就不需要国会..每天公投决定台湾2千万人还不算多..好几亿的怎么办
作者: Iceballz (无糖无热量)   2015-12-29 08:48:00
谁说律法就是对的?纳粹杀犹太人是立法的喔,依法行政,谢谢指教
作者: kent21413 (kent)   2015-12-29 08:53:00
假设不分区人数一样 区域立委三席 a党得两席 总得票一万票 b得一席位 得票两万 你觉得还是一样?? 更何况你说的还是没脱离少部分人替大家立法啊 除了公投 其他几乎都是少部分人代表全体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骑士)   2015-12-29 09:26:00
其实最原文最后一段我就不太同意了,都说法律是道德的最底限,的确也没啥必要谈太多呀,连数量少的时候违法都要吃了那数量多的情况下还能不吃吗?能谈的都是最少现在你能守法的对象吧
作者: rissos (rissos)   2015-12-29 10:02:00
以前上课的时候教授说 鲸豚类一旦濒临绝种,因为他们体型庞大加上又是海中生物,以人类现有技术和对于他们有限的了解,想将他们复育成原本的数量非常不易这可能是一个不能吃鲸豚的原因 给air大参考
作者: jfw616 (jj)   2015-12-29 10:22:00
如果依照这样的标准来谈,闯红灯不算犯法..酒驾也无罪同性恋对社会道德接受程度也是一个很大的冲击红灯区也是在挑战社会道德,赌场也是古代人来到现代会跟你说你们道德沦丧真心爱动物的,看到你虐待动物,也是跟你说法律不允许道德就是人去界定出来的法律也是依照社会要求去订制的法律本来就无法满足全部人同性恋得道德标准大家落差也很大呀..
作者: catah (ni)   2015-12-29 10:50:00
j大那么纠结可以回文单纯论述法律与道德
作者: jfw616 (jj)   2015-12-29 11:01:00
法律与道德,大概要写论文.
作者: cupcakes (杯子蛋糕)   2015-12-29 11:02:00
我看不懂j大的推文
作者: jfw616 (jj)   2015-12-29 11:12:00
不需要懂,当我没说就好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