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
几个小时前我发了一篇想提供英文作文免费修改的文
被版主以违反版规14要求删除(我也立刻自删了)
然后我才去很仔细地看了版规14
(抱歉啊一般po文通常比较随性,不会特别去看版规QQ)
规定如下:
刻意宣传个人部落格、相簿或与本板事务无关网址,(疑似程度由板主裁定)
违反者将予删除并视情节轻重处以警告、禁言。
恶意或累犯文章加重处分可并退文。(签名档不在此限)
我在被删除的原文会提到我的部落格
是因为要解释为何我会想提供这样的服务
而因为是免费修改,避免资源浪费
相关的规则我也写得比较仔细
就没有po在板上,而是直接贴上部落格的网址请有兴趣的人自己去看
疑似是这样被版主认为“刻意宣传部落格”(?)
因为我之前也在板上po过几篇英文学习的分享文
也都有贴上我的部落格网址
这样想起来我是否一直违反了版规14而不自知(抖)
因此我有几个问题,想请问版主,也想请问各位女孩版的版友们
1)如果今天这个免费的活动不是我自己来进行
而是我在别人的部落格看到这样的活动,觉得挺有意思,
网址贴上来,想看大家分享讨论,是否也违背版规14
2)如果我纯粹是想分享自己的想法和经验,写成文章
全文同时发布在女孩版和自己的部落格
且在女孩版的po文中也贴上了自己的部落格网址
这样是否违反版规14
其实免费活动办得怎样我并不是很担心
但老实说突然知道自己犯了版规有点难过
之前在板上发文,都是很把打好的文章
花很多时间重新排版发到ptt上
而不是很懒惰的直接贴一条部落格网址
就是想让大家可以在ptt上直接看到原文
但由于女孩版文章数量大,且有些版友可能觉得网络版较容易阅读
所以也才附上网址
现在想想原来很开心的分享似乎有可能是犯规的
因为也没把握“疑似程度由版主裁定”这句话该怎么解读
觉得日后如果继续分享学习心得
似乎会处在“要违反版规了”的恐惧中......
寄信问版主了没有回信
想说也po上来问问大家的意见
谢谢