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我本人手机
因朋友没有帐号代PO
也有发在iphone专版
想一并来女孩版问问大家建议怎么做~
事情发生在12/10凌晨三点
离开台北信义区松仁路上的in house后发现手机不见
离开约才十几分就立刻回店家
但并无寻获
因为很确定只可能掉在店里
所以今天下午就过去备案并调监视器
(先感谢店员热心帮忙!)
果不出所以然就是被人拿走
座位上的监视器拍的清清楚楚
但很可惜那个狗贼的脸倒是不太明显
另外不得不说这位哥蛮机灵的
手机一拿到就立刻关机
Find my phone等等功能都无法使用
晚上朋友回桃园取得IMEI后才去报侵占
也请警方直接转给信义区三张犁派出所
想请问各位版友
除了报案还有什么是我们能做的吗?
Find my phone设成遗失是否也需等他开机呢?
(今天用我的手机登她帐号设都没成功)
把资料删掉或办停话
都会让找回来的机率变得更小
所以我朋友现在也不太敢轻举妄动
再麻烦各位给建议了!
感觉被拆成零件卖机率很高啊…
附上监视器的截图
若有不当再请告知
我们正准备离开
http://i.imgur.com/O0RNcst.jpg
孤伶伶的手机
http://i.imgur.com/3tKo6vM.jpg
嫌疑人
http://i.imgur.com/28fFLiT.jpg
http://i.imgur.com/JMqU2Ok.jpg
嫌疑人与他的伙伴
http://i.imgur.com/K3TtUjp.jpg
这边我觉得很扯
为何朋友没有一个出面阻止他呢?
另外和各位分享iphone版Frankmusik大的回文
我们本来也以为只算侵占 不是偷
但其实这个行为已构成窃盗
以下为F大提供的知识:
刑法第三百二十条第一项窃盗罪的犯罪客体是他人的动产。只要是他人的动产,乘人不知
的时候,偷偷摸摸地拿走据为己有,这就属犯了窃盗罪,要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五百元以下罚金。
***这边标注一下!此案件还是属于侵占喔!感谢版友提醒~
最后希望我朋友的手机能赶快找回来
也提醒大家离开前要多多留意自己的贵重物品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