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讲结论
我是支持法定传染病(ex.肺结核、爱滋、B肝)全面注记在健保卡上
但,一定要有配套就是惹~~
例如:只注记传染病种类(呼吸传染or血液传染)不得注记病名
法规规定特定科及等级才能查阅此笔资料
并且病患能追溯是哪位医生查阅
讲几个数字给大家听听
1. 接受一单位含有爱滋病毒血液 得到爱滋的机率是 ─ 95%
2. 共用遭污染的针头 ─ 1%
3. 无套被肛肛好 ─ 0.1%~0.3%
5. 无套男女(女方) ─ 0.08%~0.2%
7. 无套男女(男方) ─ 0.03%~0.09%
8. 无套肛肛好别人 ─ 0.03%
诶,奇怪,怎么少了4呢? 教授 (妙丽举手)
问的很好,葛莱芬多 扣五分 (石内卜腔)
4. 穿透皮肤的锐器扎伤 0.32%
7.1 经黏膜接触传染 0.09
意思是,医疗人员要是不小心被针扎啊~
增加的风险就是无套被人肛一次的机率
要是被血喷到眼睛或者伤口~
就是无套去OX女生一次 (处男们有福了(大误) (应该看的出来我是开玩笑的吧?))
虽然机率是如此,但医疗人员最常在工作环境感染到的疾病还是
1.感冒
2.B肝
3.肺结核
得B肝的机率比爱滋病大概高了70倍
那大家干吗整天缠着爱滋不放?
最重要的原因就是 ─疾病的污名化
污名化又要讲一大篇了,这次我就跳过 (跳)
只是想告诉大家静下来用逻辑跟理性共同找出双方都能接受的平衡点
爱滋病患的的确确面对了污名,也因此承担了不必要的痛苦
但是把能医疗人员放在这种环境,医疗人员也承担了不必要的压迫
至少概略注记是我想到最中间的方式惹
资料来源
http://www.tsim.org.tw/journal/jour12-3/P12_121.PDF
※ 引述《OldK (老K)》之铭言:
: 你或许觉得感染者"故意"隐匿病情很不可取~
: 但你有想过为何感染者要"隐匿"吗?
: 你知道有多少感染者告知后被拒诊吗?
: (不是光明正大地说拒绝~但用很多方式暗示)
: 或许可以先看看这部短片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VOev9U9Pf4U
: 我当然知道医疗人员很长曝露在危险之中
: 但我天真以为医疗人员都有专业训练知道怎么保护自己降低风险
: 这跟他到底是不是爱滋感染者无关吧
: 而是面对任何病患你就要有保护好自己的准备
: 还是说你认为在面对感染者时你需要多带一层手套~或多消毒一下吗?
: 手术也是同样的道理~难道因为他是爱滋感染者就需要做特殊的防备吗?
: 只要特殊化~就是偏见或甚至歧视~就好比很多"特别法"~
: 那这样有任何特殊疾病的病患是否都需要事前告知呢?
: 精神病患是否需要提早说以防他突然发狂攻击医护人员呢?
: 认为既然是爱滋感染者就必须要告知的人~
: 我也想问~难道身体有什么疾病都会跟所有医生说吗?
: 去看骨科的时候~你不会跟他说你有泌尿道感染吧?
: 或是去看耳鼻喉科的时候~你也不会跟他说你有香港脚吧?
: 另外我也想问~若是今天一个有登革热的病患或是有SARS/MERS的病患
: 没有主动告知~那你的焦虑又会是如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