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女孩们支持乱伦婚姻合法吗?

楼主: yungning1 (YY)   2015-06-29 11:49:30
※ 引述《a5378623 (黑云)》之铭言:
: 听说,女生支持同性婚姻合法的比例比较多,那么不知道乱伦呢?
: 毕竟支持同性婚姻的理由(婚姻是基本人权、两个人相爱就可以结婚)也是用于乱伦。
: 许多反对乱伦婚姻的理由,也可以拿来反对同性婚姻。
: 有人说:“乱伦小孩会不知道要叫妈妈还是姊姊、爷爷还是爸爸。”
: 同样地,也有人说同性婚姻小孩会不知道要叫爸爸还是妈妈--看来这不是大问题。
: 有人说:“乱伦违反道德伦常,会败坏社会风气!”
: 同样地,也有人说同性恋违反道德--看来这也不是大问题。
: 有人说:“乱伦会生出畸形的小孩!”
: 可是法律没有禁止乱伦生子也没有禁止有疾病的人生育。
: 就如法律没有禁止同性恋领养小孩--看来,这也不是什么大问题。
: 不知道女孩们有没有比较能够接受乱伦婚姻呢?
我觉得,乱伦与同性恋根本是两回事。
同性恋不是人生下来可以决定的,但是我们会爱上什么人或想要与什么样的人用怎么样的
方式相处,是我们可以自行决定的。
同性恋的和伦理违背的地方是不可抗力,而乱伦是可抗力。
只要你心里有伦理的那条线,你就不会与近亲用情人的方式相处。
这就是我觉得乱伦婚姻不可合法化的原因。
或许有人会战说:你会爱上什么人是自己可以决定的哦?
我要说,就是可以,就是可以自己决定。
爱,是经由相处和了解,互相包容享受彼此陪伴的感受。
而相处的模式是可以自己决定的。
作者: Fastershoter (林北八嘎冏)   2015-06-29 11:50:00
乱伦不合法的原因是为了人类着想 不然生出一堆白痴怎么办...?
作者: kudoshaki (法恩)   2015-06-29 11:51:00
优生学的部分前几篇已经讲过了 (′‧ω‧‵)我还是再说一次,伦理是可变动的
作者: Spell16 (晒太阳的翻车鱼)   2015-06-29 11:51:00
1F这理由错误,难道有遗传疾病的人就该被强制结扎?
楼主: yungning1 (YY)   2015-06-29 11:51:00
回应前面有人在战“相爱”这件事的观点
作者: kudoshaki (法恩)   2015-06-29 11:51:00
几十年前也会有人说“只要你心里有伦理的那条线,你就
作者: skeric (寶寶剛)   2015-06-29 11:51:00
你的第二段完全没根据
作者: kudoshaki (法恩)   2015-06-29 11:52:00
不会与同性用情人的方式相处”
作者: Fastershoter (林北八嘎冏)   2015-06-29 11:52:00
遗传疾病感觉好像不太一样..? 一个是病 一个是白痴...?
作者: kudoshaki (法恩)   2015-06-29 11:53:00
乱伦=生白痴,这论点有趣,但可议 (′‧ω‧‵)
作者: Fastershoter (林北八嘎冏)   2015-06-29 11:54:00
我上课都在睡觉 近亲不是会生白痴吗..鞭我..
作者: joseph860504 (巴巴巴巴巴巴巴巴)   2015-06-29 11:55:00
作者: Spell16 (晒太阳的翻车鱼)   2015-06-29 11:56:00
既然没上课就不要乱讲话啦(甩鞭)遗传疾病不一定会有智力缺陷的症状
楼主: yungning1 (YY)   2015-06-29 11:56:00
回k大,同性恋是烙印在基因之中的东西,无法用伦理或任何东西规范,爱上同性是一种天性
作者: yousong (yousong)   2015-06-29 11:56:00
所以同性恋也可以决定自己要爱谁?你的论点不含后天同性恋你知道吗
作者: jy60415 (握龙先生)   2015-06-29 11:56:00
又在跳针同性恋天生论了 到底哪来的依据啊?看到就觉得莫名...
