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s2260cs (阿光)》之铭言:
三个重点跟你讲
b&q的逻辑如果继续跟火旺老师学 以后真的会出大问题
1.羁押不羁押不是法务部跟检察官说了算,
什么叫做立委在质询时施压法务部跟检察官纵放人犯
今天开羁押庭或是延押庭都要有律师、法官、检察官好吗?
我们已经知道那个被告曾经羁押禁见 现在放出来
那如果检察官认为这个被告要继续延押的延押庭开在哪里?
立委有施压裁定延押与否的法官喔?
2.讲大麻整个颗颗笑,大麻现在于美国部分州能合法吸食,我国到现在仍列为毒品
而无水石膏在欧盟跟codex是合法的添加物,我国也已经列为合法的添加物
顺便附上检察官的说词
“ 黄孟珊事后受访时则说,司法过程不公开,段委员却直捣办案核心,
在侦办过程中主导食品法规修订,甚至为解决问题“釜底抽薪”,
召集食药署官员修法,起诉时不合法,起诉后半年内合法化,
立法权严重干扰司法权,若段提告,她会配合司法调查。”
食品添加物列表是食药署公告的... 没要经过立法院三读
还是食药署上下交贼故意把这种东西公告可添加阿?
3.不过那个老板如果当时贩卖无水石膏就是用假包装以及无水石膏内重金属超标
那我觉得他应该受到应当的司法审判
就降
: 指控段宜康接受违法厂商请托,施压检察官纵放人犯,施压卫服部增加违法添加物
: 第一,违法厂商将工业级石膏装入食用级石膏的袋子内,并贩售给下游,段宜康利用质询
: 法务部时替违法厂商开脱,指称厂商是为了防潮,才会将不可食用的石膏装入可食用石膏
: 的袋子里(但却无法说明为何还要贩卖给下游)。
: 第二,无水石膏在我国一直都是违法添加物,但段宜康以无水石膏是欧盟认可的添加物为
: 由私下运作,使无水石膏成为合法添加物,但吸食大麻在欧美也是合法段宜康为何就不运
: 作,使大麻吸食在我国合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