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20100308 (失落沙洲)》之铭言:
: 不好意思...言论可能与网友的意见相左,
: 关于这次的秒买秒退,到底有没有抵制的作用不知道,但是对于这个行为的逻辑,
: 真的存有很深的困惑。
: (先说明我并不支持顶新,也不喝林凤营鲜乳)
你被洗脑了
'
: >>“因为对方更恶,所以我也可以恶”的逻辑,其潜在的危险性为何?
: 一直觉得“因为对方更恶,所以我也可以恶”的逻辑很危险
以合法对抗合法,这叫以直报怨
: 好市多负责上架林凤营鲜乳的是顶新员工 → 所以是忙到顶新 → 活该。
: >>但是负责处理变成垃圾的鲜乳和盒子的,的确是好市多的员工没错吧?
前面有人提过了,百货周年庆顾客抢购也是在迫害员工?还是都不要消费让员工发呆滑手机
: 我们喝到顶新的鲜乳,伤害身体健康 → 觉得无辜 → 所以愤怒
: 许多地方都有卖顶新的鲜乳,但只挑能免费退货的好市多 → 忙到无辜员工 → ?
不要再拿员工挡,上班就是要工作。
: >>消费者愤怒,难道不就是觉得黑心厂商伤害无辜大众吗? 然而躺着也中枪的好市多
: 员工到底是哪里“有辜”呢? 还是说,好市多是顶新投资的呢? 还是说全台只有好市多
: 有卖林凤营鲜乳?
同前,别一直员工员工无限轮回
: >>即使抵制行为是“负十分”,因为顶新是“负十万分”,所以合理?
: 万一这逻辑被滥用了会怎么样呢?
以下开始脑补?
: 如果有人恰好看某个卖场员工不爽,号召一群人到店里抵制,结果店员出声制止,
: 就扣给他一支“支持顶新犯罪”“共犯结构”帽子,是不是行为本身就会被扭曲?
你觉得公论会支持哪方?
停止脑补
: 这逻辑有点类似“因为国民党很可恶,所以支持国民党的人就该被骂”,
: 如果一件很普通的“街上有人被砍”,大家可能会觉得被砍的人很倒楣,
: 但如果替被砍的人戴上“这个人有党证”,可能就会有人开始觉得“被砍活该”,
: 即使砍他的人根本只是基于私仇。
: 究竟正义,有没有被利用的可能?
: 而这次的专冲好市多、销毁林凤营鲜奶活动,究竟首当其冲的是顶新,还是第一
: 线的员工?消费者基于无辜受害而愤怒,第一线员工应当承受这些愤怒,并且得
: 将这个愤怒自己消化后再转移到顶新身上?
: 这个曲线复仇,打到的到底是谁呢?
: >>或者反过来说,如果好市多因为上架顶新的食物所以活该,那所有的卖场也应该比照
: 办理,对吗? 那如果有人买了一堆顶新产品,结帐后吃得很开心,再把被咬过/开封后
: 的食物再全部退给,也应当是卖场活该,而借此吃饱喝足的人是"OK"的。
脑补过头,这不合法,所以这边拒买即可
: 我们应当支持所有顶新商品应当有此待遇。
: 倘若如此,整个社会又会变得怎么样呢?
: >>因为对方更“恶”,所以我们也要“恶”。而且我们“恶”的程度比较低,所以OK.
: 对方伤害300多万人,区区三千员工的委屈算什么。
我很想问你是不是… 算了
: 真的是这样吗? 如果我们的旗帜就是“无辜的消费者不该受到伤害”,那是不是其他
: 无辜的人也不应该被“恶”所伤害?
: 好市多的员工,一旦制止还要被上网骂,他们到底又是为什么要承受人们对顶新的
: 愤怒呢? 他们明明只是在做身为一个员工的店务管理工作。
现在连续剧演到第几集了?
: 还是只要我们心中有愤怒,他人(包含劝阻者)全都应该遭受怒火的焚烧?
: >>如果因为对方“恶”,就容许多数人可以做些“恶”,从头到尾助长的只有“恶”
: 本身而已不是吗? 顶新伤害消费者,所以消费者就去为难员工(包含非顶新员工),
: “要怪就去怪某某某”,我们明明能同理人在屋簷下的道理,然而当自己不是那个
: 站在屋簷下的角色,好像一切都变得合理而公正。
: >>私以为对判决不公,是大家会包围法院,或是集体对法官提出抗议,或是转而能注意
: 到台湾司法腐败的程度,或许我们应当推动的是司法改革。或许我们需要建立一个
: 陪审团制度,或许我们同时要培养台湾人民的“公正性”、“民主多元”、
: 排除“以私欲出发”、“有关系就没关系”等各种不利法治国家发展的要素。
: 我们会不会太习惯于,将人进行分类后,便施以各种攻击?
: 没有支持的就是敌人吗?
: 义愤填膺也好、基于正义也好,反对者就扣上帽子,讲真的,到现在已经不太理解,
: 到底要怎么适应这个社会不断随对象跳动的价值观,或是随波逐流比较好?
:
: 如果没有绝对正义,是不是选择大众的相对正义就好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