楼主: yungning1 (YY)   2015-06-29 11:57:00
而我现在并没有觉得同性恋违反伦理,觉得同性恋违反伦理可能是50年前的价值观吧
作者: jy60415 (握龙先生)   2015-06-29 11:57:00
最好是烙印在基因里辣!
作者: kudoshaki (法恩)   2015-06-29 11:58:00
我刚刚有说几十年前啦所以遇到伦理这个问题,其实我来来去去也只有一招伦理是有柔软性、可变性的,现状的伦理不接受不代表
作者: Fastershoter (林北八嘎冏)   2015-06-29 11:59:00
老师骗我 他说古代皇帝都近亲交配所以都低能低能的
作者: kudoshaki (法恩)   2015-06-29 11:59:00
这就是错的
作者: jy60415 (握龙先生)   2015-06-29 11:59:00
而且怕有遗传疾病可以用领养代替生育啊~根本不成问题!
作者: JayceLai (深红)   2015-06-29 12:02:00
论点有误
作者: Fastershoter (林北八嘎冏)   2015-06-29 12:02:00
而且是接在哪段的后面 我找没有...
作者: Spell16 (晒太阳的翻车鱼)   2015-06-29 12:06:00
#1LZgzwBE (WomenTalk) 关于伦理和遗传疾病
作者: kudoshaki (法恩)   2015-06-29 12:19:00
翻车鱼那一篇我不能接受的论点也还是一样 (′‧ω‧‵)平辈同居不管是否有血缘关系均有可能发生同样情况跟血缘关系没有绝对关系
作者: Spell16 (晒太阳的翻车鱼)   2015-06-29 12:22:00
没血缘→OK 有血缘→因为台湾是外婚制所以有待商榷我觉得因为血缘而同居的凭办战了大多数,所以需要一些条件做为同居单位弱势者的保护^情况占
作者: kudoshaki (法恩)   2015-06-29 12:24:00
我认为这跟数量没有什么关系...
作者: Spell16 (晒太阳的翻车鱼)   2015-06-29 12:25:00
我是说,近亲婚的禁忌是为了保护同居单位弱势者
作者: kudoshaki (法恩)   2015-06-29 12:25:00
换个想法,如果今天因为血缘同居的是少数,你就会认为这样子没有关系吗?
作者: Spell16 (晒太阳的翻车鱼)   2015-06-29 12:26:00
我补充囉,近亲婚的禁忌是为了保护同居单位弱势者
作者: kudoshaki (法恩)   2015-06-29 12:26:00
我觉得这就是立场上的不同了你从保护的角度来想,我从选择的角度来想
作者: kudoshaki (法恩)   2015-06-29 12:27:00
正如你所说人享有跟他人以婚姻缔结最强关系的权力我认为近亲也应该享有这种选择基于自由意志这点我觉得没有问题
作者: Spell16 (晒太阳的翻车鱼)   2015-06-29 12:30:00
所以我那篇你不能接受的点在哪里呀?
作者: kudoshaki (法恩)   2015-06-29 12:30:00
我刚刚不是说了吗,平辈之间的关系我认为长时间的同居事实并不构成乱伦不正当的理由至于遗传疾病跟内婚制的成为禁忌的原因,我则是认为根本不构成理由
作者: Spell16 (晒太阳的翻车鱼)   2015-06-29 12:33:00
遗传疾病这部分我同意你但是在平辈之间的长时间的同居事实,依然也会有权力不平等的关系,这样的情况太难判定是出于选择还是胁迫的确我思考的方向偏向保守,但是对于家庭中的弱势者有其必要性吧?
作者: kudoshaki (法恩)   2015-06-29 12:36:00
所以才说在立场上兜不拢呀( ̄ー ̄;)这是一个“我同意你的论点,但在我的立场上不接受”的情况(默)
作者: a5378623 (黑云)   2015-06-29 13:33:00
可以爱上谁是自己决定的?那么同性恋不要爱同性就好啦说什么屁话
楼主: yungning1 (YY)   2015-06-29 14:32:00
a大,不用措词这么强硬吧,而且关于这个,我在上面的回文也有讲过了。
作者: Spell16 (晒太阳的翻车鱼)   2015-06-29 16:53:00
他是黑云,不要太意外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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